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九章:喝大了吧?装逼了吧?(2/3)
承认这一点时,桜夕就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美眸中都冒出了好奇的小星星.....“奇了怪哉!外界与邪魔域的连接通道并不曾解封,陆坛主是如何进来的?”
如何进来的?
想要解释这个问题,那废的口水可多了。陆逸明没打算说的很详细,只含糊道:
“遭受奸人算计,原本以为前方无路之时,谁曾想,柳暗花明又一村,于是乎,小子便来到了这邪魔域。”
陆逸明说完,换做桜夕沉默了,当她再次看向陆逸明时,眼中多出了一种叫做“惺惺相惜”的东西。
曾几何时,自己又何尝不是遭受奸人算计呢?也正是因为这样,虽然陆逸明只是简短的概述了其中缘由,但桜夕还是能感同身受。
“嗨!这香茗虽然好喝,但不如烈酒来的痛快!不知桜尊者这儿可有烈酒?”
这是陆逸明第一次对外人讲述自己的故事,情到深处,便觉香茗已然无趣,倒不如狠狠灌上一壶烈酒。
一醉,解千愁!
“陆坛主所言极是,烈酒么?本尊这儿自然有!”
与陆逸明的一番交谈下来,桜夕也颇有感触,素手一挥,桌上之物已经变成了两个沾满了泥土的葫芦。
这葫芦的出现,除了带来了泥土的特殊味道之外,还带来了阵阵的醇香。
“好酒!”
陆逸明口中生津,望着葫芦的双眼愈发的锃亮,不等桜夕示意,陆逸明直接抄起其中一个葫芦,拔开葫芦塞子,只听见“啵”的一声,一缕青烟从壶口飘出,与此同时,醇厚无比的香味挥洒而出,勾人酒虫。
陆逸明喜欢喝酒,特别是烈酒。他本身的酒力并不强,但他要的就是那种醉生梦死的感觉。因为在醉生梦死之间,能够使人忘记一切忧愁......
“这酒.....怕是已经在地底下封藏了有上百年了吧?”
将葫芦口送到鼻边,陆逸明只一嗅,便发出了一声呻吟,而后看向桜夕,笑道。
“想必尊者也是嗜酒之人吧?”
桜夕浅浅一笑,抄起桌上的葫芦,道:“今日竟遇到了一位同道中人,我之幸也!”
请注意,此时的桜夕,自我称呼已经改成了“我”。
“哈哈哈哈!小子便先干为敬了!”陆逸明大笑道。
“请!”
桜夕轻轻一抬手中葫芦,笑道。
一旁的侍从彻底的看呆了。
这一定是假的楼主对不对?这尼玛绝对不是我印象中的那个楼主啊!
侍从呆泄间,陆逸明仰脖而饮,琼浆玉液一般的美酒顺着喉咙,直达胃中。
“好酒!好酒!好酒!”
陆逸明已经找不到其他任何形容词来形容这葫美酒了,这简直就是超脱世间任何美酒的存在!琼浆玉液都比不上!
没来由的,陆逸明的脑中浮现出了唐代大文豪李白一首《客中行》。
“壶中美酒郁金香,泥葫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或许,这是最能够契合当前境界的一首诗了,就是稍微被改动了而已。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没想到陆坛主竟有如何文采!”
桜夕贝齿轻动,呢喃了一句,眼中绽放出异样的光彩。
她笑了,笑的倾国倾城!
于是乎,陆逸明的心脏,在接下来的三秒钟内,停止了跳动!
无他,只是眼前的一幕,实在太过惊艳!
——桜夕同样是仰脖而饮,可给陆逸明的感觉就像......就像是.......
这感觉......就像是....
就像是在李连杰,林青霞版本的《东方不败之笑傲江湖》之中,令狐冲与东方不败初次见面时,林青霞给观众献上的那倾世的喝酒动作!
君不见当初这个动作一现世,惊艳了时光!
还记得,陆逸明第一次看《东方不败之笑傲江湖》时,就被这个动作生生的折服了。
这是只属于他的小时候的回忆!
(强烈建议各位去百度一下,教主这个动作实在是太美了!写到这里鬼使神差的就写出来了。)
而现在!就在刚刚!就在桜夕仰脖而饮的时候!陆逸明恍惚间,看见了林青霞所饰演的东方不败就在自己面前!
林青霞喝酒可是和朱茵眨眼,张敏回头,王祖贤穿衣并称为华夏影视史永不再现的四大经典啊!
太美了!
美的想不到其他形容词!
只一个字,美!
美的不可方物!
侍从又又又一次呆住了,陆逸明也呆住了。
桜夕不是东方不败,可她却有胜过东方不败的霸气!这是一种足以令天下人跪倒的霸气!
别人,学不来!
良久,陆逸明悠悠惊醒。
“尊者.....实在是.....无法形容,真的是无法形容!”
陆逸明发现自己找不到任何形容词语,仿佛这些词语用在桜夕的身上,不仅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反而会适得其反。
“哦?”桜夕含笑,“若是无法形容,那便作诗一首吧,如何?”
“作诗?”陆逸明一愣,旋即开口,不带一丝一毫的犹豫: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这是出自李延年的《北方有佳人》。抛开其诗句内的那种纷杂的感情,单看这首诗,真真切切的是描写的一位绝世美人。
“所以说,外界的人,都如同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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