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胡知县断案(1/2)
胡知县糊涂断案
罗从刚命悬一线
林大妈指认,那天晚上,除了他和和尚外,再无他人来她家。从死者嘴角的血迹与和尚右手受伤的情况看,基本可以断定:和尚见林家媳妇年轻貌美,于是色胆包天,企图**,岂料林家媳妇性格刚烈,至死不从,咬伤和尚的右手,和尚恼羞成怒,遂将她捂死。事后,仓惶逃走,然而苍天有眼,和尚失足摔死,也属罪有应得。而他与和尚同进同出,则被认定为杀人的帮凶。
阁门祗侯刘璘继续叙述凶案原委。
身陷囹圄,小伙子顿时傻了,人命关天,这可了不得。就将事情前前后后交待清楚。他叫罗从刚,三十二岁,江州河滨县龙王荡人,现在临安城郊一家叫忆江南酒店当茶博士,因家中捎来书信,说父亲病重,故急忙回家探望。
出临安城不远,便在路上遇到了那个和尚,之前不认识,因是家乡人,才攀谈起来。他法名叫觉世,今年三十六岁,在越州慧德寺出家。此去江州,是受嘉慧寺山长之邀讲经而来。因此,二人结伴同行。哪知,在离家不到一天路程时,却出了人命案。
那晚在林家投宿后,因为太过疲劳,睡得死死的。觉世和尚做了什么,林家发生了什么,便一概不知。自然不是什么杀人的帮凶。
那天凌晨,也是觉世和尚叫醒他的,临出门他想向林大妈道谢告别。和尚不让,硬是拉着他匆匆走了。当时,他有些纳闷,看和尚神色慌张,东一脚西一脚的,也感觉异常,还没问就摔倒了。
河滨县胡知县讯问罗从刚:
“你不承认与觉世共同杀人,一味说与林家媳妇之死无关,用什么来证明?就凭你红口白牙自说自话?林家大妈亲眼看到,你和那凶手觉世和尚关系颇为亲密,对他言听计从,且两人睡在一起,贼秃驴半夜起来,去主屋行jiān_shā人,那么大的动静,你怎会一无所知??再说,他右手被咬伤,你总会看到吧,就没问问缘故?”
罗从刚回答:觉世和尚年长于我,行走江湖多年,见多识广,一路同行,我确是听他安排。我以为他信奉佛祖,定是广结善缘,慈悲为怀,哪知他人面兽心,做出此等伤天害理之事。那天夜里,他做些什么,我睡熟了,什么都不知道。我对苍天发誓,绝无谎言。你想,人家林家大妈好心好意收留,让你喝口热水,又能躺下歇息,也没有要钱,这是多好的人家!不报答林家的恩德,却做坏事,分明猪狗不如,我罗从刚绝不会做。
至于和尚右手上的伤,当时是看到了,也感到奇怪,正想问呢,就掉井下去了。罗从刚接着申辩:如果我是同谋或者知情,杀死了人,哪有不逃命,却在那里大费周章去救人?那口井就在村子里,离林家不到一刻的路程,难道就不怕人家追来?
知县道,这都是你一人所言,谁可以作证?至于说,你救那个秃和尚,更说明你俩是一伙的,怕将他丢下被人发现,况且,你不知道井有多深,和尚伤势如何,一旦知道,和尚无法救活,定然急速逃走。
就这样,知县没有证据确定罗从刚是同谋或知情,罗从刚也无法证明自己无罪,而原告林大妈则一口咬定,罗从刚也是凶手。
县衙再次开堂审问,罗从刚仍是拒不承认。胡知县气急败坏,责令衙役用刑。三十大板下来,罗从刚皮开肉绽,还是不承认。于是再用刑,血肉之躯,怎经得住铁石刑具。最终,罗从刚画押承认。
胡知县就此结案上报,认定罗从刚协同觉世jiān_shā良家妇女,判死刑,秋后问斩。
得知消息后,罗从刚父亲抱病而亡,母亲王氏哭瞎了双眼。就因为禿和尚的一念之差,两户人家家破人亡。
刘璘告诉韩侂胄:如今,罗从刚妻子沈氏和弟弟罗志刚到登闻鼓院,击鼓鸣冤,将状纸递交刑部。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刑部硬是无人过问。这罗从刚便是他娘子马氏的表弟,死去的罗父是她嫡亲舅舅。罗家四口人齐刷刷地跪在他家,哭着喊着请他救人。
刘璘含着泪,诚恳地说:
“韩爷,您是我上司,我在您手下做事多年,知道您为人正派,仗义敢言,看不得穷苦人家受罪蒙冤,你又与刑部经大人交情深厚,请您救救罗家吧。我保证,罗从刚是忠厚老实之人,绝不会做那丧尽天良之事。”
如今,皇上龙体欠安,久不上朝,各衙门敷衍了事,以致朝政荒废,人心浮动,长此以往,令人不安哪。刘兄是个明白人,没把握的事不会拿出来说。照理说,这个案子也不复杂,除了罗从刚屈打成招,也没有什么证明他参与了杀人,但是,也没有东西证明他没参与或不知情。经大人断案善于察言观色,会抓蛛丝蚂迹,手段颇为高明。我去找他,请他过问,把事情查清楚。韩侂胄略作思索,爽快地说。
刘璘连忙点头致谢,遂拿出一盒子,放到韩的桌上,“韩爷,此乃刘某一点心意。”
韩侂胄笑了,“光玉兄,你我共事多年,见过我办事拿过别人钱吗?告诉你,我办事从不给人家送礼,也决不要人家的东西。
刘璘心想,你出身豪门之家,有吴太后给你撑着,谁敢不买你的账,普通人能这么干吗?遂告诉他:这是罗家人的心意,他们请你救人哪。
韩侂胄语气很坚决,“不论谁的,也不论多少,统统不要。你要是不拿走这东西,我可不去刑部找经大人了!”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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