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四章 纽约(1/3)
“学长,我在这里!”
百老汇和第七大道的交界处,夹着一柄黑伞的纳尔逊看到了站在一根电线杆下的纽特,在风衣简约长线条的衬托下,纽特有些驼背的身体显得极为纤长,他把风衣的领子立起来,戴着一顶黑色的大帽子,拎着那个标志性的手提箱,看起来鬼鬼祟祟的,像是个在街头等待线人接头的间谍。
尽管是科技落后的1940年,时代广场却已能隐隐看出其未来的繁华,泥泞的地面看不出材质,行人和车辆穿行在泥泞的街道上,交通状况极为混乱,纳尔逊瞅准时机,混进过马路的人流中截停车辆,穿越到街道对面,向着纽特奔去。
几位戴着木制安全帽的工人正拎着一根青铜柱子往街边的坑里塞,纳尔逊经过时望了一眼,似乎是红绿灯——看样子市政厅也苦时代广场的交通久矣。
“嘘!”纽特竖起食指,放到嘴边,示意纳尔逊小声一点,他左右打量一番,招招手,向纳尔逊的方向走来。
“怎么了?”纳尔逊小跑到纽特旁边,抬起头问道,“你这是怎么了?这么小心。”
“怎么说呢?”纽特解开道,“我在这边行动有些不太方便,这是,呃……历史遗留问题,而且你知道的,迪佩特校长搞事的时候,我刚好在纽蒙迦德做客,这下有嘴也说不清楚了。”
“哈哈,”纳尔逊调笑道,“我想他们应该会觉得你在里应外合。”
“没错,”纽特拉起纳尔逊的胳膊,带着他往街边的小巷里拐去,嘱咐道,“你喊我纽特就行,千万别说全名,但是说实在的,我真的没有和他们里应外合,我根本不知道这回事。”
“我知道,还不如说是我干的呢。”纳尔逊耸耸肩,和纽特拐进小巷,看着他完成易容,不一会儿,一高一矮两个金发的风衣男走了出来,就像年轻的叔叔带着侄子进城见世面一样。
“我们今天先去吃蛋糕。”纽特抬起胳膊,看了看表,说道,“之后我带你认识一下美国的一些魔法机构,不过我们只能在外围看看……呃,还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我懂得,”纳尔逊挑挑眉毛,露出一副“都懂”的表情。
“你没吃早饭吧?”纽特问道,“店里东西多,如果你要都尝一尝,可能会直接吃饱。”
“我知道,我留着肚子呢。”纳尔逊拍拍肚皮,“上次的华夫饼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所以我非常期待,今天可要好好品尝品尝。”
“嗯。”纽特点点头,带着纳尔逊沿着第七大道向下走去。
“纽特,那家蛋糕店是你的朋友开的吗?”走在路上,纳尔逊好奇地问道,“怎么会有巫师在纽约开一家蛋糕店呢?”
“是的,但他不是巫师,而且也不是蛋糕店,是面包店。”纽特摇摇头,解释道,“他是个麻鸡……美国这边管麻瓜叫麻鸡,我和他是十几年前认识的,就是你出生那会儿。”
“哦?你们的友谊和我的年龄一样长久吗?那你可得祝我长命百岁了。”纳尔逊笑笑,他对一名着名巫师和一位普通人的友谊非常感兴趣,问道,“方便给我讲讲你们的故事吗?”
“哈哈,祝你长命百岁。”纽特被逗乐了,拍了拍手里的提箱,说道,“我那时候到纽约办事,你知道的,我这个箱子里有不少神奇动物。”
“我知道,令我印象深刻。”纳尔逊甩着伞,看到一辆疾驰而过的汽车,闪身躲开了飞溅而起的泥点子。
“他之前在纽约的一家工厂工作,好像是做罐头的。”纽特露出回忆的眼神,缓缓说道,“他是一个有趣的家伙,梦想是用祖母的秘方开一家面包店,那时候他抛下一切,想凭借一纸秘方和他对烘焙的热爱在纽约闯下一片天。”
“能抛下一切的人几乎都能获得成功,不是吗?”纳尔逊尝试做一个合格的逗哏。
“那倒是不至于,大部分抛下一切的人真的把一切都丢掉了……”纽特望了纳尔逊一眼,耸耸肩,说道,“我那时候刚来纽约,巧合的是,我的这个箱子和他的行李箱长得一模一样。”
“所以你们拿错了箱子?”纳尔逊想起了很多故事中的着名开场,笑道,“我想这就像在医院里抱错孩子一样,这两个一样的箱子总会产生一些奇怪的纠葛。”
“没错,”纽特点点头,“我想也是,你想想,如果一个完全没有魔力的人拿到一个装满神奇动物的箱子,一定会发生不少混乱,当然,他也确实酿成了不少混乱——这是我的错误,我把一个不属于魔法世界的人以一种粗暴的方式拉了进来。”
“我能够想象得到,”纳尔逊附和道,“但是我觉得这也不能算是错误,毕竟一个麻瓜如果没有这种机会的话,永远都不会知道世界的真相是什么——虽然我们也不能确定自己了解的世界是真实的,但总归要多一些。”
“但麻瓜可没有办法抵御魔法世界的危险和侵袭,是我把他拉进了险境当中。”纽特摇摇头,说道,“阴差阳错的,因为这段缘分,我们几个巫师,有魔法部的人,有无业游民,有我这个从霍格沃兹退学的通缉犯,和一个特长是烹饪面包的麻瓜,我们几个人展开了一段奇妙的冒险,甚至还让格林德沃吃了苦头。”
“那可真是太棒了,”纳尔逊赞叹道,“你们有这样奇妙的回忆,关系一定很好。”
“是的,我们曾经是很要好的朋友,他甚至还和一个很好的女巫谈了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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