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来不及了(1)(1/2)
李美玲在暗夜酒吧里发现了新猎物,一个长得非常帅的男人,躲在角落的沙发里,独自品酒。
可她在那人的眼中看不到的却是狩猎者对猎物的那种欣喜,呵,越混乱的地方就越能看到深藏不露的人。
李美玲把一杯火舌兰放在男人的面前,道:“请你喝。”
男人看了她一眼,眸子中狩猎的欣喜颜色更浓厚了,为表感谢,他仰头将酒喝尽,拍了拍自己身边空着的位置,道:“不介意的话,就坐这里,我们一块玩吧!”
李美玲笑了笑,最后还是坐下了,她觉得这男人即危险又狡猾,躲在一个只能容纳两个人的沙发,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怕也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吧。
“以前怎么没有见过你?第一次来这里玩吗?”李美玲按了一下服务铃,酒保很快就过来了,她点了九九回魂,是暗夜酒吧的招牌烈酒。
酒如其名,每喝一杯酒就会出现不同的感觉,喝过完了九杯还能屹立不倒的人能在暗夜酒吧享受三天的免费酒水。
李美玲可是暗夜酒吧的传奇,因为她是第一个喝了这种酒而没有被醉倒的女人,所以她能免费享用酒吧里的任何品种的酒。
酒保听到她点的酒,再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她身边的男人,看来今天晚上有好戏看了,立刻到吧台调酒。
十分钟以后,九九轮回被送到了李美玲的面前,她端起一杯红色的酒,递给男人,道:“你试试,这可是这里最好喝的酒。”
美女敬酒,岂有不喝的道理。更何况,她今晚是他势在必得的囊中之物。
红色的酒有点甜,像是果酱酒一样,喝下去以后,喉咙有点刺辣感,但很快就消失了。
接着是第二杯,淡蓝色的酒,闻起来有薄荷的味道,男人把酒递给李美玲,心想总不能全是他一个人吧?
李美玲握着他的手,把酒递到他的唇边,一脸魅惑的笑着,俯身在他耳边,道:“你要把这些酒全喝了,我就和你走。”
男人轻佻眉毛,想想不就是酒嘛,他又不是没有喝过,何况她的声音像是甜蜜的糖果,听得他神魂颠倒,把淡蓝色的酒也喝了。
喝到第四杯可乐色的时候,有种酒劲上头的感觉,但又不是很强烈,看到桌子还剩下五杯,继续前面的都已经喝了,后面的酒就没有理由不喝,绿色,黄色,紫色,白色,七彩全都喝光后,伸手想要去搂着身边的女人,却发现她有两个身影,三个,四个……
糟糕,他被算计了,男人起身想走,视线一片模糊,站起来感觉头晕目眩的,跌坐在沙发上,耳边的音乐依旧是那么大声,而他没有办法思考。
体内燥热的感觉让他很疼痛,像是随时会爆裂一般,他能感觉到那个女人还在身边,用一种熟悉的目光看着他。
“你到底是谁?”
“你的克星,这么帅的脸,真是可惜了。”李美玲抚摸着他的脸,在灯光变暗的时候,附在他的耳边说了几个字,男人想反抗,李美玲用戴在食指的戒指刺了一下他的眉心,灰飞烟灭。
她说,嗨,食尸鬼先生。
她看到那个人的第一眼就知道他不是人,一个能控制皮囊混在人群里的食尸鬼法力一定不低。只不过可惜他运气不太好,遇到了她,因为他面生,所以根本不知道暗夜酒吧里的招牌酒是什么。
诶,要玩也得把目的地的情况搞清楚,就会落得个魂飞魄散的下场。
一道犀利的目光在她身上扫视了一下,她顿时感觉身子发麻:“怎么会?莫非还有同类在附近?”
不过李美玲也不怕,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走到唱台上,拿过麦克风,道:“今天本姑娘开心,全场酒水我请了。”
台下一片欢呼,李美玲到唱台就是因为这里比较高,能把台下每一个角落都看遍。可她却没有再感觉到犀利的目光和杀意,难道是错觉?不可能,李美玲提醒自己不能大意,也没有再混入人群中,她今天晚上决定当场控,让音乐混合着美酒,嗨起来。
凌晨一点,大家都渐渐玩累了,有伴的就一起走,没有伴的就想办法将喝醉的给带走。
不是所有人来酒吧就只是为了喝酒,特别是男人,大多都是来狩猎,逮到一个合眼的就玩yī_yè_qíng。
晚风吹得来,李美玲很清醒,有时候,她会羡慕那些有人守候的人,点亮一盏灯,温暖她的整个世界。可那个人,他在哪里?
“美女,要不要顺路送你?”一辆兰博基尼停在了李美玲的身边,车里的男人把车窗摇了下来,笑容有一点假,但人很帅。
看着这一点,李美玲决定今天晚上就跟他走了,道:“我要去吃宵夜,你要是不赶时间,我请你。”
男人显得有些紧张,没有想到他第一次搭讪居然成功了:“好。”
男人替李美玲打开副驾驶座的门,等她坐进去以后还细心的帮她系了安全带。李美玲的唇轻碰到他的脸颊,他一紧张,身子往外缩的时候头撞到了车门,尴尬的揉了揉疼痛的地方,讪讪的笑着小跑回到驾驶位上。
其实他刚才和朋友在酒吧里喝酒,其中一个朋友说,如果他能泡到酒吧里的任何一个妞,他们就一人分别答应他一件事。
他听到李美玲的歌声以后,着迷了,她虽然笑着,其实心里也有不为人知的寂寞吧。其实所有人都一样,尽管在人前怎么疯怎么笑,但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恢复原来的样子。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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