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由来(2/5)
一,这就决定了宋朝边臣的职责除了利用间谍获取敌方的信息,还要善于从已知的情报中甄别真假验证其虚实。雍熙四年987年九月,雄、霸等州皆相告以敌将犯边,急设备。
宁边军数日间连受八十余牒,知军柳开独不信,贻书郭受义陈五事,言敌必不至,既而果谍者之妄。
天圣年间10231031年,折惟忠知府州,一次“契丹与夏人会兵境上,声言嫁娶,惟忠觇得其实,率麾下往备之,尝戒士卒毋轻动”。后果无事。
明道元年1032年,辽国改元重熙。
边吏言谍知契丹将大入寇,辅臣争言择帅备边之策,参知政事薛奎独曰:“先帝与契丹约和,岁遗甚厚,必不轻背约。”已而皆如奎所料。
更多的情况是采取双保险,用通过不同途径获取的情报相印证来辨别情报的虚实,如:
熙宁五年1072年,诏:“北界多不循旧规,近颇生事,虑别蓄奸谋,可指挥河北、河东厚以钱帛募人深入刺候动静以闻。”
熙宁七年1074年,河东谍知北界点集军甚急。
可令雄、定州并河北缘边安抚司经略安抚司,厚以钱物体问敌中动静以闻。
熙宁九年1076年,契丹赈济两属户,宋方为了知道其目的何在,令探事人就此事“钩测其端以闻”。
元祐元年1086年,枢密院言:“诸路探报夏国主秉常身死立嗣事不同,合行封册,要知的实。”
诏令赵禼选募信实之人,厚与金帛,各令深入西界,採探立何人为嗣,母氏存亡,何人同管国事,审问的确以闻。
其探人如有据,当议酌赏。
至于间谍的奖惩的话,的确,在宋朝当间谍是有奖励措施的。
因为间谍情报活动一种高危险的职业活动,为了完成任务,间谍往往会以生命为赌注。
特殊的职业性质决定了这也必将是一项高回报、高收入的工作。
古人很早就认识到了这一点,“夫践不测之戎,入万死之地,觇伺微密,探索机会,非有重赂厚赏,孰肯自效乎?”
因此,孙子用间篇云:“赏莫厚于间。”
首先当然是物质奖赏了。
给与重金是最常见的一种奖励形式。
既然重赏,那么就需要有大量的资金用于奖赏有功的间谍。
这份资金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赋税,据史料记载:“太祖时,以李汉超为关南巡检使,捍北虏,与兵三千而已。然其齐州赋税最多,乃以为齐州防御使,悉与一州之赋,俾之养士。”
二是官库,王安石曾说:“雄州有官库,专给用间。”
三是度僧牒,熙宁七年1074年,降度僧牒三百,与定州安抚司充训练义勇、保甲及募刺事人之费。
四是回易,熙宁八年1075年,河北缘边安抚副使沈披乞钱五万缗收息酬觇事人,诏赐万缗。
元丰元年1078年,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乞以本司回易库抚养士卒等本钱别置库,不得杂公使钱,从经略司变易,止充抚养士卒及赏觇事人。
五是朝廷特别支出,元丰四年10年为了加强沿边的情报工作,宋神宗专门令三司拨银千两、金百两给知雄州刘舜卿用于间谍支出。
政府对间谍的奖赏标准是,人给钱三千。
如政府官派间谍“缘边州军主管刺事人人给钱三千”。
普通百姓将外来间谍“用心缉捕勘鞫得实,支赏钱三千贯”。
北界探事百姓因编造假情报骗取政府三千赏钱而被斩。
可见宋朝政府的惯例是每条情报三千。
如果有特大功劳,政府也会以授予官职作为间谍的奖赏。
当然,除了物资的奖赏外,有功的间谍往往都可以获得加官进爵的机会,这比纯粹的物资奖赏更加吸引人。
在宋朝,间谍因任务完成而加官进爵的事例不少。
皇祐二年1050年,河北人张用为奉职,张显、王昇并为三班差使殿侍。
原因是,河北沿边安抚司言用等各捕得两地供输人冯均,常往来边郡探事,以报契丹。
熙宁八年1075年,治平寨蕃部阿克节探报西界人骑烧劫投汉蕃部有实,诏补阿克节为本族副兵马使,仍赐绢二十匹。
元祐元年1086年,泾原经略司言西界蕃部哩博晋巴投报西界贼点集得实。诏:哩博晋巴与都虞候,仍于近里族分住坐。
绍兴五年1135年,登州文学吴敦礼特许参选,敦礼以布衣为沿海制置使郭仲荀遣往高丽,伺敌中事,得其报以归,故录之。
同时,对于那些因身份暴露而不得不逃归宋朝的间谍,宋朝政府不仅会给与他们一定的官职,而且通常会将他们安置在远离北部边界的江南,以保障他们的安全。
皇祐元年1049年,定州路安抚使韩琦言:“边人严政者,尝使刺事契丹,今其家忽为契丹捕去,必尽遭屠害。乞补政为三班差使殿侍。”从之。
至和元年1054年,补易州民李秀为三班差使殿侍。
始,秀为雄州刺事,有边民遁入契丹以告秀,秀畏罪乃求归,特补之。
嘉祐五年1060年,知雄州言:“幽州人杜清自来与雄州探刺事宜。今事觉挈家来归,请补外州一教练使,给良田数顷,仍以月奉赡之。”从之。
元丰元年1078年,定州路安抚司言:“北界人于惟孝因传达边界事,为北人收捕甚急,今乞归明。望朝廷悯其累报北事,及尝告捕北界刺事人李景等,特推恩。”
诏于惟孝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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