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chapter25(2/4)
荣瑾父亲的皇位本就来的名不正言不顺,而荣瑾又刚刚登基,怎能在这风口浪尖之上对卫长乐动手,他出了事,自己失了民心,岂不便宜了外人,便封了卫王,好生待着。卫长乐从小就被灌输着夺回皇位的复仇思想,父亲当初也有着一批簇拥者,全部收入了自己旗下,渐渐丰满着自己的羽翼。
而在众朝臣眼里荣瑾只顾声色犬马,不过一介fēng_liú浪子,资质平庸,实在担不起一国之君的重任,难以统率众臣。
朝堂之上竟也渐渐分为两派之势。
回归现实,坐在喜轿上的沈灼回忆起了自己前半生。
似乎自从有记忆起,她的生命就和卫王府挂上了钩。她无父无母,记事起就是个乞丐,某天饿昏了头,撞到了卫王的马车,竟就被收留了。
自那天之后她就成了卫王府的家养杀手,她这一生本就不为谁而活,既然卫王收留了她,给了她一条命,那么,这条命就是他的。
她的的代号是十七。
她并没有因为年龄小而被另待,从小就见惯了鲜血,见惯了杀人,见惯了这世间背后恶心肮脏的一切。
她也没有想过死,终归人活一世,总是要死的,而活着的时候,好的坏的,总要做些什么,别让日子那么难熬。
也许她真的天生是个做杀手的材料,冷心冷情,不管看到什么,从来都没有心软过,没有一次会完成不了任务。
即使受伤,闷哼都没有一声,下一秒出任务一言不发就跟上。同队的杀手本因她是个女人而有所看轻,最后也只是服气。
最后竟也成了卫长乐的心腹。
所有人都知道十七有个喜好,不管平时或晚上出任务,她都只穿白衣。
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红嫁衣,呵,这个惯例终究是被打破了呢。
红色,真像鲜血的颜色呢。
真不巧,这是我最讨厌的颜色。
为什么只穿白衣呢,大概,只有这样,我才会觉得自己还是个干净的人。
摊开细嫩的双手,真漂亮啊。那些老茧都不见了,连我都要怀疑,我似乎真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了。
一个单纯干净的小姑娘。
十七,大概做完这个任务,你这一生也就要结束了。
啊,不,我不是十七,我是沈灼。
多可笑啊,十七这个代号跟了我一辈子,最后却以另一个身份死去。
甚至,这是我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
似乎如卫长乐所料,荣瑾彻彻底底的迷上了沈灼,也是了,这样一个漂亮又冷漠的女人,哪个男人会没有征服欲呢。
当初自己救她不就是看中了那一张脸吗。
市井之中果然尽是蠢货,那样一张脸只是埋在了灰土之中,竟真没人发现。
白天,沈灼是荣瑾千金换不来一笑的后宫金丝雀,到了晚上就是飞檐走壁,窃听机密,偷取情报的卫家杀手。
拿着沈灼传来的情报,扫清了荣瑾的几处势力,卫长乐觉得这几年自己的隐忍按捺简直是浪费时间,真是高估了荣瑾,他就如表面那样,fēng_liú愚蠢。
但不管是后宫还是前朝都发现了一件事,荣瑾似乎真的沦陷了,不再夜夜笙歌,不再左拥右抱,没有了以往的fēng_liú轻佻,开始认真的将一个女子捧在手心,视若珍宝。
他把心对她敞开,沈灼从来不会给他面子,也没有对她笑过,他也不生气,总是那样一脸温润的笑意,不论何时,她都可以随意进出她想进出的地方,也正是这样,她的机密得到的更加容易。
看她午膳多舀了几勺什么,下次这道菜就会出现在靠她近的手边。把玩了几样物件,更精致的东西几天以后必然会出现在她房内。她的生辰他为她放了漫天烟花,宫里的所有人都很兴奋,只有她一脸漠然的看着几乎被整个照亮的黑沉沉的天空,头也不回的离开。
她觉得荣瑾真是愚蠢,她从来都没有喜好,一个杀手根本不能有喜好,会给敌人留下自己的漏洞。而那个生辰更是可笑,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生辰,卫王又怎么会知道,他又怎么会知道。
那是一个深夜,他召去了陪伴他多年的近臣,仅仅两人同处一室,她怀疑两人有要事相商,立马隐住了呼吸跟了上去,躲在了殿后。
荣瑾端坐在了大殿之上,目光不知道望向何处,宽大的衣袖被夜风吹得微微扬起,竟带上了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意味。
“你说,她到底想要什么。”这是她从没见过的他的样子,有些无措,有些茫然。
“老奴愚钝,可老奴只希望陛下能高兴。”
“我知道她在这里不开心。不,她没有高兴的时候。我不知道她以前发生了什么,可……”他的声音低下去,“可我很心疼。”
他的目光飘向了殿外:“她该像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不该有什么烦心事,在花园里荡个秋千就能很高兴的咯咯笑。”似乎是想象了那个场景,他的嘴角不由自主带上了几分笑意。
“可我知道,她一定没这样被人对待过,才会在被人放在手心珍重待之的时候害怕逃避,我真想对她说,你放心,我会一直待你这样好的。”
年老的近臣看着自己目睹着一步步长大的荣瑾,轻轻的一声叹息,却没有打断。
荣瑾的声音低沉的让人觉得心里莫名难受:“她不喜欢我也没关系,我只希望她能对这个世间多些留恋。像她的名字一样,和桃花一样灼灼绽放。她高兴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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