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假冒女朋友(2)(1/2)
程景辉叹了一口气,缓缓道:“我有一个朋友是做婚纱摄影的,那天,他的一个摄影师刚好请假,他那里人手不够,就叫我去帮忙了。那天,他让我帮一对未婚夫妻拍婚纱照,结果,拍着拍着,那个女的就看上我了,立刻就跟他的未婚夫分手,说是要取消婚礼,然后,她天天到我朋友的影楼去闹腾,说是一定要找到我,弄得我朋友都没办法做生意。”
程景辉顿了顿,继续道:“我朋友无奈,只得联系了我,结果,我就去见那个女的了,那个女的好烦人,整天说要追我,我被逼急了,就跟她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让她好好回去跟未婚夫结婚,别闹了。”
“然后呢。”程若云皱了皱眉,有些无语,这都什么事啊?
“然后,她说不相信,非要看看我的女朋友,她说,如果我的女朋友长得比她漂亮,比她有钱,那么她就放弃。”程景辉无语地道。
“所以,你就打算把我带去见她,让她死心?”
“对啊,我认识那么多女的,就我妹妹最靠谱了,长得又漂亮又有气质,所以,带你去最合适了。”程景辉趁机拍马屁。
“最重要的一点,完事后我也不会纠缠你,对吧?”程若云好笑道。
“真不愧是我妹妹,果然聪明。”程景辉很狗腿地道。
“好,我陪你去。”程若云道,这种女人,见了帅哥就能抛下自己的未婚夫,就算她三哥愿意,她也不会喜欢她当自己的嫂子的。
“太好了,我就知道我家云云最好了,记得穿上你最漂亮的衣服,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哦。”程景辉欢喜地道。
“放心,带出去,绝对不会让你丢人。”
“那是必须的。”
“嗯,等我。”
二十分钟后,程若云从房间里面出来,她扎了个公主头,穿了一袭白色雪纺及膝连衣裙,腰间系了串珠蝴蝶结,看起来好仙的样子,美丽又清纯。
程景辉看到程若云,忍不住打了个响指,笑道:“云云,你这样穿,看起来就像是个大学生,清纯又充满了活力,年轻就是任性呀。”
“怎么样?带得出去么?”虽然程景辉已经二十七岁了,不过,他很阳光很帅气,看起来就像个大男孩,所以,她要把自己打扮得嫩一点。
“当然,带你出去,那是绝对的长脸,走吧。”程景辉拉着程若云,就往楼下走去。
这时候,程东海父子三人,正在客厅下象棋,看到程景辉拉着程若云要出门,程东海连忙叫道:“喂,你们要去哪里?”
“约会。”程景辉丢下两个字,就拉着程若云出门了。
留下一脸愕然的父子三人。
程景辉跟那个女的约在市中心的一家咖啡馆见面,程景辉来到咖啡馆的时候,那个女的已经到了。
程若云打量了那个女的一眼,只见她穿着蝙蝠袖宽松上衣,下身着一条米色铅笔裤,脸型是漂亮的瓜子脸,就是眼睛小了点,不够明亮,总体来说,长相算得上是中上的。
“阿辉,你来了。”那个女的一看到程景辉,就连忙站了起来。
程景辉忍不住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他拉着程若云的手,走到那个女的身边,淡淡地道:“雷小姐,这是我的女朋友林云。”
然后看着程若云,温柔地道:“云云,这就是我跟你说的,想抢你男朋友的雷莹。”
雷莹看了程若云一眼,脸色一白,她看着程景辉,很受伤地道:“阿辉,你真的有女朋友了?”程若云不仅看起来比她年轻,还比她漂亮,她觉得大受打击。
程景辉还没来得及开口,程若云就说话了:“雷小姐,听说你一直纠缠着我家辉辉,我觉得很生气,怎么办?”她的话说的很冷淡,任谁都听得出,她此时很生气。
程景辉双肩抖了抖,辉辉?他怎么觉得,她把自己当成了一只老鼠?
雷莹看着程若云生气的模样,不服气地道:“阿辉是你什么人?你们结婚了么?如果没有结婚,那我就有追求他的权利,不是么?”
“我是他女朋友,也就是说,他现在归我管,我的男人,是容不得第三者染指的,你明白么?”程若云冷冷地道,她最讨厌说这种话的人,没有结婚就有追求的权利?这权利是谁给的?这年头,小三估计都是这想法吧?
“阿辉,你女朋友这么霸道这么凶,你怎么会喜欢她的?”雷莹不服气地道。
“她霸道,凶,都是因为爱我,我一点也不介意,所以,还请雷小姐,日后不要再纠缠我了,因为,我很爱云云的。”程景辉耐心地道。[~]
“阿辉,你告诉我,我有什么不好?我哪里比不上她?”雷莹楚楚可怜地看着程景辉,试图能激起他一丝同情。
程景辉还没来得及说话,程若云就开口了:“你哪里都不好,像你这种看到帅哥就能抛弃自己未婚夫的女人,根本就不配得到爱。”
“你住口,我没有结婚,就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你管不着。”雷莹愤怒地道。
“你要追求,就一边追求去,别来招惹我家男人。”她把我家男人四个字咬得很重,而她也没有说谎,程景辉确实是她程家的男人没错。
“你……你,呜呜,你好凶,你抢了我男朋友,竟然还那么凶,呜呜……阿辉,就因为这个女人,所以你不要我了么?”雷莹突然捂着脸,大哭起来,她一边哭一边大声控诉,把受害者的角色,扮演的入木三分。
程景辉和程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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