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1/4)
碧青根本不搭理崔九的乱吼乱叫,从旁边的果篮里拿了一个木瓜出来,用小刀从中间一破两开,把籽儿去了,拿小勺舀着吃,享受这难得的美味。
这一趟差点儿丢了小命,好容易来了,得好好解解馋,果篮下头垫着冰块,冰的凉森森的木瓜,软糯香甜,一边儿吃,一边儿看崔九跟祝月的好戏。
这几天,碧青一直在研究为什么祝月会看上崔九,论颜值,二皇子慕容鸿也不差啊,而且,温柔和善,相比之下,崔九就有些不靠谱了,有时候完全就是一个二货,属于没事儿找抽型的,祝月是南蛮王之女,孟氏既灭,她就是名副其实的南蛮王,血统尊贵,地位崇高,更何况,还是个大大的美女。
碧青如今还记得自己头一次见她的时候,真给惊艳了一下,红衣银冠,美得就连这百越城的蓝天白云都相形失色,女人美到这份上简直没天理。
碧青一直觉得自己长得不差,可跟祝月一比,就比到天边儿去了,自己的五官平常看着还成,可跟祝月一比就显得有些平板,缺乏立体感,而且,岭南气候湿润,人家根本不用保养,就有一身细白的肌肤,这让碧青很是嫉妒。
百越城里街上随处可见肌肤白皙的女子,有道是一白遮千丑,即便五官长得寻常些,就这一身细白的肌肤,也让齐军将士们看的垂涎三尺,不是大军在城外扎营,军纪严明,早乱套了。
且,南蛮以女子为尊,百越城的女,心中喜欢谁,不会像大齐一样藏着掖着,在这里可以大声的表白,不必在乎礼法,不必怕伤风败俗,南蛮的女子就像这岭南火红的木棉花一样儿,美丽如火,耀眼鲜明。
那天祝月见着崔九大声告白的样子,她就那么无惧的冲过来站在崔九跟前说:“我喜欢你,我要你做我的王夫。”那般直白热烈,像一把火,把崔九烧的落荒而逃。过后,崔九一见祝月就跑,偏偏祝月异常执着,即便知道崔九就是大齐的九皇子也一样,两人你跑我追,成了百越城最诡异的一道风景线。
碧青其实觉得他们很配,崔九要是能留下岭南,自己的王记就能顺理成章的开到百越城,岭南可是一方宝地,不说一年三熟的大米,这些水果,药材,甚至花卉,海产,山货,运回大齐哪一样不是一本万利。
虽说没有飞机,可有船啊,从番禹城珠江口进漓江,过灵渠,湘江,长江,进运河,一路北上,全程水路估计两月便可到达。等江南的王记铺子开张以后,就更方便了,船行一路,南北货物交替,这一来一去的利润,可是相当可观的。
尤其,有崔九这个自己人在岭南坐镇,绝对能保证安全顺畅,这既赚了钱又抱了美人的好事儿,何乐而不为呢,所以,碧青巴不得祝月跟崔九成了,自己适当的加把火,或者以利诱之。
崔九这小子不是一直挺好色的吗,面对祝月这么个倾城倾国的大美人,难道会不动心,想着,不禁看向前头的两人。
蛮族的小姑娘想法简单,习俗又跟大齐不一样,没有什么不好意思之说,喜欢了就会大声说出来让对方知道。
虽南蛮几乎灭国,但祝月身边始终有两位蛮族的大长老,陪着她藏在部落里,这些年倒也没怎么受苦,后来给何进发现,拿住献给孟十一,孟十一想当南蛮王,对祝月这个南蛮王之女也是,颇为礼遇,故此,祝月的性格才能维持如今的天真烂漫。
看着一身白袍,人模狗样的崔九,碧青忽然能理解祝月看上崔九的原因了,蛮族的女子美貌绝伦,相比之下男子就差多了,孟十一那样儿都算不错的,可想而知,崔九这张脸,在祝月眼里该是什么级别。
崔九这小子二归二,可长得真不差,应该说,大齐皇室基因优良,从太子二皇子到崔九,都长了一副好皮囊,只不过,太子殿下忧心天下,是个胸有大志的储君,二皇子慕容鸿是个算学天才,也就崔九是个绣花枕头,外头瞧着不错,内里装的都是稻草,所以说,有祝月这么个大美人上赶着,算是捡着便宜柴火了,不是来岭南监军,哪有他什么事儿啊。不过,祝月怎么会想起给崔九绣荷包了,而且打扮也不一样。
祝月今天穿的是汉服,并非蛮族服饰,看上去颇有几分飘逸之姿,鬓边火红的牡丹花配上她张笑颜如花的小脸,即便崔九都有些失神。
祝月见他终于看自己了,欢喜的不行,把荷包塞到他手里:“三天后的拜神节,我等着你。”说完,转身跑了,欢快的像花丛中蹁跹的蝴蝶。
崔九低头看了看手里的荷包,沉着脸走过来,一屁股坐在树荫下,恨恨瞪了碧青一眼:“你什么意思?安心害爷是不是。”
碧青切一声:“祝月可是难得一见的大美人,又是南蛮王之女,别人想往前凑,还没机会呢,美人青睐你,你应该躲在被窝里偷笑,怎么倒沉着一张脸,跟别人欠了你银子似的,你可知,你手里这个荷包,多少人打破头都争不来呢。”
崔九哼了一声:“爷不稀罕,你稀罕,送你了。”甩手把荷包丢给了碧青。
碧青看了看那荷包道:“我昨儿听成材说,南蛮族的拜神节可是相当隆重,除了拜神之外,还有一层意思,就是蛮族女子求偶,看上谁了就把自己绣的荷包给他,拜神节那天男子就会拿着荷包去找女子,两人一起拜了山神,就算结成夫妻了,所以,这荷包我稀罕也不能要,这是身份的象征,拿着这荷包你就是祝月的男人了。”说着把荷包丢会给崔九。
崔九跟烫着了一般,一蹦三尺高,把荷包抖落在地上,指着碧青,气的不行:“你,你少糊弄爷,婚姻大事哪有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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