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我约了方婉之(1/2)
方婉之将连喻送的簪子装在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
她不敢戴,总觉得那货早晚是要翻脸要回去的。她不相信他会无缘无故的送她东西。只是等了许久也没见着他翻脸,反而还多见了几回笑模样,越发让她有了一种白日见鬼的感觉。
连喻不知道方婉之的内心世界纠结成这样,总之他是很开心,至于簪子送出去了为什么不戴,他倒是并不在意。作画之后他偶尔也会带着方婉之上街溜溜猫。因为王守财不听话的时候,只有方婉之能吓住它,凶神恶煞的拎着它的脖子,一只手就能轻而易举的将它拽回家。
他好像并不厌烦她,偶尔也愿意跟她斗斗嘴,觉得生活不那么寂寞。
皮皮跟他相依为命了很多年,从来都是随侍在侧的。最近一段时间他却发现,连喻并不怎么愿意带他了。
万籁村举办春花节的头一天,他将自己收拾的体体面面的,拿着一件石青色的衣服进来问连喻。
“主子,我明天穿这件衣服好不好?”
连喻的品味一直不俗,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皮皮的衣服多数都是他挑的。然而今日连阁老却破天荒的没有给出意见。
低头顺着王守财的毛,他连头都没抬。
“我约了方婉之,你明天自己走吧,别跟我们一起。”
皮皮听了之后一怔,提着衣服半天没有动作。
“为啥?”而后后知后觉的一挠后脑勺。
“你是不是看上人家姑娘了,嫌弃我碍眼了?”
澜卿闻言挺直接了当的说。
“其实我之前就有点烦你,跟方婉之没什么关系。而且现在都流行一男一女在一块儿溜达,咱俩总在一块容易坏了我的名声。”
皮皮觉得,连喻纯属是在放屁。
原先他孤家寡人的时候,死缠烂打的非跟他在一块儿,老爷子的禁卫里面,愿意跟着他从封地回来的,选来选去也只有他。连喻一身的臭毛病不说,还十分忘恩负义,谁会愿意伺候他?如今他长大了,知道想姑娘了,回头就翻脸不认人了。于是对他的措辞也是毫不留情。
“你不就是觉得我嘴不严,担心我把你偷亲方大姑娘的事儿给说出去吗?我是那样的人吗?你要不带我玩儿也行,给我五十两银子封口费。”
连喻直接从怀里掏了银票。
“给你一百两!你把嘴给我闭严了。”
他确实是担心皮皮说溜了嘴,尤其这货还喜欢无时无刻的调侃他。万一哪天说走了嘴让方婉之挠了他一脸花,他那簪子的钱不白花了。别看这东西一脸的忠厚老实样,实际舌头伸起来比谁都长。
连喻十七岁时比现在还要要脸,刚学会骑马总是有些兴奋的,一个不留神连人带马一块摔到坑里去了。他不愿意让人知道,对着唯一的目击者皮皮千叮咛万嘱咐要守口如瓶,结果他干净衣服刚换上,府里的人就都知道了。
他亲眼看着这货板着个棺材脸一本正经的对着府里嘴巴最大的丫鬟说:“你知不知道爷方才骑马掉坑里去了?不是跟高手打架,是掉坑里了,当然是真的。你听我跟你细说啊。”
现如今,此事已经过了整整十年,皮皮对于捡连喻的笑话狠狠嘲笑一番依旧乐此不疲。只是现在他得了他一百两,顾念情意,少不得要对他好一些,伸手在王守财的猫毛上摸了一把,皮皮抱着委屈说。
“我对你也不差啊,会做饭,会洗衣服,你跟人打架的时候也很少丢下你自己跑。你的仇家那么多,我要是不在,你早晚被人削成小薄片。”
连喻听后反问。
“你会溜猫吗?会说八卦吗?会上吊作死吗?”
他一连说了三个问句,看见皮皮挺傻的站在那里,显然是没明白过来。索性将王守财放到一边盘了腿,一前一后的晃荡着,认真解释道。
“你知不知道村东头的王二娘把媳妇的腿打断了?就因为人家第一胎生的不是儿子。还有村西头的王二麻子,就是满脸痘子得那个,做烧饼的时候还抠脚,下次可不能去他们家买东西了,还有牛二,牛二你知道吗?他........诶,你去哪啊?”
皮皮头也不回的埋头往屋外冲,觉得谈情说爱什么的实在太可怕了,他要回府里告诉那个大嘴丫鬟,他们家好端端的公子爷被爱冲昏了头,就这么成了一个热衷于小道消息的事儿爷了。
春花节其实不属于大堰的传统节日,正式说将起来,只能算是一个颇有民族特色的地方风俗。
大堰十二年的时候,雁南一带闹饥荒,许多驱车族人都北上了,其中就有一部分逃到了万籁村。
后来圣上拨了银子,抑制住了灾情,驱车族人却在这处远山环绕,林风凄凄的地方住出了感情。许多驱车族的小伙子都娶了村里的姑娘,也就安安心心的安营扎寨在这里住下了。
万籁村算不上富饶,谈不上贫瘠,老百姓面朝黄土背朝天,都活的挺自在。民风也因着住在这里的驱车族人多了许多少数民族的豪爽,春花节便是驱车族人的一个延续了许多年得传统。
驱车族人爱花,尤爱春花,不拘什么品种。只觉得这种花朵于冬去之后开放,意喻生机盎然,满满生机,是象征新生的存在。
他们欣赏这样的坚韧,因此,每逢三月的最后一日,都会召集族人和全村老少将春花摆出来,唱大戏,品美酒,花团锦簇好不热闹。
方婉之穿着一身倜傥的长袍,头束玉冠的出现在连喻跟前的时候,这货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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