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郊游(二)(1/2)
苏沫奇怪道:“什么事?”
林煜嘻嘻一笑,将手机举给他看,苏沫只看见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
“你知道吗,我父亲最喜欢这颗种在京城别墅花园里的橡树了,这是我拍到的,正好能从枝叶中看见阳光,很漂亮吧!好了,现在我打算发微博炫耀一下,你不是作家么,给我想一些优美的句子”
苏沫一愣,似乎没有反应过来,说道:“这又何必呢,你只要发一些自拍照,你的粉丝们都很高兴了”
“切,你知道什么”林煜不高兴道,“这年头,晒脸、晒胸、晒腿还有炫富都被那些外围女干尽了,我从来不会在上面炫富,我要的是内在美好么!哎呀,我跟你说的那么多干嘛,你赶快想,最好是写首诗!”
苏沫哭笑不得,脑海中却忽然灵光一闪,轻轻问道:“听说你母亲在你小时候就去世了,请问她有什么最喜欢的花么?”
听见此言,林煜脸色一沉,似乎就要发怒,这时,苏沫小心翼翼说道:“木棉花?”
林煜脸色一变:“你怎么知道!谁告诉你的!”
苏沫却是轻声一叹,这真是上天注定吗,他说道:“你要的句子,哦,不,我给你念一首诗吧……”
林煜静静听着,脸色却越来越哀伤,默默将手机收起来,脸看向窗外,久久不语。
过了二十分钟,林煜忽然转过头来,笑嘻嘻的,跟刚才的失落判若两人,她笑道:“你猜,我们前面那辆车里,秀秀跟他男朋友任宽在干什么?”
苏沫实在惊叹于林大小姐的变幻无常,摇头道:
“这……我怎么知道?”
林煜嘿嘿一笑,低声道:“哼哼,秀秀十有八九实在给他男朋友口……你知道的”
苏沫一听,方向盘差点都拿不稳了:“你说什么,你怎么知道的?”
“秀秀自己说的啊”林煜神色有些异样,“她拿这种事炫耀呢”
苏沫看了她一眼,那丰满的红唇让他一激灵,可是他忽然想到,也许在他们所谓的上层社会,这些都是情趣吧,那么林煜平时如此豪放,她……
苏沫只觉心中的yù_wàng一下子灰飞烟灭,想起了自己的初衷,两人果然分属不同世界,我还是老老实实找一个文静的女生,安安静静过完这一生得了。
可是,他心中分明涌起了一丝失望与愤怒。
林煜只见苏沫神情变得冷淡,跟他说什么他都没什么兴趣,心中不由郁闷。
近乎两个小时车程后,他们来到春山区域,找了一处人流很少的柔软草地,停车其上,然后开始往下面搬各种东西,苏沫车上的是一个烧烤架和一些食物饮料。
“好了,我们各自搭自己的帐篷吧,大家围成一圈,中间铺上毯子,行动吧,过来拿帐篷!”头上戴着一个蝴蝶结的南菲说道。
苏沫顿时眼色一变,拉着林煜说道:“搭帐篷干什么,晚上就回去啦,何必麻烦?”
“谁说晚上我们回去,我们要露营好么”
“你没跟我说晚上要露营!”苏沫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切,你也没问啊”林煜边说着,边离开去拿帐篷,留下苏沫站在原地脸色莫名。
等林煜都回来了,还见苏沫傻愣地站在那,不由踢了他一脚说道:“同住一个帐篷我都不介意,你怕什么,我的男朋友!”
她哪里知道,苏沫心中复杂极了,一方面他要说不期待是假的,林大小姐的美貌摆在那呢,可是一方面,他确实深深的失望,即使林煜真的今晚跟他发生关系,但在她眼中,他也许只是她众多过客中的一个,就是不知道他是第几个?
连苏沫自己都没想到,为什么会失望?是因为关心,人是不会对陌生人失望的。
罢了,过了今晚,也许永不见面了。
然后,苏沫就跟林煜动手,搭建了一个双人帐篷,其他人也搭建好了,中间围了一个半圆,女生们动手铺上干净的毯子,而男生则开始动手整理食物。
这片草地相当之好,绿草油油,附近有几棵茂密的大树可以遮阴纳凉,草地前面是一个干净的小小水湖,倒映着蓝天白云,抬头四望,附近则是可爱的小山,合起来就是一幅优美的画面。
四个女生铺好毯子后会干什么?当然是拍照了!四个人奔跑嬉闹,留下一张张青春的印记,而男生们则在湖边搭起了烧烤架,正苦比的劳动,要是老婆大人回来之前不弄好,今晚就不能吃肉了。
都聚在一起了,当然会互通姓名,经过介绍,苏沫得知另外三个男生的姓名,分别是,南菲的男朋友,汪睿;晓柯的男朋友,项鹏飞以及秀秀的男朋友,任宽。
其中,汪睿和项鹏飞都是富二代,现在在父亲公司上班,而任宽比较厉害,自己创业,是一家公司的老板,他们也好奇苏沫是做什么的,毕竟他年纪轻轻就开着百万奥迪,还能追到林煜,难道他的家世不比林家弱?
“我哪里有什么家世?也不是什么公司的老板,现在顶多算无业游民,父母死后留下的钱都花得差不多了”苏沫这般回答,有些人一见面,就会有一种感觉,双方很难成为朋友的,很不幸,他们三人正在此列。
果然,闻言之后三人心中刚起来的一丝敬意烟消云散,任宽又问道:“苏沫兄弟你就不要开玩笑了,谁不知道林煜眼界极高,他肯定有什么过人之处吧!”
苏沫回道:“不,她看上我是因为我够弱”不是么,十个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