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PK大赛2(1/2)
华仔的声音低沉深情,号称情歌王子,他唱的是刘德华的《忘情水》,一首老歌,让他演绎出新的味道。
李云在旁边站着,闭上眼睛,静静的感受着这首歌的优美。
在前世,李云对刘德华十分敬佩,对他的歌,也是百般喜欢,所以听到这首歌时,也在认真的听。
不得不承认,华仔的唱歌技术很高,每一个音符都拿捏得很准,掐动着每个人的心弦。
酒吧里很静,只听到华仔在唱歌,歌曲高潮时,一群人开始叫起好来。
一曲歌罢,低下便有人开始起哄。
“华仔唱得那么好,那个大雨就不要唱了,直接认输吧!”
“就是,一个街边唱歌的,也配跟我们华仔比?赶紧跪地求饶,我们饶你一次。”
当然,也有一些听过李云唱歌的人喊着:“让大雨唱唱,大雨唱得很好听的,和一般的歌曲不一样。”
反对的人喊道:“有什么不一样的,歌曲就是歌曲,他还能唱出花儿来?”
就在这时,酒吧的门开了,哗啦啦的,进来了十几个人。
这十几个人都是年轻人,是白天在广场上时,最忠实的一批听众,有男也有女。
他们白天都加了马龙的朋友圈,刚才马龙出去后,先发了个朋友圈,通知大家,大雨现在正在11club进行pk,需要大家的支援,他们看到朋友圈后,便自发的来了。
这是最忠实的一批听众,有的此时已上床睡觉,但看到朋友圈后,还是第一时间赶来。
这群年轻人是有备而来,有人带了手鼓,为李云助阵。有人带了一堆小喇叭,发给了同来的每个人。
而酒吧里,也渐渐的形成了两派,一派支持华仔,站在酒吧内侧。一派支持李云,站在酒吧外侧,门口处。
酒吧很大,总共有三个区域,不过此时,大家都集中到最大的区域内。
酒吧的服务员帮李云安好了音响支架,按照李云的要求,给李云找来了一个小凳子。
一看到李云要坐着唱,台下传来了窃窃私语,不过,没有人大声说出来。
一切调试完毕,李云轻轻的拨弄了一下琴弦,旋律一下子就出来了。
这次,李云唱的歌,是他在山里过夜时,唱了一整晚的《途中》。
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砺,李云渐渐发现,前世那些民谣歌手留下的这些民谣歌,都是有灵魂的。
并不是说,自己知道它们的歌词和曲调,自己就能唱出每首歌的精髓。
这些歌曲,每一首歌都有每一首歌的特点,迄今为止,李云觉得,自己体会得最深刻的,应该就是这首《途中》了。
因为那晚在山里露宿,李云听到了万物生长的声音,听到了鸟叫,蝉鸣,风声,这才体会到了《途中》的真谛。
所以,这第一首歌,他决定冒险一下,唱出这首稍微有点平淡的歌。
‘夕沉下
的飞鸟
影子多细长
夜宿在
某山口
雾气湿衣裳
挎壶酒
给荒野
饮酌那秋黄
不吁然
不吟唱
只拾掇行囊
……
听街声
闻世况
或走俗寻常
经戈壁
过断桥
塌落泥土香
递根烟
解乏这星光
茧磨在
鞋跟上
无所谓远方’
酒吧里的音响很好,李云的吉他孤独的响着,声音沙哑而深沉。
刚开始唱的时候,人群中还响过几声倒好,又唱了几句后,人群中,便彻底安静了下来。
这首歌不是很易懂,可唱起来颇有韵味,尤其是在李云流浪歌手的身份下,更显得真实不做作。
如果李云没有经历过流浪,没有流浪歌手的名号,观众们不会有如此大的反应。
一首歌唱完,首先疯狂起来的,是从广场过来的十几个死忠粉。
因为环境问题,李云没有在广场上唱出这首歌,他们是第一次听到这首歌。
但是,只一遍,他们便get到了这首歌的爽点。
和他们一起尖叫起来的,是一小部分酒吧观众,他们大部分有点小资情节,一听到这样的歌曲,心灵被触动,便倒戈到了李云的阵营里。
很快,第一轮比赛的结果便已经统计上来了,华仔的票数是232票,而李云,则是194张。
结果一出来,华仔的歌迷顿时开心起来,他们起哄,为华仔加油,也不乏辱骂李云的。
李云的歌迷便开始反击,两边的火药味渐渐浓了起来。
就在这时,李云的吉他声,又响了。
这次,李云先唱,他唱的,是万能青年旅店的《十万嬉皮》。
这首歌,李云从来没有在外人面前唱过,不过,这种比较欢快的歌曲,还是比较适合在酒吧里唱的。
尤其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
文不能测字武不能防身’这几句歌词一出,顿时引起一阵狂热的掌声。
唱歌的时候,酒吧里一直有人进来,这些人都是看到马龙的朋友圈,纷纷从家里赶来的李云歌迷。
渐渐的,李云一方的阵营越来越大,不过,场下再也没有人吵架,而是静静的听歌。
就连华仔的歌迷们,也都安安静静的听着,他们有的人听不懂,却看到别人都在听,便也假装认真听。
不然的话,显得自己没有逼格。
第二轮比拼时,华仔唱的是《冰雨》,李云获得了223票,而华仔的票数降低了5票,成了227票。
这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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