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永别了,白东风。永别了,我的最爱 6000+(1/3)
她心痛,却仍旧笑着擦擦眼泪,“舅舅放心吧,我大学四年都在江州,那边认识的人也不少,好多同学也都在江州发展,到那边不会孤单的,更何况还有唐逸呢。”
是有唐逸,但也有那些忘不掉的过去,离开这里到江州,到底是一场凤凰涅槃还是一场灰飞烟灭,她根本不清楚。
唐逸早在门口等她了,低调的车子里装进她为数不多的行李,她就那样在舅舅复杂的目光中跟着唐逸离开易家大宅,风一般穿过她生活了数十年的城市,一路往码头而去。
那些深深刻在她心底的过往,像闪电一样炸亮在她离去的步伐中,照的她脑子里一片空白。
码头氤氲着的江水上停泊着一艘快艇,易小楼缓步从车上下来,唐逸贴心的给她提着行李,牵着她的手往快艇走去汊。
“我们不走陆路吗?”
唐逸抿唇一笑,“现在正值寒冬,陆路会结冰,走不快,走水路快些。”
易小楼垂下眼帘,是啊,走水路快,她应该快些离开这个让她这么痛苦的地方朕。
对着冰冷的空气长叹一声,她随着唐逸的脚步上了快艇,飞跑着到甲板上,扶着船头的桅杆一跃而上。
唐逸吓了一跳,惊诧的对她大喊,“小楼,你要做什么!”
那里那么高,江水这么冷,她如果掉下去,会没命的。
易小楼回头给他一个灿烂到极点的笑意,她笑的那么开心,开心的眸中的波光盈盈都看的清清楚楚。
她一手揽着桅杆一手高高扬起对着易州湾的方向拼命的挥动手臂,大声喊着,“再见了易州,永别了,白东风。我要开始自己的人生,再也不要跟你有半点关系。”永别了,我的最爱。
唐逸欣慰的看着她,又看了西天上一抹惨淡的夕阳,抿唇笑了。
四年前他就知道,易小楼和白东风不可能在一起,他也不允许他们在一起。
他曾试想过他强行带走易小楼的后果,她外表淡泊似水,内心柔软如棉,而骨子里却刚烈的敢不顾生死。他怕她会反抗,会痛不欲生。从没料想到是这样好的结果。
她自愿跟他走,还潇洒的对易州说再见,对白东风说再也不见。
上前对她伸出一只手,他笑着对她伸出一只手,“妮妮,快点下来,那儿风大,你会感冒的。”
易小楼笑着将手递给她,下来的时候却被栏杆别了一下脚,他眼疾手快的把她抱了个满怀她才没有从上面掉到甲板上。
无奈的点着她的脑门儿,唐逸笑道,“你也太顽皮了,以后不要来这么危险的地方。”
易小楼却仿佛没听到,径自望着滔滔江水一语不发。
他随她的目光望去,才发现她左脚上的鞋子掉了,只穿着袜子的小脚悬在空气里,不敢落地。
无奈的摇头,扶着她往下面走,“傻姑娘,不就是一只鞋子吗?等到了江州我给你买新的。”
易小楼挤出一丝笑容,“不用了,到时候我自己去买。”
小时候她也喜欢新鞋子,只是舅妈不知道她的尺寸,她又与舅妈不亲近,舅妈也没问她。每每买东西都买跟小天姐同样的尺码。
五六岁那几年她长的比较快,脚比小天姐大,穿上小一点的鞋子总会被挤的脚趾疼。
十五六岁的时候小天姐长的快,她反倒没长那么快乐,脚就比小天姐小了一个号,每每穿舅妈给她买的鞋子,又总会大,磨得脚后跟疼。
后来还是舅舅发现了,心疼的拉着她叫家庭医生给她查看伤情,又语重心长的告诉她,“楼啊,以后鞋子一定要穿合脚的,不合脚的鞋穿着会很疼,记住了吗?”
那时她调皮的说记住了,后来每次买鞋的时候也都会自己去试,可是前些天穿着终究是不舒服的,无论怎样柔软的料子,前些日子穿在脚上都会不习惯。
唐逸见她出神,手往她面前挥了挥,“妮妮,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她垂下眸在舒服的沙发上坐下,透过明亮的落地窗户看快艇外一望无垠的江面,“新鞋子会有一段日子穿着不舒服,我舅舅告诉我这个阶段被称为磨合期,磨合期之内,会疼。如果磨合的好,这双鞋子就能继续穿,而如果磨合的不好,鞋子就只能丢了。”
唐逸点点头,起身去给她倒咖啡,随意的呢喃了一句,“是啊,其实恋爱又何尝不是这个道理?”
他像是在问空气,易小楼却觉得他这话是说给她听的。
她与白东风,磨合期长达八年,而经历了八年的痛苦征程,他们仍旧没有与彼此相契合。这样疼的爱情,早就该放弃了不是吗?
是她一直在坚持,坚持着想要把白东风磨合成适合她的那个男人,可终究却失败了,代价是惨重的。
不再去想左脚上那只掉到江水里面的鞋子,她换上一双拖鞋,接过唐逸递来的咖啡杯,“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小名的?”
他叫她妮妮,这个小名连舅舅都很少叫,只有颖之哥会那样叫她,在她的童年里一身漂亮的白色衣服,像个帅气的小王子,在路的尽头对她招手,开心的唤着,“妮妮我来了!”
或者哭丧着脸拉着她的小手依依不舍的看着她,“妮妮,哥要跟爸爸妈妈回去了,有空再来看你。”
呵,那时候的宋颖之,可真是她童年时所有的快乐啊。后来长大了上学,她总会跟在他身后,有班上的男生欺负她了,她总会仰着小脸儿骄傲的跟他们说,你们在欺负我我告诉我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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