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1/3)
到了晚上,去王家庄的下人回来了,带回了王启年的口信,让王子墨明儿中午带林芷岚与宝儿去仙来阁共餐。
这个消息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林芷岚知道了前因后果后,瞬间有些不敢相信,然后“咯咯”笑了良久才嗔喘道:“你爹,你哥,为了抢点家产,与你爷爷大伯斗了半辈子,临到头,居然轮不到自己动手,憋不憋屈!”
王子墨苦笑,可不就是么,不光是她爹她哥,现在还得加个她,拼死拼活都在为争王家费尽心机,如今倒好,大敌自己倒了不算,王家眼看着也要倒了,王启年的付出与王子砚的隐忍如今看来,简直就是笑话。
“你也别伤心,你没入王家宗祠,是不幸中的万幸,就算此事牵连,也轮不到你头上。”林芷岚暗暗自傲自己是宇宙无敌聪明美女,当初死活不让王子墨认祖归宗,看来还真是对的。
这也是王子墨还能笑出来的原因,虽然宋朝与士大夫同享天下,等闲不杀文官,但如此大案,一个不好便要刺配充军,抄没家产,到那时,落地的凤凰不如鸡,王家败落只在旦夕之间。
两口子都是经历过大风大浪,事情会牵连到她们身上的概率很小,谈话间气氛并不凝重,只多了一丝拳头打在棉花里的无力感,王子墨慢悠悠喝着茶,思索着问道:“上回听你说,咱们大宋是被蒙古人灭国的,你对大宋可了解?”
“我从小出国读计算机的人,看过几本史书?我知道的人物加起来十个手指都数得过来。”
“那你与我说说你知道的吧。”
“有个叫苏轼的,是个大诗人,有个叫包拯的,是个大清官,有个八贤王,手握金锏上打昏君下打贪官,与包黑炭同朝为臣,还有那个宋徽宗,大艺术家,他写的‘瘦金体’与画的花鸟画在我们那里可是无价之宝,我家有幸珍藏一件真品,不过听我爷爷说,这个皇帝很昏庸,除了好事什么事都干。”
虽是大逆不道的话,王子墨听了却是忍俊不禁:“这些我都知道,你说说从官家南下之后,我们大宋又发生了什么吧。”
“南宋啊,我知道的不多,最有名的便是皇帝听信秦桧谗言,发了十二道金牌召岳飞回京,以‘莫须有’罪名把他杀了。”
“什么?!莫须有?这是什么罪名?岳飞将军如此忠心,竟难逃官家猜忌?”王子墨震惊道。
“莫须有就是不需要,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你们宋朝一向重文轻武,总觉得武人会造反,朝里位高权重者莫不是苟延残喘之辈,一味割地赔款求和,只图苟且安乐,不顾百姓死活。我还记得有首诗: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吹得游人醉,只把杭州作汴州。”
“暖风吹得游人醉,只把杭州作汴州。。。”王子墨默默诵念,渐渐有些痴了:“可不是这样么,北有长江天堑,朝廷偏安一隅,不思北进收回故土,我等南人尚在家乡,未逢家国破灭,可是北人如今到了咱们这里,已不见当年壮心。”
“还有一首是岳飞将军作的诗,叫《满江红》,我们那里的孩子都读过。”林芷岚也有些感慨,毕竟这些人物这些作品承载着华夏民族的屈辱与觉醒,这些存在于骨子里的东西,是不会因为自己长于他乡而消散的。
“岚儿,可能念给我听听。”王子墨期盼道。
林芷岚闭眼,想着小时候用《满江红》作词谱写的壮歌,缓缓念道:“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好!壮哉!不愧是杀敌报国的真英雄!”王子墨举茶当酒,高声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这时的王子墨,脑中尽是兴元城陷落时的惨状,还有襄阳守城的悲壮,亲眼见过沙战的残酷,才知道人命如草芥,王子墨知道这个世间乱了,很多人失去故土,很多人失去生命,曾经美好的花花世界,便是原罪,是敌国觊觎的乐土。
王子墨看不得宋人沦为金贼的奴隶,蒙古的奴隶,虽然她极热爱和平,但这世间终究战乱难消,要死很多人,那么,王子墨希望死的是金人,是蒙古人,而岳飞,韩世宗等人,便是她心中的龙城飞将。
林芷岚看着悲壮奋发的王子墨,心中有着隐隐担忧,她同情岳飞,敬仰岳飞,但她不希望王子墨与岳飞过从甚密,只是岳飞送给王子墨的那把短剑,王子墨出门从不离身,显然,岳飞在王子墨心中的份量,并不轻,再加一个刑荣,那便是极重的了。
可是,有些话她能说出口,有些关乎大节之事,她纵有归劝之心,亦难开口。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说的便是此处吧。
幸好,岳飞正被朝廷重用,王子墨无意之中让岳飞与文臣交好,岳飞也听进去了,也许,这一世会不一样。
林芷岚知道自己眼界不高,她也不想忧国忧民,她的前世就是为国家服务的,如今重活一世,她清楚地知道自己要想些什么。
第二日正午,王子墨带着林芷岚与宝儿在仙来阁见到了久违的王启年,他看上去有些憔悴,脊梁不再笔挺,嘴边的法令纹深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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