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素女(1/1)
谢端,是晋代福建省侯官县人。
他小时候就父母双亡,又没有亲属,被邻人所抚养。
到十七八岁的时候,他恭顺谨慎自守,不涉足非法的事。开始自己出去生活。他没有妻子,乡人们都可怜他、惦念他,共同谋划给他娶媳妇,却一直没有找到。谢端晚睡早起,种田十分卖力,不分昼夜去劳作。
后来,他在城下发现一个大螺,象三升的壶那么大,觉得是个稀奇的东西,就把它拿回家去,放到瓮中养着它。
一连十几天,谢端每天起来到野外种田,回来的时候,就看见自己家中有吃的有喝的有汤有水,好象是有人特意给他做的。
谢端认为这是邻人帮他做的好事。几天都是这样,谢端就去向邻人道谢,邻人都说:“我们当初帮你做的不是为了这个,何必感谢我们呢?”
谢端又觉得邻人不明白他的意思,然而屡次这样做个不停。
后来谢端就把实话告诉他们,问他们是谁帮他做的。
邻人笑着说:“你自己已经娶了媳妇,藏在屋里给你做饭,怎么反而说我们给你做的饭?”
谢端没话可说,心里怀疑,却不知其中缘故。
后来他在鸡刚叫的时候出去,天亮时悄悄地回来,在篱笆外偷偷地窥视自己的家,看见一个年轻女子从瓮中出来,到灶下去点火。
谢端就进了门,直奔放瓮的地方去看那个大田螺,却只看见田螺的壳。
他就又到灶下问那个女子说:“你从什么地方来?为什么给我做饭呢?”
那个女子很惶惑,想要回到瓮中去,却没能回去,只好回答说:“我是天河中的白水**。天帝可怜你年少孤单,能以恭敬谨顺的态度自守,所以派我暂且给你看守房舍,做饭做菜。十年之内,使你家中富裕,等你找到媳妇时,我自当回去。而你无故偷着看我,把我挡住。我的身形已经暴露,不宜再留下,你应当放我回去。虽然你今后自己做饭,情况稍差一些,但你勤于耕田劳作,打渔采药,可以维持生活。我这个壳给你留下,用它贮存米谷,可以经常不缺粮食。”
谢端请她留下,她始终不肯。
这时,天上忽然刮起风,下起雨,白水**忽然身形一收就离去了。
谢端为她立了神位,逢年过节祭祀她,家里常常丰足,只不过不致大富而已。
于是乡人里便有人把女儿嫁给谢端。
谢端后来做了官,官至县令、郡守。现在道教中的**就是白水**。
【原文】谢端,晋安侯官人也。少丧父母,无有亲属,为邻人所养。至年十七八,恭谨自守,不履非法,始出作居。未有妻,乡人共悯念之,规为娶妇,未得。端夜卧早起,躬耕力作,不舍昼夜。后于邑下得一大螺,如三升壶。以为异物,取以归,贮瓮中畜之。十数日,端每早至野,还,见其户中有饭饮汤火,如有人为者。端谓是邻人为之惠也。数日如此,端便往谢邻人。邻人皆曰:“吾初不为是,何见谢也?”端又以为邻人不喻其意,然数尔不止。后更实问,邻人笑曰:“卿以自取妇,密着室中饮爨,而言吾为人饮耶!”端默然,心疑不知其故。后方以鸡初鸣出去,平早潜归,于篱外窃窥其家,见一少女从瓮中出,至灶下燃火。端
便入门,取径造瓮所视螺,但见壳(壳原作女,据明抄本改)。仍到灶下问之曰:“新妇从何所来,而相为炊?”女人惶惑,欲还瓮中,不能得,答曰:“我天汉中白水**也。天帝哀卿少孤,恭慎自守,故使我权相为守舍炊烹。十年之中,使卿居富得妇,自当还去。而卿无故窃相同掩,吾形已见,不宜复留,当相委去。虽尔后自当少差,勤于田作,渔采治生。留此壳去,以贮米谷,常可不乏。”端请留,终不肯。时天忽风雨,翕然而去。端为立神座,时节祭祀,居常饶足,不致大富耳。于是乡人以女妻端。端后仕至令长云。今道中**是也。(出《搜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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