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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章 终战条约(2/3)

大明在终战撤兵时,还在扶桑国内埋了好几颗雷,让江户幕府依然无法对全国如臂使指,暗中对幕府存有戒心的诸侯,依然被继续培植起来。

这样的扶桑,只要未来没法重新凝聚,就永远对大明没有威胁,人口再恢复也没用。

……

大明与扶桑之间的停战条约,最终在隆武十五年的十月初八签订,大明方面又花了个把月的时间逐步撤军,以及把条约文本渡海送回国内、汇报朝廷。

到隆武十五年年底时,一切终于全部尘埃落定,该拿的领土已经彻底到手,最多未来一两年还得零敲碎打剿剿匪。

消息传回国内,朝野自然又是一片振奋,南京城内外焰火齐鸣,君臣同乐。

虽说庆祝的程度不如当初满清被灭时那么热烈,能让百姓人人感同身受。但实际上也已经比除满清以外其他敌国覆灭时,要更鼓舞人心了——

究其原因,扶桑国跟大明毕竟是有仇的,这个仇可能比蒙古人还大,因为大明立国之后,蒙古人除了瓦剌那一支以外,其他其实对大明没什么威胁,大部分时候还是大明揍他们。

而倭寇的祸害,在大明持续了一两百年,也就晚明海禁开放、大明自己的海上力量变强后,倭寇才渐渐式微。对年老的大明子民而言,他们对倭寇之害还是有印象的。

现在听说倭寇之国被打趴下,产倭寇最多的岛屿被大明血洗占领,普天之下黎民百姓的欢欣是实打实的,尤其南方受倭寇祸害比北方更甚,人民对于鄂王爷立主永除倭寇后患的做法,当然绝对支持了。

在这样的民心基础下,朱树人居于幕后、决定对平倭之战的决定性功臣们大加封赏,阻力也就几乎不存在了。

哪怕因为朱树人的生父沉廷扬死后,户部现在由别人管理了,对于赏赐的给付与额度核算有点微词,也没人能阻止朱树人的意志——虽然当时朱树人名义上在丁忧,并没有亲自出面过问任何具体政务。

转眼过完年,到了隆武十六年的元宵节时,朝廷终于讨论出了扶桑战争的封赏结果。

郑成功和张名振,这两个朱树人早期的心腹,终于也爬到了封国公的地步。

他们俩一个拿下了九州岛,一个拿下了虾夷,还各自重创了日军,南北两路加起来杀伤歼灭击溃了超过四十万日军(包括临时拉的农兵),

再加上大明一朝“杀倭寇”的功绩加持,以及他们原本在灭清战争中已经走到了侯爵圈子的顶层,只差一步了。这次完成公爵的“境界突破”,也是顺理成章的。

相比于此前的四位国公,沉廷扬是朱树人的生父,官场资历很好,史可法则是内阁首辅,当初在南京重建朝廷时的招牌。曹变蛟、黄得功也都是积年悍将,在崇祯朝初年就身居武职高位了。

所以当初灭清时封的四个国公,严格来说不是朱树人的嫡系属下,更多是他的尊长和盟友、同僚。

经过五六年的发展,如今这第二波的国公,总算都是朱树人从较低的位置提拔上来的,

他们整个履历都是跟着朱树人混,基本上没怎么受崇祯朝的国恩,至少在崇祯十二年朱树人本人入仕之前,他们基本上都是草莽或基层的军职,忠诚度也就更加铁杆一些。

而朱树人要封公爵,当然也不会只封前线作战的将领,对于在后方掌权调度、统筹全局的人,该封也得封。

这一次在后方蹭到主要功劳升迁的,乃是朱树人的表哥、兵部尚书张煌言。

张煌言同样属于在此前灭清战争中,已经功劳不小了,他的部队还两次击溃过阿济格、狙杀过阿济格本人,最后还督师过内黄-大名那场关内大决战。

只是在最后的关外草原追击阶段,张煌言已经升到兵部,他一个文职也不适合亲自千里追击,也就没去一线督师。

以至于最后灭清结算时,张煌言因为在升官方面升得多了、年纪又轻,自然要在爵位方面压一压,以示公允,也堵住天下悠悠众口,免得被世人说朱树人任人唯亲。

如今,距离灭清已过去五六年了,朱树人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都已经整整二十一年,今年都三十八了。

张煌言比表弟年长两岁,刚刚年届不惑。一个过了四十岁坎的兵部尚书,任职年限也够,当国公完全合理。

最终处理结果,三位国公在册封完成后,隆武帝朱常淓下旨,未来二十年内,暂定对九州、虾夷、枯叶等地,比照关外的军屯管理之法,由实权将领负责地方事务,其制度跟中原各省完全不同。

当然,为了防止藩镇割据,这些权力肯定都是不能世袭的,所以那些被管理的地盘并不是封地,只有国公的封号能世袭。

此前曹变蛟黄得功朱文祯等人,因为已经上了年纪,隆武帝的旨意里面才会许他们“终生军屯督管吉林/科尔沁”等地,也是知道他们的寿命最多就干个二十来年了。

而这一次张名振郑成功显然比黄得功那些人要年轻一辈半辈的,他们的自然寿命还能活很久,为了留个口子便于调整,才下旨先试点二十年。如果二十年后没有看出明显尾大不掉的迹象,那就还可以把优待延长下去,最多就延长到他们终生。

除此之外,郑成功在得到事实上治理九州岛、生杀予夺权力的同时,也把大员岛的民政治理等权力交还了一部分给朝廷,只是保留了郑家在大员岛的私人财产而已。

郑成功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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