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岁月静好(大结局)(1/3)
孝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尤其是古人,最重孝道,父亡,子需守孝三年。
然而李敬贤的后事刚办妥,朝廷的夺情旨意就到了,不是给李明则的,而是给李明允的。
彼时,林兰和丁若妍正忙着布置新的宅院,一处简简单单半旧的二进小院子,她们两都对大伯父一家很不耐烦,反正明则兄弟两要在这里丁忧三年,索性搬出来住,图个耳根清净。
四人坐在一起商量。
李明则先开口:“既然皇上有旨,二弟还是回京吧!这里有我守着就行了。”
丁若妍虽然舍不得林兰走,但事关明允的前程,明允是户部尚书,身居要职,若真丁忧三年,朝廷不可能让尚书之位空缺这么久,到时候,官职被人顶了,再回去,谁知道是怎么个情形。而且,有明允在朝中,明则孝期满后,要重回仕途,也容易些。便劝道:“是啊!有我们在这边就行了。”
李明允看林兰的意思。林兰原是无所谓,明允在哪她就在哪,只是,她总觉得这是明允脱离官场的好机会。位高权重,固然是荣耀,但朝廷局势瞬息万变,太子一党和秦家虽已经倒台,几位亲王表面上虽然恭顺,但暗地里小动作还是有的,靖伯侯得到消息,被贬去庐州的三皇子,已经在暗中联络各路人马,更有小道消息,说三皇子手中有太上皇的密旨……诸多不安的因素,暗潮涌动,所以。还是趁早弃官不做,远离是非之地的好。就算是她自私好了,她只求一家人能平安和乐。
“皇上要为你夺情,是皇上对你的器重。然百善孝为先,身为人子,不能不报父母生养之恩。”林兰目含期待的说。只是不知明允能否理解她的心思。
李明允微微颔首,转而对大哥说:“不若,你回京去,我留下。”
李明则讶然道:“那怎么行?皇上是要你回去。”
李明允笑了笑:“之前让父亲回老家,京中已经也是知道的,我若就此回去。只怕,说闲话的人会更多,还是我留下吧!我要重回仕途容易,但大哥那个职位虽然官衔不高,却是要职。升迁也容易,若是就此失去,很是可惜,咱们兄弟两,一个在此尽孝,一个在京尽忠,也算是两全了,朝廷的旨意我会想办法。”
“不,要留。咱们一起留。”李明则觉得过意不去,他相信二弟有这个本事,让他回京,但是,二弟回去比他更有前途,他怎能这么自私?
李明允笑着。目色却是凝重:“大哥,树大易招风啊!朝廷此番召我回京,必是有大事,只是前车之鉴,不敢忘啊!”
“前车之鉴?”李明则茫然。
“你忘了陈阁老的事了?”李明允提醒道。
李明则怔了怔才恍然,当年陈阁老任左相期间,母亲离世,朝廷再三夺情,因为当时朝廷正推行新政,离不开陈阁老,但陈阁老毅然拒绝,事后,却证明陈阁老的坚持是对的,新政推行不利,主持新政的右相首当其冲,成了替罪羔羊。二弟是在暗示,二弟此时也处在这样左右为难的境地,若真如此,那还是不要回去的好。
三个月后,李明则带了丁若妍回京。李明允和林兰留在了处州。
按照丁忧的规矩,李明允在丁忧期间不能住在家里,就在坟边搭一简易茅屋,晓苫枕砖,每日里粗茶淡饭。林兰每隔半月就带承愉承悦去看他,送些素食、瓜果。李明允则每日看书练字,日子虽清苦,倒也悠然。
大伯父家的两个儿媳,先时还隔三差五的来叨扰林兰,被林兰冷脸打发了几次,她们见从林兰这也捞不到什么好处,渐渐的也就不来了,明栋家的媳妇红玉也常来,时不时的送些时令蔬,带了她家的承义跟承愉和承悦玩,林兰看她为人敦厚善良,承义也是憨憨的可爱,倒是喜欢。
林兰远在处州,京城的生意有莫子游打理,东阿那边有大师兄打理,倒是无忧,她只管收银子就是了。先来无事,她就在城里盘了个铺面,开了间医官,不出一年,已是处州城有名的大夫。
天气渐热,又是一年初夏,承愉承悦已经四岁了。承愉长的越发像李明允,连性子也像,沉静,喜欢看书,一个四岁的娃,已经学完了《幼学琼林》和《论语》,能吟诗会作画,在处州城颇有才名,人都说,此子有状元之才,将来必定青出于蓝胜于蓝。而承悦就要顽皮许多,上树掏鸟,下河摸鱼,偶尔还跟人打架,看他整天淘气,却识得娘亲药铺里的所有药材,知道每一味药材的药性,林兰很是激动,直叹上苍公道,两个娃,一个随爹,一个随娘,便有心要将承悦培养成一代名医,常常捉了他背药方,看医书,可这小子屁股抹油,两下就坐不住,你一个不留神,没看住,便又逃出去玩了,让林兰很是惆怅,培养新一代名医之路,任重而道远啊!
这日,林兰又带了孩子去看明允。
这丁忧的规矩真叫一个不人道,丁忧期间,不得洗澡,不得剃头,不得更衣,倘若真如此过三年,这人该脏成什么样子了?十里闻臭了吧!李明允素来爱洁,当初在涧西后山替他娘守孝期间,也都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所以,澡还是要洗的,衣裳也还是要换的,反正很少出门,附近也没什么人家,别人也不会来管,但头发和胡子么,林兰每次看到李明允捋着挂到胸前的胡子就怨念,她眉清目秀,清俊儒雅的明允啊!平白老了好几岁。
当然,林兰以为,最最不人道的就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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