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捉钱有令史(1/2)
听了裴敬的分析,卢杞若有所思。
“难怪,难怪!”
但紧接着他又失声道:
“难道使君认为潼关必失?”
裴敬摇了摇头,他也仅仅是猜测,具体如何又岂能一一细致的算到了?卢杞忽然拍了一下大腿,似乎想起了什么。
“那个薛景仙,你可还有印象?”
裴敬虽然一直没有差事,但却对冯翊的大事小情如数家珍,自然知道这个与崔亮和杨国忠都大有瓜葛的前冯翊县令。
“使君对此人委以捉钱令史的差事!”
“捉钱令史?何时委任的?”
捉钱令史乃是负责公廨本钱的官吏,是掌管官府向民间放贷的吸血恶鬼,不论民间还是朝堂名声甚恶。从太宗年间至今朝中便不断有呼声废止这种吸纳民脂民膏的官署,但这毕竟是地方财税的大笔收入,想要砍掉又谈何容易?因此百多年间,废了又重立,重立又废止,反反复复多少次,公廨本钱都一直顽强的存活至今。
“就在昨日晚间,我在郡守府亲眼所见!”
“难道使君连民财都不想放过吗?”
对此,裴敬百思不得其解,薛景仙这种小人做捉钱令史这等龌龊差事的确再合适不过,但秦使君用人又怎么能黑白不分呢?
卢杞又是两手一摊。
“具体内情不得而知,还是静观结果吧,使君何时无的放矢过?反正我不相信,使君会参与这等自会名声的事。”
的确,神武军的筹钱能力惊人,如果缺钱,只要军中随便几个子弟家族中伸一伸手指,就会有数万贯乃至数十万贯钱到手,何必搜刮民脂民膏呢?
……
“明府,捉钱令史求见!”
杜甫面色一沉,让那佐吏将捉钱令史领进正堂。
“下吏薛景仙,拜见明府!”
薛景仙一躬到地,口中五味杂陈,他原本是这县廷的主人,此刻却早已物是人非。但眼下的处境已经远超预计,秦使君不但没有治罪,反而对他还委以捉钱令史之任。捉钱令史虽然是个名声极臭的差事,但其中的油水丰厚,绝不亚于县令,甚至要远超县令。
精明者,只需动动手指,就会有大笔的金钱流入囊中。
在薛景仙面前,杜甫并没有表示出半点对此人的厌恶,他只面无表情的说道:
“使君对你委以捉钱令史一职,杜某认为,你有必要了解,此令史非彼令史。”
“请明府示下!”
薛景仙压制住心中的惊讶,恭敬回答。
“以前,令史主要掌管放贷,现在你优先负责的是借钱。”
“借钱?”
薛景仙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自己这个捉钱令史居然是负责借钱的。如果只借不贷,他哪里还有机会捞油水还债呢?但现在自身已经是架在了火上的鱼肉,又哪里还有挑三拣四的余地呢?
没等他开口询问,杜甫就将一份公文递了过来。
“这是使君亲拟的公文,你拿回去仔细研读,做好了这件差事,功过即可相抵。使君承诺再还你一个县令的差事!”
捉钱令史是不入流的恶差,县令虽然赚的少,地位与之却是天差地别,薛景仙自然愿意做县令。因此,在杜甫将秦晋的许诺说出来时,他竟抑制不住的欣喜若狂了。
“下吏定然不辱使命,不辜负使君厚望。”
离开县廷,薛景仙仔细研究了杜甫给他的公文。与其说这是一封公文,不如说是一则指导手册。其上详细列举了他这个捉钱令史所针对的主要对象,以及各种可行的手段。
其实,手段也很简单,以前是公廨向民间放贷,现在不过是公廨以同样的条件向民间借钱。
当然,首要的对象自然是冯翊地方的豪绅。要知道,关中地方的豪绅已经不敬战乱的繁衍了百多年,积累的财富远超常人现象,甚至许多人家的钱库,连串钱的麻绳都已经朽烂成灰。
从商贾的手中抠钱不容易,在这些世代豪绅兜里掏钱,薛景仙却有一百种法子对付他们。
为了在秦晋的面前有所表示,薛景仙将第一个目标放在了一陈姓家族身上。陈家出过不少官员,虽然并非显官高绝,但也绝非寻常人家可比。不过,薛景仙之所以选择陈家,是因为这个家族在冯翊的名声并不好。
公文中列出的知道方法表面上看是向民间以优厚的条件借钱,但薛景仙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明显是要劫富济贫。也不能说是劫富济贫,准确点应该称之为劫富济富。因为这笔钱一旦借入,又要立即转出去。
前些日子郡守府颁布了政令,对盐铁粮实行严格官制,名为出入均由配额管控,但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明显是只许进不许出。这笔钱公廨钱就是为了补偿商贾在其中的损失而纯在的。说穿了,官府只需在其中花费一笔不菲的利息钱。
至于本金,薛景仙甚至不无恶意的在揣测,秦使君一定不会认账。当然,他薛景仙也不会认账的,在秦使君不认账之前,他早就调到别处做县令了。至于最后谁来背这个黑锅,那就看谁是倒霉蛋了。
原本他以为秦晋就算不是正人君子,至少也是个立身颇正的官员。现在看来与他薛景仙不过是一丘之貉,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区别仅仅在于,秦晋位高权重,乃一郡之首,手中又握有一支极具威慑力量的人马。而他薛景仙仅仅是个不得志的令史……
陈家家主得知有捉钱令史来借钱,虽然不敢得罪,但还是让家中执事拿出了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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