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023——(1/1)
苗美丽是在春天去世。
这是他人生经历的第二次车祸。
4月5日清明节早上,付丞雪眼皮跳得飞快,像乌鸦的羽毛煽动在眉骨,有点不好的预兆。跟在李律和苗氏身后,去陆家村给前年车祸丧生的死者祭拜,是苗氏提议的。
三人坐上公交,右边的单排。
车一路行驶。
靠近人字路口时,心跳得飞快,胸闷,呼吸急促,逐渐靠近的交汇点正是前年车祸地点。之前也路过几次,不知为何这次如此古怪,他干呕几声,李律转过头来,“是不是晕车?”说着,帮忙打开窗户。
风灌进耳里的瞬间,让他身体一凉,突然想到,前世苗氏去世,正是清明这天,还不及深想,下一秒——轮胎摩擦公交的声音响起,一辆大卡拦腰撞上车身,正是苗氏的位置。
当场死亡。
除此之外,满车无人受伤。
那一刻他想到了“命”。
在玄术的角度命里有无都是注定。
一个人的重生到底能不能逆天改命——他还是前世的他,之前混得穷困潦倒,仅凭借回到过去就可以改变么?他一直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是是真得知道吗?
最开始想当明星,是因为陆绅。
想让那个不知道在哪个角落的男人看见他星光璀璨地出现在电视里,为抛妻弃子追悔莫及。想出人头地,用最快的捷径。
他一路向前,一路失去,直到蓦然回首,一无所有。前世他打着伞站在李律的墓碑前,雨水把下山的路冲刷得更加泥泞,茫然地看着头顶乌压压的云,笑的角度都像在哭……若不能出人头地,他之前为此失去的种种,岂不是白白付诸流水?
让人生变成彻头彻尾的悲剧?
举着伞,看不到雨停的迹象,不愿在墓地过夜,只能一脚深一脚浅地走下去,他走过的路就像他的人生,已无别路可走,唯剩坚持。
承认错误就是否定了自己。
他那时可怜地只剩自己,所以不能服输,才会画地成牢,输得一塌糊涂。
他到底想要的是什么?
当明星。
明星又是什么?
在封建社会,被称为伶人、戏子,地位低贱。新世纪后,大小两块屏幕让戏子们翻身,好像全天下最流光璀璨的一面都给了这群人:潮流引领者,时代风尚,标杆,偶像。许多人记不得默默奉献的科研人士,却能记得一部狗血肥皂剧主演,许多人叫不出年年一度的十大杰出青年,却能把明星的脸当连连看完成通关。
曝光率让娱乐圈变成了比皇宫都复杂的染缸,可以一步登天,挖空心思步入围墙,往上爬。
勾心斗角,追名逐利。
他要得,难道也是这些?
像大多明星的一样,挥霍生命最璀璨的年华,就为了供养那些吞血肉吐良心的水蛭,用华衣包裹住腐烂的身体,被追捧成为荣耀痴狂的瘾君子,享受着被世界瞩目的风光,一日日面目全非,随时光湮没。
难道他付丞雪营营汲取的,就是这么点萤火之光?
不!!!
——不是。
他想成为最皎洁的月亮,最炙热的太阳,最独一无二的光辉,而非流星闪过的花火。
花火——光辉一刹,本质空虚。
现在的明星多是包装过的饭食,有速食快餐,也有精心烹制的满汉全席,烹饪的方式就是炒作。饭食再精美,本质也是五谷轮回后被排除的渣滓,所能提供的,也不过是闲暇中时光走过的会心一笑,终被岁月杀得不成模样。
古人都知色衰爱迟,靠脸取胜并非长久之计。
一个绝世美人老去,能对着满脸皱纹欣赏出逝去的美貌需要天赋异禀,大多人会把用于追忆的时间消耗在年轻稚嫩的小鲜肉上。
许多人记不得十年前、二十年前、半个世纪前的某个去世明星,却在使用电灯泡摄影机时,记得上世纪有一个叫爱迪生的发明家,当被《傲慢与偏见》的达西迷得神魂颠倒时,记得上上个世纪有一个叫简奥斯丁的女士。
两者的区别,在于:
存在的价值。
一个演员值得夸誉的不应该是整过多少刀,交过多少男女友,傍上多少导演富商,名气有多大,而是在于演员的本分:他的演技,他的敬业,他的作品,他的成就。
那些不会被人轻易替代的词语。
或许初衷来得太过草率,时间把梦想又雕琢变形,好再——他终于看清!
他要把名字刻上历史,活一世,就要世世代代都流传着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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