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新书诗句(2/2)
>此时已是王府内,王爷坐于上座,其他一干人等却站于厅堂之下。“我没有杀人,我不知道。”公主看着王爷此时凶厉,眼泪打转。
“那你的名字为何在那太医掌下,你的马却是踏死翠竹,杀了马大人,还有你那脚印,又是为何。”
“我…我…我不知道,我没有杀人,此时与我毫无关系,是有人陷害我。”公主诺诺,浑身颤抖。
“呵呵…量你此时还是嘴硬,来人,上夹棍。”
“你……”公主伸出一指,指着王爷,不知该说什么……
“王爷,万万不可啊。”包拯上前。
“包拯此时没有你事,你退下,今天我要把这些疑问通通搞个清清楚楚。”王爷说着摆摆手,“快上夹棍。”
“王爷不可啊。公主乃友邦之主,切不可鲁莽行事。”
“鲁莽?包拯如今证据却在,此事在我大宋,杀人者必偿命,你不会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吧。你要是有什么话或是有什么理由,快说来,不然本王如今必将私刑伺候。”
“王爷,我有道理说。我觉得那个兰字,并非公主,是另有他人。”
“他人?”
“那画上提字。遥望五年柔,嫣然兰花婉。”
“何解?”
“遥望五年柔,说明有人思念一个柔字五年?柔代表温婉柔弱,为女子代称,说明提字之人回望五年之情;嫣然兰花婉,兰花意为花,王爷可知,兰花香意撩人,却带有神秘感,又似婉儿。说明后面那句嫣然不指意那个柔,而意指柔身边的一个女子。”
王爷顿首皱眉,点点头,“包拯你分析的不无道理。不过,只是诗面词意,又能分辨如何呢?”
“包拯不才,突然想到一些事故,不过需要时间参透,敢请王爷再给包拯俩天时间,包拯自会找出真凶。”
“可是……”王爷皱眉。
“如若包拯查不出凶手,包拯自当下跪请罪,受杖刑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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