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为容止而误终身?(1/2)
落凡渝一觉睡醒,全身疼痛难忍,欲动却不能。她受伤了?是在做梦?她明明记得昨日如同往常一样,不到十一点就洗漱上床睡觉了。唯一不同的是,突然心血来潮想再重温一下一个一直都很喜欢的囚凰》(天衣,我在帮你做宣传~~~),一见容止误终身。落凡渝睁大了眼睛,茅草屋顶印入眼帘。果然是做梦了!s大怎么会让学生住茅草屋?落凡渝心里自嘲了一番,笑着闭上眼,再睡睡吧!
落凡渝试着换一个睡姿,想翻个身。咦,怎么胸好像小了?不,根本没有胸啊!诧异而不安中,睁眼伸出手,看了又看,闭上眼,一会又睁大开来,瞧着那小小的手,不敢相信,继而狠狠捏了一把脸,痛,是真真的痛!
穿越了,我穿越,尼玛我就看一下着在梦中见一见容止就穿越了?还真是一见容止误终身,我把自己误到这什么鬼地方来了!
落凡渝忍着疼痛,右手撑着起身,环视一周,屋内无人,除了身下的这张炕,旁边一张破旧的妆桌摆放了不少凌乱放置的物件,另外就是不远处靠近门口有一张看起来有年代的漆黑四方桌-漆身刮落,然后就是做工粗糙简易的三个凳子。桌上茶具都有缺口。
掀开身上破旧而硬的被褥,小手,小脚。是的,她,落凡渝,21世s大响当当(先自吹一下再说)的二十二岁硕士研究生如今变成了个七八岁的娃儿样。穿到个破小孩身上也就算了,尼玛我看的女主角穿越过来非富即贵,而我这硬被褥,茅草屋,一看就是底层的穷苦人家。
不对,落凡渝马上发现问题,摸了摸身上穿的,虽然是破烂了,几处还渗有血迹,但还是不难发现,衣服好像是绸缎。抬起左手,手腕处的粉色珍珠看起来也挺值钱的。又摸了摸头,好像带着绢花。这具身体的原主应该不爱打扮,因为除了头上的绢花,其他饰物都没有。
“砰-啪”,门突然开了,凛冽的风袭进来,落凡渝不由得冷得打了一个哆嗦,这才发现房子的墙壁竟然是土砖垒起来了的,够坚实,不透风,难怪刚刚落凡渝虽然有点冷都没有感觉寒气。落凡渝挣扎着刚欲起身关门,就听到有人走近的声音,步履有点蹒跚也不够重实。正暗自揣测时,就见一位老妇人端着一碗什么东西走进,随手关上门。四五十岁,衣着粗麻,灰灰的底色看不出衣服原先是白色还是深色,应该是白色,古代穷人哪有闲钱去买印染的衣服。有点苍老,皱纹很深,岁月在她脸上留下的痕迹还是显而易见的。头发开始泛白。给人的感觉是朴素但很整洁。可是总觉得两颊上的富态和她的身份不太符。
“姑娘,你醒了,赶快喝完粥,你都昏了两天两夜没吃东西了!”不说没感觉,一说落凡渝立马就发现全身乏力,肚子空空如也。落凡渝望着老妇人手上端着的东西眼睛发亮。老妇人似是看穿孩子的心思,慈祥的笑了笑,走到床边扶落凡渝靠在床头坐着,“姑娘你别嫌弃,我这只有这些,你就先吃着点点肚子,等你家人找到你再去好好吃一顿!”果然是在哄孩子啊。落凡渝心里觉着这小孩子的身躯还真是碍事,但面上还是甜甜的笑了,接过老妇人手上的粥,一看,不由得懵了。
三三两两的红豆间是没有去壳的大米!这要怎么喝?是啊,舂米技术是在稻谷的存在上经过好长一段时间才发展起来的。最先开始只有富贵人家才能吃得上舂后的白米,并不是人人都能享用的,直到这份技术改善后,才让平民百姓都吃得起。如此看来,我岂不是穿到一个不太发达的“远古”时代了?对了,得必须弄清楚这是哪个朝代,会不会如那些传奇穿越女主角一样进入到异世界,能不能像中岛阳子一样谱写另一段“十二国记”?作为资深的穿越落凡渝按捺住心里浅浅兴奋,回到现实,有点痛苦的喝下这份温暖的粥,吃人家的,要带着感恩的心。
“糙米粥治感冒!姑娘,你的脸色现在看起来好多了,比起十天我刚拣到你的时候大不相同,那可是真真吓人,当时我以为你活不···”老妇人似是看出了她对粥的嫌弃,遂开口解释,接过落凡渝喝完后递回来的碗放在门边桌上,又转身过来扶落凡渝躺下,并掖了掖硬邦邦的被褥,坐在炕边上,说到
“以为你活不了”,表情有点讪讪。
“十天?”落凡渝大惊,不是才昏迷了两天两夜么,也就是说原主是在这次昏迷中去世的,“婆婆,现在是何年?”落凡渝问完后觉得自己很白痴,但是又转念一想,我这不是七岁的小朋友么,不知就不知!
果然,老妇人对于落凡渝的疑问一点都不惊讶,但是她的答案却是让落凡渝惊讶了一下,“先皇已于四天前驾崩,新皇是于翌日登基的,如今改年号为永成,所以现在是永成元年!”
原来是换皇帝了!落凡渝没多想其他的,但还是想知道现在是什么朝代,是不是异世界,所以就有一句没一句的和老妇人聊着。没多一会儿,落凡渝就觉得累了,装个七岁的孩子,七岁孩子的天真、无知,七岁小孩子的撒娇、胡闹,真的有点累,还好,必需的信息都获得了。
老妇人见落凡渝一脸疲倦,眼睛迷迷糊糊似是睁不开了,也就没多说什么,出门不知道干什么去了。落凡渝听见门一关,眼睛就睁开了,瞪着屋顶的茅草,迅速组织信息。
这是一个叫做夜月的国家,中国古代好像没有这个国家,那么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