【】(4.1)(4/5)
>要么让她现在跟我走,要么你们赔上几条人命来打死我。打死了警察,这件事就闹大了。
国法不是儿戏,你们要是打死了警察,还想留住这个女人?我那些手下已经救了人回去了。
我这个领导要是没回去,你们自己考虑会是什么后果。
」村民们一时没有再说话,但也不曾散去。
我也不等他们回答,拉着心儿就走向屋外,毫不退缩地走向看似凶神恶煞的人群。
在旁观者看起来,或许我带着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般一往无前的气势,但我自己知道,我只是为了带走我的妹妹而已。
世界上的事便是如此。
在这场比谁更不怕死的竞赛中,我的气势占了上风。
有几个人看着我手中的枪,退开了一步。
但还是有人挡在我的面前。
一个个子比我还高的年轻人愤怒地瞪着我,不肯移开脚步。
「让开。
」我平静地对他说道。
他没有回答我,圆睁的双眼中带着不甘。
「你这是阻挠执行公务,已经犯法了。
」我瞪着他的眼睛,和他对视。
「别他妈拿犯法来吓老子。
」年轻人粗鲁地回答道:「我们买来的老婆,凭什么说带走就带走。
」二十一世纪已经过去了快二十年,这年轻人大概就是在世纪之交出生的吧。
我没有时间思考这是谁的悲哀,简单地回答道:「因为法律规定不许这样做。
」年轻人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就罢休:「我们祖祖辈辈都是从外面买老婆。
我奶奶是我爷爷买回来的。
我娘是我爹买回来的。
你一句话说不行就不行?」我不在乎他能不能接受。
普法工作不是我的职责。
我只是告诉他:「对。
法律说不行就不行。
除非你推翻共产党,自己当皇帝,自己定法律。
不然你就是对抗国法。
」年轻人还想说些什么,我见天色已暗,不能再耽误时间,便怒吼起来:「让开。
」说完便举起枪口顶住了他的脑门。
村民们喊叫起来。
年轻人也哆嗦了一下,但仍然强硬地挡着我:「你敢。
」我冷笑起来:「我打死你,也最多是犯了错误。
你们阻挠我执法,一群人拿着凶器围着我,我好害怕,哎哟喂,吓死我了。
结果不小心开枪打死人,开除不能当警察了,可能判个三五年,但是我可以一天牢都不用坐,随随便便搞个保外就医,继续悠哉悠哉地过我的日子。
你不信,大可以拿自己的命试试。
」村民们怒吼起来:「你这个狗官。
」「不要脸的东西。
」「王八蛋——」我不在乎他们是否愤怒。
我在乎的是今天一定要带走心儿。
这一刻的我自私而且残忍,我已经做好了出几条人命,不管包不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准备。
只有这样,才能迅速地解决心儿的困境。
所以我故意得意洋洋地笑起来:「今天这个女人我一定要带走。
我最后说一次,无论你们怎么选,这个女人你们都是留不住的。
」然后我突然爆喝一声:「一!」年轻人吓得一个哆嗦,不由自主地后退一步。
我跟着上前一步,枪口仍然顶着他的脑门:「二!」年轻人仍然在硬撑着,但我已经做好了手上沾染鲜血的准备。
我早就说过,我不是什么好人。
只要这次能带回我的心,我不在乎做天使还是恶魔。
我的手指微微用力,扣着扳机,然后张开嘴。
但这时身后终于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三娃,你让开,让警察同志走。
」这老妇人的声音让我想起了我的奶奶。
年轻人闻言,大声喊道:「老姨,你一辈子攒的钱就为了给富哥买个媳妇,这就放她走了?」老妇人的声音叹息着:「没法子,这女的注定不是我们家的人。
这都快十年了,你富哥还没和她圆房哩。
没得法,你富哥脑壳有问题,做不了男人,留着也是白养,她脑壳也有问题,做不了活,白多张嘴吃饭。
罢了罢了,不知道我们杨家做了什么孽,菩萨要这么对我们,一个种都不给我们留。
」你做了什么孽,你心里没点逼数吗?我在心里冷笑着。
我的心儿又做了什么孽?还有,你也配姓杨?年轻人沉默片刻,终于向一边侧身,让开了路。
于是我收起枪,拉着心儿的手,大步走向村口外。
我乘坐的那辆警车马上迎上前来,在我面前打开了车门。
我把心儿推上车,自己刚刚钻进去,车门还没来得及关严,警车就嗡地一声窜了出去。
直到在狭窄的山路上拐过第一道弯,再看不见夕阳下模糊的山村,我才终于无力地瘫软在车座上,两条腿不听使唤地颤抖着,山风一吹,被汗水浸透的警服冰得浑身哆嗦。
「杨队,刚刚你开枪了?不要紧吧?」控制住人贩子的那名同事也直到此刻才终于开口问道。
我哑着嗓子回答道:「鸣枪示警,没什么事。
」开车的同事稍微减缓了一点速度,也问道:「杨队,你真是……我算是知道你为什么每次解救受害者都能成功了……你太拼命了……杨队,你为什么为了这些素不相识的人这么勇敢,不惜冒生命危险?」我疲倦地看着还在疑惑地注视着我的心儿,心不在焉地笑道:「素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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