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信物(1/3)
赵明月坐在沈旭跃的车座后面,听着沈旭跃在前头哼着歌儿,还是他们都非常喜欢的那首《红莓花儿开》,赵明月也跟在后头一起哼。快乐如同阳光一样撒落了满地,引起路旁行人的艳羡。
吃了午饭,沈旭跃就近找了一个百货商场,两人进去闲逛,发现里头不如他们县城的百货商店拥挤。大概是面积比较宽敞、商品种类丰富、柜台设计比较合理的缘故。赵明月装作兴致勃勃地东瞧瞧西瞅瞅,沈旭跃一直跟在她后头,看她看什么,就问:“想不想要,买一个吧?”
赵明月回眸一笑:“不用,我就看看,用途也不大。”
沈旭跃心中微叹了口气,没收入就是这样不好,都不能随心所欲给喜欢的人买东西。他一扭头,看见有一群女人围在一个地方挑选东西,他引颈一看,原来是卖纱巾的柜台。沈旭跃用手点点赵明月的肩,抬着下巴示意:“我们上那儿看看去。”
赵明月回头一看:“好啊。”
在这个一切都灰扑扑的年代,纱巾的颜色简直可以用美丽绝伦来形容,红的、黄的、粉的、蓝的、紫的……,像彩虹一样,耀眼夺目,点亮着人们爱美的眼睛。
赵明月看着这些亮色,不由得微笑了起来,美丽的色彩将她的脸庞映得分外明媚。沈旭跃说:“你看看,喜欢哪个颜色?”
赵明月看着他:“给我买吗?”
“嗯,送你的。我好像还没有送过你什么东西呢。”沈旭跃想起于有清送给赵明月的那支钢笔就觉得胸闷,自己作为她的正牌对象,却没送过她什么东西。
赵明月一边用手摸着挂在架子上的丝巾,一边说:“你送过啊,那盒珍珠膏。”
沈旭跃愣了一下:“那个不是用过就没有了吗?”
“那也算啊。”赵明月抿嘴笑,用完了盒子她还留着呢,现在都还带着,买来的散装雪花膏就装在那个盒子里,她挑了一条橙色的纱巾,“这个好看吗?”
沈旭跃点头:“我以为你会要那个。”他指着一条桃色的纱巾。
赵明朗笑了起来:“这个感觉比较温暖。”桃色太少女了,她实在用不来。
“那就橙色的吧,橙色好看,衬你的皮肤。”沈旭跃拿着那条纱巾,挤到柜台前去付款。赵明月的皮肤是很白的,虽然夏天的时候常常在太阳地里晒会变黑,但是只要经过一个冬天,她的皮肤就会白回来。
这个年代,男女朋友送纱巾和手绢几乎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仪式,男方送女方纱巾,女方回赠一条手绢,便是定情信物了。一条纱巾,一块二毛钱,点缀出心爱女人的靓丽和娇艳,这是这个年代男人的浪漫了。
赵明月自然明白这纱巾的意义,沈旭跃问:“系起来吗?”
赵明月看着沈旭跃眼中的期待,点点头:“好。”她将纱巾折好,在胸前扎了一个蝴蝶结,“好看吗?”
沈旭跃看着她,笑得露出了白牙齿:“好看。”
赵明月也笑了,拉拉他的衣袖:“你过来这边。”他们到了卖手帕的柜台,赵明月选了一块格子手帕,“你喜欢这个颜色吗?”
沈旭跃说:“我已经有手帕了。”
赵明月看着他:“你的是你的,我送的是我的。”
沈旭跃终于明白过来:“好。你挑的我都喜欢。”
赵明月给他挑了一块手帕,付了五毛钱。沈旭跃郑重其事地将手绢收起来,放在裤子口袋里:“旁边有一个电影院,我们去看电影去吧。”
赵明月犹豫了一下:“咱们还是随便走走吧,不看电影了。”要是每个周末两个人都出来这么逛,又要吃饭又要买东西看电影,沈旭跃的负担就太重了,所以还是节约一点。
沈旭跃看着赵明月,自然知道她的想法:“那好吧。我们出去走走。”
两人出了百货商场,迎面而来几个穿着时髦的女性,一路说说笑笑地过来了,沈旭跃和赵明月侧过身让她们先过。其中一个抬起头,看见他们,喜出望外:“旭跃,你回北京了?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
两人抬头一看,不是吴婕是谁。沈旭跃的脸上笑容淡淡的:“是啊。才回来,不知道你也回北京来了。”吴婕回城的时候,去的是其父亲工作所在的城市,并不是北京。
吴婕高兴地说:“我回北京来准备高考。你呢,是怎么回来的?”她看着沈旭跃旁边的赵明月,只觉得有点面熟,却叫不出名字,“这位是?”
沈旭跃说:“我去年参加高考,考到北京来上大学。这个是我对象,她也在北京念书。”
吴婕的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起来,结结巴巴地问:“你、你对象?”说到后来声音也拔高了,“什么时候的事啊?”
沈旭跃说:“去年开始处的。她叫赵明月,明月,这个是我一个伯父的女儿,叫吴婕,她以前也在我们同一个县插队呢。”
赵明月当然认识吴婕,她想到过,可能会在北京遇到吴婕,但是没想到这么快就遇到了,她礼貌地朝吴婕点点头,伸出手去:“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吴婕的手却没有伸出来,她两手都抓住了单肩皮挎包的带子,指节都发白了,咬着唇看着赵明月:“你也在金南地区插队,我怎么不认识啊?”
赵明月看了一眼沈旭跃,沈旭跃说:“她就是金南本地人,家就在月亮湾。”
吴婕眼里的妒火几乎要冒出来,似要将赵明月的脸都烧出两个窟窿来,她用力吞咽了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