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7章(1/2)
说道第二条发展线小说,皓南倒是觉得在这段时间可以好好做一番打算,《搜神记》在前一个礼拜就已经完结了,还有陆续的一些尾声和后记也都上传了,总的来说除了几次不愉快的外界干扰,这本书还是比皓南预想当中的要成功,而且经过了两个多月的锻炼,皓南对自己的文笔以及叙事的能力更多了一份把握,所以他也很期待自己的下一本书。
那下一本书要写什么,这是个问题。皓南现在的手机中还有七八本小说,都是现成的。有了这个筹码皓南自然不会为码字发愁,而更需要了解的则是现在小说的流行趋势。在这两个月的码字日子里,皓南当然也不会闲着,除了专注自己所写的东西,当然也在关注其他写手,甚至整个启航文学的流行趋势。
皓南现在可以得出这几个结论:
一、自己写的小说,虽然凭借自身的文化功底和独特的创意成绩颇丰,而且现在还涌现了不少跟风之作,但是说白了这还是仰仗了一定的运气。
二、根据那些网文老手的经验,最好前后两本书的故事题材和形式不要相同,最好要差别开来,这样才会吸引更多的读者,从而产生一种多面化的粉丝效应。所以接下来这本书皓南决定不写奇幻或者修真,改其他的类型。
所以在结合脑中的这些问题以及和手机中的书进行对比后,最终皓南决定把接下来写的书定为《鬼吹灯》。
鬼吹灯这本书一部极为经典的悬疑盗墓小说,在兼具浓郁的中国风和现代人文的因素下,还有一大卖点就是大大的满足人们的探奇yù_wàng。《鬼吹灯》放到现在来说也可以说是一个全新的题材和故事情节。绝对够吸引人的眼球,而且十分耐读,相信以后出版的销量也有一定的保障。
想到这些,皓南心中便有了主意。
303宿舍里,一个忙碌的背影在电脑前双手极速的敲动着,要是别人看到他此时在电脑r内容时,也许会诧异他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奇思妙想和创思,而且还能以每分钟一百多字的速度码字。但是当走近看时,就能发现在键盘的旁边还有一只屏幕亮着的手机,原来他只是照手机上的小说照抄的,这个人正是皓南。
《鬼吹灯》第一卷精绝古城。第一章白纸人和鼠友
我的祖父叫胡国华,胡家祖上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地主,最辉煌的时期在城里买了三条胡同相连的四十多间宅子,其间也曾出过一些当官的和经商的,捐过前清的粮台、槽运的帮办。
民谚有云:“富不过三代。”这话是非常有道理的,家里纵然有金山银山,也架不住败家子孙的挥霍。
到了民国年间,传到我祖父这一代就开始家道中落了,先是分了家,胡国华也分到了不少家产,足够衣食无忧的过一辈子,可是他偏偏不肯学好,当然这也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关,先是沉迷赌博,后来又把万贯家财败了个精光。
胡国华年轻的时候,到最后穷得身上连一个大子儿都没有了。人要是犯了烟瘾,就抓心挠肝的无法忍受,但是没钱谁让你抽啊?昔日里有钱的时候,烟馆里的老板伙计见了他都是胡爷长,胡爷短的,招呼得殷勤周到,可是一但你身无分文了,他们就拿你当臭要饭的,连哄带赶,驱之不及。
......
《鬼吹灯》由一段充满带入感的自叙开始,慢慢的把人拉回了几十年前的民国年间,从主角的祖父胡国华讲起,通过一个白纸人和鼠友奇思妙诞的故事吸引人们读下去,仿佛思想也随着作者的笔尖慢慢沉浸在这个故事中。
扎纸人纸马的匠人扎出的由白纸糊裱的纸女人,到后来竟然被鬼附身,可以跟活人一样。
荒诞诡异的故事在博取人们好奇心的同时,又趣味横生,具有很强的叙事性。
因为这一回手机上有现成的文字,所以只要照着上面抄一下就好了。一个下午,皓南竟然就已经将《鬼吹灯》的第一卷的半部都给码完了,得有七八万字之多。之所以有这么快的码字速度也都是之前《搜神记》那时候笔耕不缀所练出来的。本来皓南想要用无线传输将小说直接传到电脑上的,但是接连穿了好几次文章中显示出来的却都是乱码。可能这个时空和重生之前的时空在文字的字码显示上不同,所以最后皓南只能老老实实的重新在电脑上码字,虽然麻烦了点,但是这样半天半天的码字速度倒也不慢。
就在皓南准备码完第二十章的“沙海魔巢”之后准备去吃晚饭的时候,突然电话响了,显示的是一个陌生的号码。皓南拿起手机迟疑了一会儿,还是接了。
“喂,是...皓南吗?”电话里面传来一个带有磁性的声音,但是传入耳中却感觉略微的沙哑。但是皓南却一时响不起在哪听过这个声音,所以先回答了他,但没有急着问对方是谁。
“嗯,是我。”
“皓南啊,你...还记得我...我吗?我是梁...哥啊,上回咱...咱在咖啡店碰过面的...”
皓南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梁哥,不然怎么会感觉这声音和语气有些熟悉,这倒是有些出乎皓南的意料。
但是堂堂一个找自己会有什么事呢,皓南心里也是一阵狐疑,所以他将手从电脑键盘上移开,耷拉在椅子的靠背上。
“当然记得了,我也喜欢看您编剧的电视呢。我倒是没想到会是您打的电话,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了。”皓南如是说道,上回在咖啡厅两个人简单的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