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2/2)
而他,更是她心里独一无二的存在。充当着她的救世主,也寄托了她全部的信仰。她在他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很多地方,都鲜明地在乎着他,毫不掩饰地喜欢他。
这种交托了全部的感情,最是深刻又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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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歌带他来的地方是书城。
雪停了几天,加上除夕已进,不止是街上,就连书城里也挤满了人,多得是正在放寒假的小朋友们,三三两两得坐在阅览室里,或就站在书架前看书的,远远地看去,满满的,几乎都没有空地。
书城里有暖气,闷热的空气有些滞怠。闻歌解下围巾拿在手里,指了指二楼:“我们去楼上。”
温少远应了一声,揽住她的肩膀,帮她隔开人群,一起上楼。
二楼的人要少些,红棕色的书架在柔和的灯光下散发着莹润的光泽。就像是被翻开的陈旧的古老篇章,带着厚重的历史感,扑面而来。
闻歌熟门熟路地绕过书架,牵着他的手走到尽头的窗前。
磨砂玻璃的棱光冰冷又刺眼,折射着天花板上的照明灯光,冷凄凄的。整个二楼的所有窗户中,就数它是厚重不清晰的大玻璃,加上这边的书架上摆放的几乎是冷门生僻的书,很少有人会走到这里来。
书架后有两个并排的老旧的桌椅,背着光,像是被时光遗弃蒙着尘埃。
“我喜欢在这里看书,从一楼拿了书跑到二楼来看。”闻歌指了指那两个桌子:“我第一次来,是拿着地图。正好从这里看出去,是a市的方向,也是盛远在的方向。”
温少远拉着她坐下,这里的位置很奇妙。透过窗户往外看去时,那棱角就像是濢了光,闪亮夺目,像是阳光下耀眼的水晶或钻石,一点点,发着光,明亮又透彻。
“我算了一下午才确定,就很高兴。”闻歌托腮看着他,那些曾经让她想要舍弃的过往回忆在此刻回想起来,载着时光赋予的醇香:“我记得很清楚,是暑假,第一次被妈妈接来n市。我以为,过完暑假之后我就能回a市,就能见到你。每天都盼着,想着,有时候按耐不住的时候就会跑来书城看看书,也看看你。”
曾经的曾经,只是一个方向,我都能把它记做是你。
“后来,我才知道妈妈想我留在n市,我不愿意,第一次做了不合适的事情。借口来书城看书,然后买票回了a市。”闻歌久久地盯着那抹白光,一恍惚,只觉得眼睛都有些看不清东西,这才移开眼:“你说我,爱不爱你?”
她明明是弯着眼睛的,可语气里那隐约的,如果不仔细听都不会察觉的苦涩,听得温少远整颗心都揪了起来。
他握住她的手,那微暖的手被他握在手心里,心底一片酥麻。他低头,在她的手背上印上一吻:“爱,很爱。”
他的声音低沉沙哑,肯定的语气,那坚灼的眼神,透过她似乎在看向别处。好像是在回答着她的问题,又似乎在说着自己的感受。
闻歌向来知道他对自己的影响力,扬起唇角,朝他努努嘴:”那你亲亲我好不好?”
那时候只想有机会和他牵牵手,可即使是这样的小心愿,都难以实现。
“好。”温少远弯唇笑了笑,站起身,弯下腰,隔着桌,低下头去亲她。
从窗外而来的光,落在两个人的侧脸上,渲染成了一副恒久的水墨画。
十年。
你还爱着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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