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他是我男朋友(1/2)
法院门口是一排挺高的阶梯,一层层的走下来,贾秀芳的后背都湿透了。
烈日炎炎,但是这种热,不是太阳晒的,而是从心里衍生出来的。
这几米高的台阶,走上去,踏上那个象征着公平与正义的地方,贾秀芳的人生,就要发生变化。
她不再是陈林的妻子,她走出去,会被人贴上离婚的标签。
可是这会,她一步步的跟着女儿走,女儿带着哀求的眼神,仿佛就回荡在脑子里。
妈妈,我和弟弟需要你。
如果妈妈不保护我们,我就要被我爸卖到歌厅,超短裙...
贾秀芳两种思想在脑子里紧紧纠缠,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可是女儿又那么的需要她...
小倩从她妈越来攥的越紧的手里,能感觉出她母亲这种挣扎矛盾的情绪。
这都是很正常的,想要对抗几千年加固在女人身上的传统观念,这是多么复杂的一步。
离婚,她知道对母亲是有好处的。
可是对母亲来说,这意味着原来的生活方式,全部要推翻,要重新来过,要面对未来的未知。
这种痛苦,旁人是很难想象的。
但为了保护自己的两个孩子,贾秀芳勇于迈上了台阶。
小倩非常了解人性反复的一面,她母亲现在是下定了决心,可是过几天,还是会后悔,甚至当离婚后,也可能产生后悔的情绪。
所以她的身边,一定要站着一个能够推动她的人。
这个人,就是小倩。
带着她妈来到台阶上,走上宽敞的办事大厅,她妈手心全是紧张产生的汗,对于老实巴交的普通人来说,一辈子也不见得有机会来这种地方,这种地方,在她心里,是非常可怕的,是很有威严的。
大厅的盆栽旁边,站着一个穿着正装的男人,看着年纪不大,带着黑框眼镜,看起来很严肃的样子,看到小倩和贾秀芳,他眯了下眼,然后眼里出现了,哦,原来如此的表情!
于明朗没有描述小倩的具体样貌,只是对亚明说,看到就知道了。
亚明果真一眼就看出来了,尤其是小倩额头的那一点。
这是于明朗的高中同学,也是一个大院长起来的发小,长大后学了法律,现在是知名律师。
长成这样,这一看,就是于明朗的菜啊!
都是一起长大的,怎么会不知道,于明朗中二时期,鸟悄的收集了一本贴纸,就是老版倚天屠龙记,封面的那张最大的贴纸,就是周芷若的,啧啧,这美人痣,真是让人记忆犹新啊。
当时,于明朗还死鸭子嘴硬,硬是对所有小伙伴说,这是随手找来贴上的,理由就是,他怎么能喜欢这种假的美人痣?
亚明原本都把这段忘记了,看到陈小倩额头那血红一点,恍然大悟,瞬间想起来了。
原来,于明朗当时说的,是认真的,人家真不喜欢假的美人痣,人家长大后,找了个真的啊!
↑以上都是亚明真实的心理活动,他不动声色的走过去,礼貌又不失自然的问。
“这是陈小倩和伯母是吗?我是亚明,是明朗的朋友,明朗让我来的,他对这件事非常上心,可是有任务在身,过不来,伯母见谅。”
亚明刻意在贾秀芳面前,强调下于明朗的存在,贾秀芳疑惑的看小倩。
“这是...?”
“呃,他是我,朋友的朋友,帮咱们办事儿的。”
朋友?亚明其实很想笑,但是他忍了。
看来兄弟这地位,并不如他自己吹的那么好啊。人家姑娘,还没有跟她妈提这事儿呢。
小倩把这一幕,默默的看在眼里,自然也没忽略亚明那戏谑的眼神,想着于兵痞可能因为这事儿,在他朋友面前没面子,心里略不适。
亚明倒也知道分寸,没说其他的,领着贾秀芳和小倩递交了起诉状,正式提起诉讼离婚。
这是属于夫妻单方提出的起诉离婚案件,按着流程是7天之内立案的,立案后5天内必须要把诉讼副本给被告,也就是5天之内把诉讼副本给陈林,接下来会有司法调解,如果不成,才是证据收集,以及审理阶段。
前期工作,基本被于明朗和陈小倩扫平了,这俩人,一个负责收集证据,一个负责控制贾秀芳的情绪,等到亚明干脆利索的把起诉状交上去,贾秀芳还没缓过神来。
出去的时候,她拽着小倩的手,低声问。
“倩儿,这就离了?”
“这是你迈向幸福的第一步。”
贾秀芳走出法院的那一刻,眼泪都下来了,走路都哆嗦。
“记住这一刻,你可以伤心,你可以记得你流泪了,但是我用我后半生的名誉与专业像你保证,当很多年后,你回想起你现在的眼泪,会觉得无比的耻辱,因为眼泪只能留给在乎你的人,而不是给糟蹋过你的人,当你过的比现在好,当你人生感受到新的希望,你再回首你此刻的眼泪,你会觉得是那么没必要,甚至,想到你曾经爱过一个渣男,都会觉得无比的耻辱,但等你再经历一些,你又会释怀,人的一生,谁没遇到两个渣,你会庆幸,上天给你离婚让你重来!”
小倩的这一番说出来,走在前面的亚明,脚步一顿。
回头看了眼,这些话,这些看透了人生的话,真是这么年轻的女人说出来的?
他刚刚,终于知道了于明朗心上人的年纪,刚刚成年而已,还是个小丫头。
亚明作为律师,经受过很多离婚案件,能够把人性剖析的如此直白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