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24(2/2)
:101 生日7月7日星座:chù_nǚ座 血型:a
个性签名:万事浮云,只揭今生!
安然点下加为好友,输入验证信息“失主”。
在心里咒骂,还一百零一岁,我诅咒你活不过三十岁。可转念又想没准他已经年过花甲,诅咒一个老人好像不大好。或者他是一个孕妇,肚里有个快出生的宝宝,大人有错小孩也没错。不对,谁会有他那么无聊还玩qq加好友?我看多半是个无业游民,寂寞的男人,生活空虚。这种人最是恐怖,有一大把的时间等着消磨浪费,还不停的寻找垫背的人。安然在内心哀叹三声,自己一不小心也成了这垫背之一。
电脑屏幕上喇叭在上面一闪一闪,看来那边很快有了回应,安然在心底再一次肯定了自己的想法,认定这个人就是网上寂寞的无聊男人,安然按下一个敲打的头像,发了过去。那边回了个调皮。安然想这个人还装嫩。点下把滴血的刀发过去。那边很快回了个可怜的表情。安然彻底无语。
“我手机呢?”安然快速的在键盘上敲下几个字发过去。
“我这儿好吃好喝伺候着。”
“何时还我?”
好一会屏幕上才出现:“三天后。”这三个字。
安然本想问为何要三天,那边已经下了线。
这边还在出租车上的田麦在发出那条短信后,便拿出笔记本电脑开机登上qq,一直等待她的加友信息。 这时候的一分钟在田麦看来就如同一个世纪,不,应该比一个世纪还要长,终于在13分14秒之后,qq上的喇叭跳动起来,田麦第一次觉得这喇叭的跳动幅度如此动人,点开后,看到验证信息上“失主”二字,田麦不由的笑了起来。
她叫卡卡,倒是不错的名字。不知真名如何?那边很快发了个敲打的头像,看来失主倒是生气了。 田麦发了个调皮过去,讨回来个滴血的刀,这失主已经怒火中烧了,田麦嘴角的笑意更浓。也只好装无辜意图蒙混过去,选了个可怜的表情发过去,那边立马回了:我手机呢?这会失主已经没了耐心。
为得一佳人,田麦也只好继续厚脸皮下去,继续调侃道:我这儿好吃好喝伺候着。
“何时还我?”田麦没想到,对方这么快就切入正题,他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回她,还了,到目前的努力也都白费了,可不还,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这时电脑的提示说快没电了,将要自动关机,情急之下,田麦敲下“三天”便发了过去。 合上电脑的那刻,田麦想,还有三天,三天后一切将会不一样。
晚上,边女士包下整个市里最有名的倾城大酒店,田麦开着边女士为他新买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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