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作证(1/2)
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在一周之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郑坤死亡一案的时候,林天浩把李果给带了过去。
开庭之前,孙宝华请的陈律师曾经问过李果消息来源的问题,但是李果的回答还是支支吾吾的,让这位陈律师也提不起来什么信心,但还是让李果留了下来,以便必要的时候让他出庭。
法**面,陈律师是一名很有实力的律师,但是对方红香会同样不是善茬子。为了给孙宝华以沉重的打击,红香会这次是抱定了一定要干掉孙江让孙宝华绝后的恶毒念头的,所以他们请的律师也非常厉害。
两相辩论之下,由于所有的已知情况都是不利于孙江的,最后局面已经相当的危险。招数用尽的陈律师无奈之下,只得把李果这个小孩子请上来当证人。
当法官问起李果当天都看到了什么的时候,李果说出了他以鬼兵的视角看到的一切。然后红香会所请的刘律师就开口问李果询问道:“证人,你说王桂枝和那个陌生的男人是在郑坤的家里面的屋子行凶的,那你又是怎么看到的呢?难道当时你也在屋内”?
李果也没法回答啊,只好硬着头皮点头。
刘律师又严肃的问道:“你在屋里的话,王桂枝二人会看不到你吗?还是他们认为这件事被你看到了也无所谓,所以就放任你离开了”?
李果根本就听不明白这个刘律师说的都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自己的回答究竟会起到什么样的效果,所以反而没什么太紧张的,就接口胡诌道:“那屋的门关着,我趴在门缝上面看到的”。
刘律师紧追不放的问道:“那你为什么会在郑坤的家里偷听、偷看”。
李果眉头一挑,转脸面向法官问道:“法官伯伯,偷猪肉会被判什么刑啊”?
法官被李果这莫名其妙的一问给弄得一愣,随即道:“证人,请你正面回答问题”。
无奈之下的李果道:“我那天馋肉了,就想去郑老三家偷点儿猪肉,无意之中就看到了那些情况”紧跟着李果又急忙解释道:“不过最后我看到了杀人,就忘了偷猪肉的事了,我可是一点儿猪肉也没拿啊”!
李果的回答引起了一片哄笑,红香会请的刘律师听得一个劲儿的翻白眼儿,陈律师倒是乐坏了。法官赶紧敲锤子,道:“肃静”!
陈律师强忍着笑意,问道:“证人,后来王桂枝和另外一个嫌疑人去哪了”?
李果道:“他们俩出门之后就分开了,我跟着那个男的到了他们家,直到他闭灯睡觉了我才离开”。
陈律师惊讶道:“你知道那个男犯罪嫌疑人的住处”?
李果理所当然的道:“知道啊,我连他媳妇长的什么样都看到了”。
这下全法庭的人看着李果的眼神都开始变了,天生的神探啊!
那个人刚刚杀过人能那么不小心吗,后面一个小孩一直跟着他到了家,还爬窗户把他们家屋里面的情况看了个仔细,这人竟然都不知道!但是既然李果都说得这么详细了,那就先把人抓来再说吧。后来在李果的指引下,警方很容易的就找到了那个人的家里。
这个人名叫沈家富,竟然还是个警察。对于杀人的事他倒是承认的挺痛快的,估计是感觉既然人家都找到家门口了,肯定是什么都清楚了,也就没再遮遮掩掩的。
在他的叙述里面,别人这才知道了事情的整个经过。
原来当日王桂枝被丈夫王坤醉酒之后殴打,不堪忍受的王桂枝就回了娘家。第二天,也就是星期六的下午,王桂枝的表哥沈家富来看姑妈,也就看到了王桂枝,于是闲聊中就提起了一些事情。
沈家富看到王桂枝的样子,又听王桂枝的母亲说郑坤经常醉酒之后打她的事,气愤之下就带着王桂枝回到郑坤家,要和郑坤理论理论。谁知道刚好碰上才和孙江喝完酒,并且还钱的事谈的挺不痛快的郑坤。
喝多了的郑坤正好没地方撒气,看到王桂枝又回来了,于是再次大打出手。沈家富看到这一幕顿时气的七孔生烟,就和郑坤打了起来。
激烈的搏斗之下,沈家富失手杀了郑坤,当时他也是一阵的害怕。但是沈家富作为一名警察,对于一些痕迹的处理方面有些经验,于是经过他略微处理过的现场并没有让当天到郑坤家的刑警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后来又听说孙江果然按自己当初所想的那样当了替罪羊,本以为这件案子就会这样结束了,没想到又冒出了李果这么一位。
没办法,沈家富当时处理的再好,但是魔法这个东西对于普通人来说实在是太不讲理了。整个过程李果都是身在百米之外看到的,沈家富就算再怎么小心,碰到李果这样的他也是没招啊!
要不说孙宝华这人虽然是个黑老大,但是**白道的人却全都挺服他的。就拿沈家富这件事来说,沈家富差点儿害死他儿子孙江,但孙宝华后来不但没落井下石,还让自己的律师替沈家富说话,最后沈家富只是被判了一个有期徒刑七年,期间表现得好没准儿还能减刑。
按照孙宝华的说法,那个郑坤就是个混蛋,该杀!而站在沈家富的立场,人当然是要为自己着想的,所以他没有用那种‘站出来说人是自己杀的’这种方法来替孙江洗脱罪名,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况且最后孙江摆脱罪名,这个沈家富还是个最关键的人物。要说是李果给了他们破案的途径,最后的破案过程实际上还是落实在了沈家富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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