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仙人(1/1)
洛阳高五娘,姿色很美,再婚嫁给了李仙人。
李仙人是天上贬谪到人间的神仙,自从和高五娘结婚后,长期居住在洛阳,把炼金的法术当作自己的职业。
高五娘也学会了他的法术。唐玄宗开元末年,高五娘和李仙人结为夫妻已经有五六年了。
有一天晚上五鼓之后,听空中呼唤李仙人一声,李仙人穿上衣服出了门,和人说话。说完话,回来对高五娘说:“我是天上的神仙,以前因为小的罪过,贬谪在人间了,现在对我的责罪已经完了。由于天上来唤我回去,已经不能再住下去了,多年夫妻和睦,难舍难分,能不悲伤吗?我走了以后,你只适当炼制金银自给自足即可,千万谨慎,不可传给别人。也不能给别人多炼,否则,不只是损害你自己,也恐怕会不利于别人。”
李仙人说完就飞走了。高五娘最初还按照他的话做,但后来卖银过多,被坊司告发。当时河南的少尹李齐知道了她的事,对高五娘不予追究就释放了。
过后,却秘密地派人把高五娘招唤去。高五娘前前后后共给李齐烧了十多窑银器。李齐把这事转告当朝的显要。
不到一年,李齐和高五娘都死了。
当时人们都认为这是上天惩罚他们了。
【原文】洛阳高五娘者,美于色,再嫁李仙人。李仙人即天上谪仙也,自与高氏结好,恒居洛阳,以黄白自业。高氏能传其法。开元末,高李之睦,已五六载。后一夕五鼓后,闻空中呼李一声。披衣出门,语毕,还谓高氏曰:“我天仙也。顷以微罪,谴在人间耳。今责尽,天上所由来唤。既不得住,多年缱绻,能不怆然。我去之后,君宜以黄白自给,慎勿传人,不得为人广有点炼,非特损汝,亦恐尚不利前人。”言讫飞去。高氏初依其言。后卖银居多,为坊司所告。时河南少尹李齐知其事,释而不问,密使人召之,前后为烧十余床银器。李以转闻朝要。不一年,李及高皆卒。时人以为天罚焉。(出《广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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