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帅气的狼狈(2/2)
的配偶或者男友相当不满。这也难怪,不管是什么样的男人,看到自己的女人对一个表现如此糟糕的男人竟然如醉如痴,心里恐怕都不是滋味——什么意思,男人还在旁边,就敢这样,如果不在,那会怎样胡闹?
要说是个玉树临风,富可敌国的王孙公子,也还勉强说得过去,毕竟在那样的男人面前,绝大多数男人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比不过人家,可这个男人也就长得还算不错,其他又有哪里强了,这样的表现,凭什么?更何况,不仅是自己的女人,就连谢县长,这么一位美貌年轻的女领导,竟然也短时间内神经短路地救了他两次——两次哦!她能对自己短路一次,在场的大部分男士都已经觉得不枉此生了,居然接连短路了两次,别忘了,雷勋可是重犯!她则是主审雷勋的那个人!
只有雷勋还有几分稀里糊涂,并不知道能两次获救是因为什么,因为他在地球上对异性的吸引力并不怎么够,曾经暗恋一个漂亮女生,从初中一直暗恋到高中,结果快毕业时一开口,人家女生不客气地说,我已经有男友了,至于到了大学里,那就不用说了,走得最近的刘若雪,到头来居然如此对待他,这这让雷勋在女性面前无法自信。其实那也难怪,因为当时雷勋的桃花运指数,只有可怜的百分之八,虽然他长得不错,又高大威猛,可就是因为不够坏,女生都没怎么注意他。
郑冲在他涉险时,急得合手合什,旁边一个同伴提醒道:“老大,堂堂土匪头目,男子汉大丈夫,合手合什会让人笑话的。”他也如同未闻,直到他死里逃生,才长舒一口气,急忙朝那怪物叫一声:“小乖……”
李小乖听到声音,往这边一看,喜道:“是郑哥哥吗?”
郑冲道:“是我,你过来,我有话跟你说。”
李小乖一眼看到了人群中的郑冲,竟然真的朝他走来。在郑冲身旁的老百姓见他来,都是惊叫一声,几秒钟内全部退到了后面。把郑冲和他的同伴们孤伶伶地晾在前面。
李小乖走到郑冲身前,说道:“郑哥哥,这回有又什么东西带给我吃?”
郑冲从怀里掏出一块鸡腿,说道:“吃吧。”
李小乖大喜,接过鸡腿,大口便啃,他嘴大牙利,一只鸡腿,两三下就吃掉了,吃完拍了拍手道:“还有没有,我还想要一个。”
郑冲道:“现在没有了,不过你要是听我的话,先帮我把那些人打趴下,回头我会再弄给你吃。”
李小乖道:“好啊好啊,想打谁你就说。”
郑冲刚要说话,却听得呯的一声枪响传来,看时,原来刘营长竟然朝雷勋开了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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