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改姓(1/2)
沈秋和外公舅舅一起来到派出所,一位女警对沈秋进行了询问,同时也向宁洪福了解了情况。
询问完毕已近深夜,三人被安排在派出所边上的一个招待所住下。
宁洪福很忐忑,他只是地里刨食的农民。第一次离家那么远,来到陌生的大城市,这里的一切都让他局促不安。
本想看看女儿,知道她平安无事就好。他知道自己家穷,他不会连累女儿,只是想看一眼……
可没想到……宁洪福用力抹了把脸,老伴知道后还不知会伤心成什么样。
“外公,喝口水吧。”
看着面前乖巧的孩子,宁洪福眼眶又红了。
“外公不渴,秋儿自己喝。”
“爸,你就喝吧,别把身子熬垮了,妈会担心的。”
想到老伴儿,宁洪福接过杯子。是啊,他可不能夸,家里还有老伴等着他回去。虽然女儿没了,不是还有个外孙女吗?
孩子还那么小就受了那么多的苦,自己这个外公太糊涂了!要是当初早点找来,也许女儿就不用死,外孙女也不会遭那么多的罪了。
哎!都怪他啊……
“诚啊,你们都吃了吗?”
宁诚拿过桌上的馒头,“这是警察同志之前给我的,我们都吃过了,爸这是留给你的。”
看着父亲吃了东西,宁诚才开口。“爸,你这儿还剩多少钱?真要打起官司,咱那点钱怕是不够。”
闻言宁洪福脱下外衣,从里面的口袋掏出用棉布包着的钱。小心翼翼打开,里面放着十来张大团结和一些零钱。
“刨去回去的车费四十五,还剩一百一十块三毛七。”
“这些……怕是不够吧。”
“这些还不够,那得要多少?!”
沈秋走到外公身边,状似天真的说道。“外公别担心,爸爸很有钱的。”
听到外甥女的话,宁诚的眼睛就是一亮,“对啊!爹这钱咱不用出!”
宁洪福没弄明白,“这钱怎么又不用出了?”
“爹,您想啊,那姓沈的害死了我妹,还虐待我外甥女,这钱就得他来出!”
“这……成吗?”
“怎么不成,事儿是他干的,就得他负责!”
宁洪福细想,觉得是这理。
“爹你放心,明天我去和警察同志说!”
两个大男人带这个孩子,在招待所待了三天。三天里,派出所那边时不时会找父子了解情况。
沈秋也被询问过一次,女警态度非常温柔,旁敲侧击的问她以后想和谁过。
这还用问吗?搞这一出的目的不就是为了离开沈家。
“可是,你爸爸能给你更好的生活,可以让你去好的学校念书,你真的不愿意和爸爸一起?”
沈秋觉得,面前的女警很天真。
“我害怕,爸爸不喜欢我,爸爸喜欢沈欣宝,于阿姨也是。他们看我的时候我很害怕,好像大灰狼看着小白兔一样。我喜欢外公,外公会抱我,会问我饿不饿。舅舅也很好,还给我卖糖吃,可爸爸和于阿姨从来不会。”
没办法,沈秋现在的身体只有五岁。她总不能对女警说,精神上的虐待比ròu_tǐ痛苦一百倍,我是沈家的污点,他们不可能容得下我,诸如此类的话……
“好吧。那让你和爸爸脱离关系,你愿意吗?”
沈秋歪头看着女警,“脱离关系?”
女警一顿解释,“就是……你不再是沈宜山的女儿,沈宜山也不是你的父亲,你和沈家没有任何关系了,成了陌生人。”
沈秋点头如捣蒜,求之不得好吗。
想了想又问,“那我没有爸爸,是不是以后就没有好的生活,不能上学念书了吗?”
“这倒不是,你父亲会给你一笔钱,让你能好好生活,包括以后上学读书。”
沈秋和外公舅舅又在招待所里待了五天,事情的发展和她预料的一样,沈宜山在被请进派出所的第二天就回了家。
经调查,宁秀文死于产后抑郁,并且沈家当时也请了医生为其治疗,只是治疗效果不理想。
沈宜山因没和宁秀文领过结婚证,在法律上不是夫妻,自然也不存在重婚一说。
而对沈秋的虐待也由黄婶一人承担下所有罪责,与沈家无关。
在沈家人拿出的充分的证据后,派出所无法立案。
宁洪福和宁诚当然不服,天天跑去派出所找警察理论。
警察同志对于这一家人也很同情,但在证据面前他们也是无可奈何。
此事在海市的商界闹得挺大,要不是沈家人各方打点,恐怕连报纸的头版头条都能出现关于沈家的丑闻。
为了尽快将事情平息下去,沈家人愿意出钱给予宁洪福一家补偿。
“我不要钱!我要我的女儿!!”宁洪福手里死死的捏着调解书,老泪纵横。
一旁的警察同志劝解到。“对方是沈家,而且手里有充足的证据。你们就算上法庭告他们,结果也不会变。到时他们说不定还会反告你们,私闯民宅,打伤他们家的保安,甚至告你们诽谤污蔑。到时补偿得不到不说,恐怕还得让你们赔钱。”
老汉悔恨的用拳头砸着自己的胸口,“都怪我,都怪我啊!!当初哪怕卖房卖地,也得让孩子去县里办了结婚证!!当初要是能找点来找女儿,说不定她也不会……都怪我啊!!!”
“爹!别这样!!这不怪你!是我!我是没本事,赚不到钱!!没帮上妹妹,爹!”
“外公,不要打自己……外公不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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