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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捉事(1/1)

岐州佐史曾经因事到京城,停留在兴道里。

忽然看见两个人和一个无头人来(跟他)说:“(阎罗)王命令把你(追魂到地府)。”

佐史知道他们是鬼,就问:“您在阴间做什么官?”

(鬼)回答说:“是捉事(捉事人,旧指捕役或缉访的人。这里就是追魂的鬼差)。”

佐史对他们说:“有幸和你们做同样的事,能救救我吗?事后,必当送给你们万张纸钱。”

那二人就答应了,还说:“约定五天的期限,如果不再来,就是事成了,那纸钱可送到天门街烧掉。”

到了第五天他们没来,佐史就烧完纸钱,于是移居到崇仁里。

后来京中事了,向西归回到岐州,到了杏树店,佐史又碰见那两个人,问:“从哪儿来?”

他们说:“刚才在老地方寻访你,没遇到,你(过去)所拜托的事已经免除了,烦劳送钱到阴间,请求给以(你的)长寿优待的书简已写完,(如果你)不是死期到临,就再不会有什么疾病了。”(故事中间好像少了什么,估计是遗失了!)

【原文】岐州佐史尝因事至京,停兴道里。忽见二人及一无头人来云:“王令追己。”佐史知其鬼,因问:君在地下,并何职掌?”云:“是捉事。”佐史谓曰:“幸与诸君臭味颇同,能相救否?事了,当奉万张纸钱。”王人许诺:“期后五日,若不复来者,即是事了。其钱可至天门街烧之。”至五日不来,吏乃烧钱毕,因移居崇仁里。后京中事了,西还岐州,至杏树店,复逢二人,问:“何所来?”

“顷于旧处相访不是,所处分事已得免,劳致钱贱地,所由已给永年优复牒讫。非大期至,更无疾病耳。”(出《广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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