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五节 道德战胜法律(1/2)
这是对张作霖走私案的审判,但大律师不为张作霖辩护,甚至不为走私案本身辩护,反而一直盯着走私的正当性来抗辩。
最后陈述的时候,他说道:“没错,边境地区存在着大量的走私行为。但是为什么我们跟朝鲜边境没有这种走私行为?我们跟俄罗斯帝国的边境,也没有这种走私行为?唯独在西北的边境,在跟苏俄接壤的地方,充满了这种走私行为。为什么?
因为合理。因为苏俄禁止他们的百姓跟我们的百姓自由贸易,但是他们的百姓不贸易,就没有饭吃,连种子都被他们的官府收走,他们难道没有理由想方设法从邻国得到粮食吗?难道他们就活该活活饿死?
你们挨过饿没有,我想你们可能有人还记得,辛亥年的时候,上海青帮到处打家劫舍,说是革命,那时候买不到吃的,你们也许饿过几天。可是你们能理解那种不是饿几天,而是直接饿死,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情形吗。
我这里还有许多照片,我都没有拿出来给你们看,因为我怕大家晚上会做噩梦。古书上常讲,‘天下大饥,易子而食’,我过去不信,因为虎毒不食子,但现在我信了,因为很多苏俄的老百姓不是易子而食,而是直接吃了自己的子女。”
说道这里,大律师都哽咽了,喘息了许久,才终于抬头,用红红的眼睛瞪着众人。
“大家说说,我们在这里干什么,审判这些给饿死的人送去粮食的走私贩?如果他们今天被判有罪,那么我敢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罪。尊敬的陪审团,你们身份尊贵,你们就是法庭上的议会,你们嫉恶如仇,对罪恶毫不容情。但是我要说的是,如果今天我们判决了他们有罪,这不是司法的正义,这是死法制度的耻辱,是我们每个人的耻辱。苏俄人民的鲜血,将浸透这样的判决书。”
控方律师多次想打断大律师,想出口反驳,但是却突然没了勇气,他都被说服了。
最后年轻的控方律师只做了十分单调且显得无力的陈词,他只是要求法官和陪审团,务必立足于法律来进行判决,务必要考虑到法律的尊严。
面对张家高价聘请的大律师,他没有经验,这不怪他。这就是自由世界的法律体系,有钱人才能买得到最多的公道。因为凡是有经验的律师,没人愿意拿着非常一般的薪水,留在司法体系之中服务。他们更愿意在律师事务所里,拿着高薪,为最有钱的人服务。
在决议厅中,法官将陪审团召集在一起,跟他们详细的解释法律条文,对他们进行法律专业引导,告知他们法律对走私的明确相关规定。
可是最后陪审团还是依然一致裁定,这一次西北走私案无罪,他们有权决定有罪或无罪,但是定刑是法官的权力。
可他们宣布无罪了,法官也就没办法判刑了。
法官可以裁定陪审团的判定明显有违法律,从而不接受陪审团的裁定,重新选择陪审团,但这需要勇气,很显然这个法官缺乏这样的勇气,如果他是从革命时代走来的,是伍廷芳那样的法官,或许会这么做,可是他是和平时期成长起来的法官,他怕受到社会的责难,受到良心的谴责,所以他不敢。
最后判决,张作霖走私案不成立,不但他无罪,其他走私贩也被当庭释放。
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论,这样的判决,甚至可能造成一个可怕的结果,那就是西北边境的走私合法了,任何人都可以去哪里跟苏俄人走私,只要不被苏俄抓住,他们就是无罪的。
同时对于中国的司法制度的严谨性产生了质疑,确定一个人是不是有罪的,到底是百姓的平叛,还是法律的条文?如果法律条文,跟人民的认知冲突,到底以哪一个为准?
这些问题发人深思,也被问到了杨潮面前。
杨潮此时在营口,也在判决一场官司,不是法律官司,而是行政问题。
原因是营口坠龙问题,去年这里离奇的出现了一条龙,先是活着,后来死了,活着的时候当地百姓见过,死后才被媒体注意到,结果引起了争执,奉天很想把腐烂后的龙骨拉回沈阳建立一个博物馆展览,但是营口不同意,他们要自建博物馆,奉天认为他们是省城,将龙带到奉天展览,更能吸引人们观看,营口还想用这条龙来给他们增加人气呢。
所以争执不下,杨潮就决定亲自来调和。
但是他们争执不是一天两天了,杨潮为什么偏偏这时候来调和,为什么在张作霖走私案审判的时候来调和,当然不是巧合,而是有意为之。
营口坠龙本就是一件热议的事情,吸引了广泛的社会注意力,此前被张作霖的大案分走了一些眼球,杨潮此时到这里来,又增加了坠龙事件的影响力,从而能将百姓的注意力从上海审判上转移一些。
可是言论自由之下,媒体各有自己的爱好,百姓也有自己的关注点,更多的则是两者都很关注,因此张作霖的大案不可能彻底被冷落,依然是热点问题。
所以当判决出来之后,立刻就有记着问杨潮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杨潮心里很清楚是怎么回事,他没有去碰司法,没有用非法的手段去干预或者影响法官、和律师的行为,而且很可能他也影响不了,王宠惠那些人用了二十年时间,才打造起来相对du立的司法体系,杨潮是根本插不上手的,用自己的脸去蹭,很有可能被打脸。
所以他没有自讨没趣,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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