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三十七章、亲人寻来 二(1/2)
经过她的自我介绍,赵品茗才知道这个女人实际年龄才三十六,比林大婶还有林大伯母年轻,但是面容却比她们苍老。
这一看就是一个饱经风霜的苦命女人。
林成安的舅妈姓文,名叫小兰。
是林成安二舅舅的妻子。
原来,林成安的外公年轻的时候娶了一个秀才的女儿,也就是林成安的亲外婆,但是这个外婆命短,在生了小儿子的时候难产了去了。
只留下一双儿女给丈夫。
当时林成安的外公才三十出头,自然是不可能不续弦的。大女儿,也就是林成安的娘沈荷才六岁,小儿子沈华刚出生。这一大一小都需要人照顾,于是他外公沈章在给妻子守了三个月之后,就娶了本村的一个寡妇。
这个寡妇是外村嫁过来冲喜的,成亲当晚病秧子丈夫就撑不住死了。于是这个女人就成了寡妇,一直和夫家的人生活在一起,直到三年后嫁给丧妻的沈章。
这个寡妇一开始还是个好的,对丈夫前一个妻子留下来的两个孩子视如己出。但是这份好没能持续多久,在她生下了一个儿子之后,就变了。
她开始冷眼对待沈荷姐弟,先是冷暴力,后面又生了一个儿子之后就彻底的暴露出原本的性子,对两个年幼的孩子非打即骂。
沈章对大女儿还好,但是对二儿子沈华,恨不得把他给丢掉。
因为他认为是这个孩子害死了自己的妻子,因此对他很不待见。要不是沈荷这个姐姐护着,沈华根本就不可能活得下来。
俗话说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爹。
起初沈章对沈荷害死可以的,但是随着现在这个妻子连续为他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之后,这份好也随之变了味。
没了父亲的庇护,沈荷沈华姐弟俩在沈家过得是何其的凄惨。
沈荷更是一及笄就被寡妇吹耳边风,让沈章将她尽快嫁出去嫁出去给自己的孩子攒娶媳妇的钱。
沈荷就在这种情况下被沈章半卖的嫁给了林成安的父亲林大石。幸好林大石是个好的,知道沈荷的遭遇之后对她很好。
而没了姐姐庇护的沈华,一个才十岁的孩子,在沈家的地位连一条狗都不如。沈荷担心这个弟弟,央求林大石将他救出沈家这个火坑。
林大石很想帮忙,但是碍于女婿的身份根本就不能做的太过,也只能口头上提醒沈章不要做得那么过,沈华毕竟是他的儿子。
沈章忌惮林大石也爱面子,在林大石的多次干涉之后对沈华好了一些,在他弱冠之后还给他娶了一个媳妇,也就是文小兰。
弟弟娶了媳妇,原本以为能过上好日子了,但是这好日子没能享多久。随着林大石的去世,沈荷没了靠山,沈章也没有了忌惮。
对沈华又回到了当初,以前是一个人被当做牛马使唤,现在是多了一个儿媳妇文小兰。
沈华性子从小就怯懦,肯本就不敢反抗,文小兰比起他也“不遑多让”。从此夫妻俩在沈家是做牛做马,伺候着沈家一大家子。
村里的很多人都看不惯沈章这样对待亡妻的血脉,劝他收敛一点,也劝沈华硬气一点。但是沈华的自卑怯懦是印在骨子里的。同村人能帮得了一时却帮不了一世,他自己立不起来,想要帮忙的人渐渐的就恨铁不成钢的歇了那份心思。
让沈华自生自灭了。
原本以为这夫妻就这样过下去了,没想到在文小兰好不容易怀上的孩子被寡妇的小女儿推倒流掉,并且再也不能生育之后。
沈华终于爆发了,和沈章断绝了父子关系。带着文小兰离开了家乡,就连姐姐沈荷死了也没有回来过。
原本大家都以为沈华终于硬气了一回,能活出个人样了。但是没想到,他在一气之下带着文小兰出来,没有盘缠根本就撑不了多久。
在半途中就生了病。
没有钱买药治病,最后文小兰不得已卖身给一大户人家做了奴,这才有钱给沈华看病。
但是沈华的底子已经毁了,只熬了三年便去了。
文小兰对沈华有感情,不愿意再嫁,就一直在那户人家干活。直到三个月前,那户人家因为某些事搬家。
像文小兰这种粗使的下人带走不划算,但是念在她干了十几年的份上,给回了她卖身契将人给遣走了。
文小兰性子温吞,没什么主见。
拿着东家给的五十两的遣散费就这么浑浑噩噩的租了一座小院子了下来,后面识人不清被人骗了所有的积蓄和那笔遣散费。
租给她房子的那家人见她可怜,给了她一点银子当做路费,让她去投靠亲人。
可是文小兰原本就是被沈章买回来的孤女,哪里还有什么亲人。就这么边走边流浪,带着沈华的骨灰下意识的回到了亡夫的姐姐家。
她当年和沈华来沈荷家走过亲戚,所以记得林家村。
她不知道沈荷已经死了,等一路打听下来才知道能收留自己的亲人已经不在了。她想过要放弃,但是她一想到自己的丈夫就硬是咬牙下来,她当过下人,会伺候人,她想着只要林家给她和沈华一个容身之处就行了,其它的别无所求。
带着茫然,文小兰就找到了林家村,在村口碰见了干活回来的林大伯,林大伯认出了她,于是就带着她来了赵品茗这里。
听了她的遭遇,赵品茗心里很不是滋味。
“舅妈,你不用为仆为奴,你是我和相公的长辈,以后就安心住下来吧。”她很同情这个女人,不想她再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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