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归来,未婚先孕的女人(3/4)
一种幸福的感觉。若是他的女儿还活着,会不会也像默歌一样孝敬,为他亲手做这一顿早餐,为他亲手夹她做的馅饼给他品尝?
苏默歌看到了林万强眼角有泪光在闪,她轻声问道:“爸,你怎么了?”
“没怎么,是你做的还好吃了,我很喜欢吃!谢谢你……女儿!”
“爸,不要说这样见外的话,你是我的亲人,这就是我的幸福了!”
林劲夫瞧见两个人说着说着,又要眼红了,他口中嚼着食物,含糊不清道:“快吃饭了,等一下就要凉了!大早上的煽情什么啊!”
“臭小子,还不住口?”
林万强瞪了他一眼,然后与苏默歌互视一眼,慈眉善目地笑了笑,父女二人一起用了早餐。
李晗下来的时候,林劲夫和林万强已经用过早餐去上班了。
苏默歌让佣人将厨房里热着的早餐端上来,这是她特意为李晗准备的。
李晗边吃着早餐,边对苏默歌道:“你这一大早上起来,就是为了做这一顿美味的早餐啊!”
“是啊,感觉怎么样?”
“还是那么的好吃,我一定要吃饱了再走!”
“那你就多吃点!”
苏默歌为李晗夹着她凉拌的小菜,看着李晗吃的很开心,她也舒展了眉头,轻轻笑了。
李晗用过早餐后,就已经上了楼将苏默歌的行李箱拿了下来。
苏默歌有些恋恋不舍地感觉,虽然在这里住的时日不多,可是这几天林万强待她如亲生女儿一样,这种亲情的温暖,已经让她感触很深,感觉到她不是孤儿,仍旧有亲人的关爱。
“默歌,我们走吧!”
“好!”
苏默歌站在别墅外面,深深望着别墅最后一眼,邱叔想要留住她,可她笑着拒绝了。
“先不要告诉我爸邱叔,我是会a市有事,很快就赶回来了,那时候我在和我爸说……你放心,他也不会怪你的!”
“我倒是不怕怪罪的,就是感觉大小姐在家住着,我也觉得老爷的气色越来越好,心情也越来越好……既然大小姐有事要走,那就走吧!不过……记得常回来看老爷!”
“好,邱叔再见!”
“大小姐再见!”
苏默歌被邱叔送进了李晗的车内,直到他们的车子行远,别墅门口邱叔的身影才越来越小,直到变成黑点消失。
苏默歌深深吸一口气,望着沿路的风景,突然静默了下来。
“默歌,等我们回a市后,你见了你的父母,在回来看林叔吧!”
“不,我还是先回安市,我现在怀有身孕,怕会麻烦他!他还有那么大的公司要管理,我在这里只会让他麻烦!”
“你说的也对!”
李晗倒是希望她留在林万强家,这样她就能少去想她的公司,少去接触那些她不开心的人,不开心的事。
车子从s市到a市,用了六个小时。
等到了a市的时候,正好是中午。
而这边的天气已经阴沉了下来,淅淅沥沥的雨也跟着下了起来。
夏末时节,已经要转为秋季。
这个时候,虽然不比秋季的秋雨寒冷,但也会有一股股寒气钻进人的皮肤毛孔里,让人发寒。
默歌的爸爸和妈妈骨灰都是放在公墓的地方,公墓在郊区比较偏远的地方,所以李晗决定今天先不过去,等到明日天气好了在载她去公墓。
想到爸爸妈妈放进公墓,她就有些内疚。
虽然她当时嫁入了豪门,但她并没有仗着嫁入豪门就使用顾家的家财,为爸爸妈妈买一块好墓地,她一直想着等她自己存够了钱,就回来好好给他们安葬。
可这么多年来,她还是第一次回来完成这个心愿,她还真是有些不孝顺了。
“默歌,我看这场雨越下越大,不如我们明天去好了,你可别感冒了!”
“好!那我们就先找个地方先住下吧!”
苏默歌现在坏有了孩子,不能够不考虑周到了。
“我想到了一个地方……不如去我小姨家住上一晚,他就住在市区边缘,离郊外的那个公墓也不算太远。”
“这样不好吧!毕竟我和你小姨不熟悉,而且我还怀有了身孕,大着肚子,让她看到了,我该怎么解释?”
“也没什么!就说你是我女朋友好了!”
苏默歌有种尴尬的想笑:“我这是叫奉子成婚么?”
“你不说,我还真忘了你现在高贵的身份,就像古代一样,母凭子贵,我小姨看到你,一定会将你捧手心里护着!”
苏默歌一听,更觉得为难了:“要是她知道了我们不是真的男女朋友关系怎么办?”
她不可能在雨夜里将你轰出她家吧?我印象中,我小姨可不是那样粗鲁的人。”
苏默歌还在犹豫,李晗已经将车子开向了他小姨居住的地方。
到了一座大门前,苏默歌发现这是一个别墅群,大多别墅都是一个院子供两户或者三户享用的。
这里因为离郊外的盛草茂木比较近,所以这里的房价也是天价的惊人,而李晗的小姨能买得起这个地方,一定是很有钱的家庭。
有钱人家的家庭都很讲究,所以苏默歌就算到了他小姨家,也一定不会自在。
李晗将车子停在了大门口,给了他小姨打了手机,手机被接通后,两个人聊了几句就挂断了。
很快别墅的大门打开了,李晗将车子开进了别墅大院中。
李晗将车子停进了车库里,从车库走下来时,他们拿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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