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差了三百多两(2/3)
来的温柔,就像那水白菜不胜凉粉的娇羞。简直是,太美啦!”邱书仪眼睛转了转,说:“你这话,听起来不错。但怎么有水白菜,还有什么凉粉?”
“哦,抱歉,我口误了,”吕林兰道,“应该是就像那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看你这么会说,那我就原谅你了,”邱书仪一转头,“老板——老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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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呢、在呢,”刚才,人吵了起来,心里那个急啊。想劝,也插不进嘴。这时,客人不吵了,喊自己了,老头摊主立刻就站了出来。
邱书仪道:“怎么个联合法,老板你说说。”
吕林兰插言道:“这个很简单。刚才我们问过了,老板说兔子每斤六十两银子。你就想想,以你的身份,并且你买的还是兔子的身子,你应该每斤出多少银子,就行了。”
“你!”邱书仪转头,“我不要她说,我要老板你说!”
老头摊主想了想,说:“那……要不姑娘您每斤出五十两,而这两位大姐则出十两?”
邱书仪听了,没有反驳,但是却将头昂了起来。
邱书仪身后的东方以巧立马就站上前来:“你这老头眼睛瞎了!看我们钱多,就让我们多出钱是吧!快快把价钱改了,否则小心你活不过今天!”
老头摊主吓了一跳,这个跟班,居然是个莽夫!不,是莽妇!
老头摊主立即说:“那,要不,姑娘你们,每斤四十两;两位大姐,每斤二十两?”
“不可能,”吕林兰说,“那身子上的肉,难道只是脚的两倍?要照这个价的话,就算了。我们走!”说完,转身作势就要走。
老头摊主忙喊:“客人别走、别走,事情还没最后决定,还是有得商量的!”
“那你说多少?”吕林兰问。
“要不,折个中,你们每斤十五两,姑娘这边每斤四十五两?”
这回,吕林兰没说走了。而邱书仪那边,也没有发作。
看样子,这价钱,双方基本上还是能够接受的。
略停十几秒,陶念说:“那就这么定了,我们都听老板的。别的不说,老板年纪这么大了,还出来摆摊,也够辛苦的了。我们年幼的听年长的,那是天经地义的。”
老头摊主心道,你这话,为什么先不讲,要等到尘埃落定之后才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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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钱说好了,就该过秤了。老头摊主倒是带了秤来的。
先秤老头带来的一个大的布口袋。
邱书仪问:“老板,你秤兔子就是了,秤口袋做什么?”
老头摊主说:“这是毛重,呆会儿要去掉的。”却也没仔细讲。老头摊主相信,做完的时间,绝对比讲完的时间少得多。
秤完口袋,四两旺点,老头摊主直接说:“口袋算半斤!”也就是说,呆会儿要从总重量里减出这半斤。
不过,这倒让吕林兰不知道老头使用的秤,是十两的,还是十六两的。
——
然后,老头摊主就开始抓兔子。每抓住一只,就往袋子里扔。
吕林兰心想,若自己这边,跟邱书仪并不是同伙的,呆会儿,分那身子和脚的事情,看来这摊主是不想管了。
老头抓兔子,吕林兰这边就在数数。那笼子盖了蓝布,里面的一角是黑暗的,看不清到底有多少只兔子。
数完,一共八只。
八只兔子,并不是很重。老头提起袋子,挽了个疙瘩,挂到秤钩上。一秤,将近十三斤。
“看好,看好,将近十三斤!”老头摊主唱道(也就是大声说道),“刚才口袋毛重有半斤,减去毛重,一共算你们十二斤好了!”
四名客人都没有反对。
老头秤完,把那装了兔子的口袋放在了四人的面前。心想,具体怎么分,你们自己去商量,千万别叫我做主了。
——
邱书仪转身面向吕林兰:“说,总共十二斤,你们的脚,算几斤?”
“什么叫我们的脚啊,那分明是兔子的脚!”吕林兰道。
“好,你说,兔子的脚算几斤?”邱书仪再问。
吕林兰说:“我觉得,算两斤就差不多了。”
“才两斤?你想占便宜也不打听打听对方是什么人!我看你这是不想活啦!”
吕林兰问:“那你说多少斤?”
邱书仪说:“怎么也有四斤吧?”
“嗨你这个,你的意思是说,兔子的身子只有八斤重吧?你也想得出来,那么大的身子,那么小的脚,居然是八斤对四斤?”
“和气生财、和气生财!”陶念插言,“你们都别吵了。依我看,不如还是听老板的。不管老板说得合不合理,都是老板一言而决。如何?”
吕林兰说:“这么办再好不过了。就怕某些人不认账!”
“我会不认账?笑话,你也不打听打听去!”邱书仪不依不饶。
“小姐,呆会儿还要赴王小姐之约呢。”东方以巧拉了拉邱书仪的袖子。
邱书仪听了,立即说:“好吧,老板,还是你说。你放心,不管是多少,就你说了算!”
老头摊主马上说:“那就听这位姑娘的,兔子身子算八斤,兔子的脚算四斤。”
其实她们争吵的时候,老头摊主在旁边就看得清楚想得明白。
如果两起客人的身份平等,无非就是一人让一步的事情。但两起客人看上去身份并不平等,于是,身份低的那边,就不要再争了。
所以,老头摊主做出了偏向性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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