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干儿子(1)(1/1)
第十五章 干儿子(1)
小城公安机关依法捣毁了一个非法传销窝点,阿刚因涉嫌传销诈骗被抓了起来。】
在拘留所里,阿刚结识了一个叫毛子的家伙,他告诉了一个令阿刚走上辉煌,同时也是走向毁灭,还给小丽带来灾难的事业:从事**行业经营和贩卖毒品!
当无数受到传销伤害的人们强烈要求取缔传销的时候,国家出台了一部很有意思的法律《直销法》,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了直销行业的从业行为。凡是有法律规范的行业,一般说来它的利润空间就不大了。直销虽然是个新兴的行业,有它吸引人的美丽陷阱的一面,但和从事**行业或者贩卖毒品的暴利行业比较起来,那就没什么意思了!法律所禁止的往往是人们本能上最渴望的行为。无论怎么立法,不管法律文本多么复杂,和人的愿望与**相比,总是显得那么简单和幼稚!
阿刚决定和在拘留所里认识的朋友合伙做生意。
有人劝说:“拘留所里能有真诚的朋友吗?还是小心点好。”
阿刚说:“大家生死朋友了。有什么不放心的?”
于是,由阿刚出资、朋友出面,两人合伙在小城开了家“丽春发廊”。由于朋友在社会上的红黑两道上扎得起,所以他们很快地就发财了。就在春节前夕,公安局接到线报,一举捣毁了这个组织妇女mài_yín和利用发廊这一特殊场所进行毒品销售的犯罪团伙,阿刚是主要的股东和铺面的具体承租人,因为涉嫌团伙犯罪而畏罪潜逃,由于在逃跑过程中慌不择路,在飞越一座山涧的时候,失足摔下去,死于非命!
正所谓:人不能把金钱带进坟墓,但金钱却能把人送进坟墓!
小丽就这样被公安机关“请”进去配合调查。所谓祸从天降,小丽正在憧憬美好生活的时候,哪晓得丈夫又死了!现在才后悔不该不听工会大姐的话:要是我不坚持送第一个男人上山(埋葬),也许阿刚就不会出事的。
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就算有后悔药也是没有办法吃了。
由于该贩毒集团贩卖的毒品数量特别巨大,情节极为严重,影响相当恶劣,所以,为了进一步挖掘出新的犯罪线索,连过年也没让小丽等一干犯罪嫌疑人回家。
语嫣也搞不清楚小丽究竟犯了什么滔天罪行,只是出于对好朋友的关心,心急火燎地赶到小城,要老周赶快想办法把好朋友小丽给“弄”出来!
法律是人制定的,也是由人来执行的。一句话,法是死的,人是活的。
活的人绝对不会被死的法所左右。天下事,了尤未了,结果总是不了了之!
最近这些年,各级政府都在纷纷招商引资,积极发展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家就很吃香了。因为各级政府都把招商引资作为了生命线只有外来的老板来投资,才能盘活闲置资产,才能解决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才能解决发展的问题,直接地说,才能解决财政收入的问题,解决干部的吃饭问题。各级政府都把能到本地投资的老板奉为座上宾。老周虽然是本地人,但他的资金是从外地来的,也可以说是从外地引进的大老板这样说,不但让投资者可以享受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当地的官员也有成就感了!
为了给招商引资企业保驾护航,搞好服务,有关的职能部门得和企业家搞好关系,保护好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十分重要。为了创造宽松的环境,各级都出面打招呼,对民营经济发展园区,要实行特殊政策,不该去查的别去问,不该去问的别去看,不该去看的别走那条线……所以,老周还真的认识公安系统的几个哥们,虽然都不是什么关键的人物,但起码能帮助解决把小丽从里面给“弄”出来!
于是,以证据不充分为由,提前把小丽保释出来,语嫣对老周又一次的感激万分,把自己和老周走进结婚礼堂的距离又拉近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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