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共工(2/3)
叫它‘共工’吧!“辽东,大凌河。
丘陵自浓密的森林中陡然升起,在数里外都能看到强风刮过的山顶。附近的猎人与采参人都称其为牛角丘。
“真的很像一座坟!“阿桂心想,馒头形状的山形,到了接近顶部的时候突然变得十分陡峭起来,到处都是白色的石头,只有少数几棵老松树参差其间。对于这个晦气的念头阿桂很不高兴,他朝地上狠狠的吐了口唾沫,仿佛这样可以将晦气去除掉。实际上他是有四分之一蒙古血统、四分之一的女真血统。像他这样的混血儿在辽东军中有很多,自从明军征服了辽东之后,这块土地就成为了汉、蒙古、女真、朝鲜以及许多其他民族的大熔炉,两百多年来这些不同的民族时而相互厮杀。时而相互通婚,他们的鲜血和汗水流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
与绝大部分蒙古人和女真人一样,阿桂十分迷信,他信仰喇嘛、祖先、森林中的精灵以及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作为祖大寿手下的“夜不收“,阿桂可谓是关宁军中的精英——挂着把总的头衔。吃着双份军饷,在宁远附近有一块一百亩的田庄,由四个庄丁种着,还有一个老婆一个小妾。当然这一切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阿桂自从天启二年年初就应募入伍了,参与了广宁之战、两次宁远之战、回援北京等多次战役,可谓是身经百战。能够经历这么多次沙场还活下来,阿桂最大的本钱不是力气、武艺和骑术,当然这并不是说阿桂是个窝囊废,恰恰相反。阿桂的武艺和骑术很不错,但仅凭这些在战场上是保不住性命的,否则能在马上将一百二十斤镔铁大刀运转如飞的猛将将刘綎就不会死在萨尔浒了。阿桂能够活到现在的最大本钱是一条黑色的大狗,每当前面有埋伏或者其他危险的时候,这条狗都会非常焦躁不安,正是凭借这条狗的预警,他才能活到今天,并当上了夜不收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在阿桂看来,这条狗是上天赐给他的宝贝,是长着四条腿的兄弟。平日里他也总是用“安答”(蒙古语兄弟)来称呼它。
但此时当阿桂一行人抵达牛角丘下时,安答的举动就变得极为奇怪,它焦躁不安的发出低吠,并四处乱跑。甚至当阿桂用口哨和手势想做出明确的指示时,它仍然抗拒了命令,甚至转身逃入林中。最后指挥官千总冯敬时终于失去了耐心,叫道:“阿桂,随它去吧,咱们再不上山天就黑了。那时候我们就什么都看不到了,咱们先上去,明天再来找你的狗吧!”
“可是——”阿桂想要向冯敬时解释自己曾经靠这条狗逃过几次大祸,但看到队伍里其他人的脸色,没有出口的话又咽了回去。他很清楚冯敬时说的很有道理,牛角丘是方圆几十里的制高点,只要占据了那儿,后金军队的任何动向都不可能瞒过丘顶明军的眼睛,现在天色已不早了,若是再耽搁一会儿,要想爬上陡峭的山坡就必须举火,可这等于将他们的位置暴露给附近的后金探骑,那就太危险了。
上山的路十分艰辛,在接近顶峰的地方有一圈用乱石砌成,接近一人高的墙,那是以前明军哨所留下来的遗迹,广宁之败后,明军遗弃了这一带的所有哨所,而后金军在将所有可用的东西拆走之后将其付之一炬,这堵矮墙便是哨所外圈羊马墙的残余。一行人不得不绕了很大一圈,才找到了一个容装载辎重的骡子通行的缺口。冯敬时在仔细观察了四周的地形,满意的点了点头:“这儿地势不错,石头都是现成的,只要准备些木料就好了,在这儿建个墩台,留三十人在这儿守着,东虏一动,就可以用烽火通知大凌河堡。”
阿桂没有说话,他的注意力集中在了那道矮墙上:风化的灰石上爬满了绿色的苔藓,石块的缝隙被泥土填满,他用脚狠狠的蹬了一下,矮墙上只落下一小块泥土和几粒碎石,下面的主体部分巍然不动——这道矮墙虽然手法颇为粗糙,但十分坚固。
“你们去下面弄点干柴来,还有枝杆、再打点水,烧汤做饭!”冯敬时随便点了十几个人,不过他没有点到阿桂,无论是在后金军还是明军中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则——像阿桂这样的夜不收有特权免于承担这些勤务,因为他们必须保留足够的精力来应付随时可能发生的战斗。
“阿桂,你过来看看!“冯敬时还是颇为信赖这个老部下的眼光的:”必要的时候,这地方很容易防守,咱们这里有八十人,东虏就算有五百人也攻不上来。“
阿桂用一个老兵才有的老练目光看了下四周,点了点头:“没错,这地方行。”他走到矮墙的缺口旁,指着缺口道:“天黑前要在外面挖开壕沟,然后立起鹿角,然后把火器集中在这儿!最好在两边各立起一个高台,到时候可以让人在上面用弓箭和火铳俯射。“
“阿桂,就一晚上,东虏也不一定来,你也想得太多了吧!“冯敬时笑了起来,在单独相处的时候,他说话的口吻也和气了不少。
“大人,打仗可不是开玩笑的,东虏可不比骚鞑子,打起来又拼命,又号令严明,从万历爷算起,多少名将都吃了他们的苦头。“
“你说的也是!“冯敬时的脸色也变得严肃了起来,他立即对剩下的士兵们发出挖掘壕沟的命令,对于上官的命令,已经颇为疲惫的士兵们发出抱怨声吗,但还是老老实实的服从了命令。士兵们将砍来的枝干用火烤硬削尖,然后将树干插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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