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又是不当人的一天(1/2)
冯裕也感觉到了杨定异样的眼神,轻咳一声道:“其实老臣也就说说,此法确实是一劳永逸。”
“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杨定放下奏折,苦笑说:“一劳永逸又如何?养不了小妾,难道还不能养外室和私生子吗?”
“那……应该如何处理?”
冯裕有点蔫。
虽然军功爵制很好用,在极短的时间,让靖国重新焕发生机,并且打出绝境翻盘的神话。
但毕竟还是新鲜的制度,在大体上还是有各种各样的错落,必须缝缝补补才行啊!
否则,未来肯定会出事。
杨定也发愁,搔了搔头想了半天。
如果他是古代人,那一定有办法平衡家庭的事情。可他偏偏是现代人,虽然是一个黑户,父母担心被罚钱,死活不愿意让自己落户的黑户,虽然到处跑,但也没见过后来有人三妻四妾的。
平日里顶多就是看到有钱人的私生子母亲,在有钱人去世以后跑来要钱要继承权……
e到了一个点。
杨定猛地抬起头,问冯裕道:“太师,朕问一下,这遗产继承,你们世家一般是怎么解决的?”
冯裕听到此言,猛地打了个哆嗦轻咳言:“陛下问此何意?”
“朕只是觉得,那群地主娶如此多的小妾,只为了避税太便宜他们了。”
杨定扬起了嘴角,发出给给冷笑:“必须以国家的形式,强行让所有的妻妾和子女都拥有继承权。当然,朕不会强迫他们,不想让谁继承没关系,可以立遗嘱。”
冯裕一听,心头稍松:“原来如此。一般世家的继承,都是按照嫡长半,庶(庶子)孽(私生子)半的分配方法。若是一家子嗣具为嫡子,那就长子半,剩下的由各自的兄弟分配。当然有一些家族会让幼子拿得多。其实就是遗嘱的形式。”
“原来如此。”
杨定听明白了,嘴角微微上扬道:“不过既然是朝廷主政,那么遗嘱设立必须要进行书面形式的设立,还得跟公证处公证。回头就让大理寺增加一个公证处,专门负责民事的公证,比如婚姻登记,遗嘱公证,遗产公证等等。”
“这有什么区别?”冯裕有点不明白。
这么做对朝廷来说,根本无利可图,反而还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造成的不就是冗官冗员吗?
杨定摇了摇头缓缓说道:“遗产要收税的……”
一听到此言,冯裕心头就忍不住咯噔一下。
遗产收税?更古未闻啊!
不过杨定不给冯裕吐槽的机会,而是继续讲述道:“凡是家中产权人去世,那么他们的产业就是遗产。并且遗产的继承为赠予性质,本来继承的遗产就得交个人所得税。只不过朕将遗产税独立出来,继承了以后虽然要交个税,但不用那么多了。”
“好像还有点道理……”
冯裕嘴角抽搐,若是遗产真的被定型为赠予,在靖国新增的法律条款内,确实有关于赠予的个税是应该计税的。
不过通常没几个人管这个,毕竟赠予的额度不大,你总不可能一个个去盯吧?
现在好了。
直接弄一个遗产税出来,好像还能多收一笔,那倒是可以搞。
只是还有问题:“可若是有人死后,百姓不更正产权人,那该如何是好?”
“这个问题问得好!”杨定对冯裕多看两眼,回想起以前听一些工友们说的遗产继承的步骤,稍微增删润色,杨定就回答:“为了让遗产继承能公正公平。首先朝廷得明确顺位继承人位次,以及分配问题。”
杨定嘴角微微上扬:“不过在此之前,顺位继承人们的称呼得改变。首先妻妾,在法律上必须取消。娶妾不管私底下怎么称呼,在户籍册上明令写上妻的称呼。”
冯裕一听,额头冷汗就掉了下来。
皇帝这是打算从家庭lún_lǐ之间的冲突,直接瓦解地主家庭吗?
毕竟一般的人家还真娶不起大量的老婆。
“对,就是你想的那样。”杨定看穿了冯裕想什么,“既然都是妻,所出子女,就都是嫡子嫡女,所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所有继承人所获的财务,是均等的。不过遗产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当以死者父母、妻、子女。
第二顺位继承人,才是死者的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
第三顺位继承人为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
所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要本着以孝为先的原则,若是死者父母具在,则死者财产要分割一半给父母,剩下一半才是给妻子们的。
子女为妻子所出,所以等妻子去世之后,自然会分配。
若是其子嗣已经成年,且母亲去世,那么该成年人也拥有继承权,可以要求分割遗产。
同理,外嫁的女儿,也享有同等权利。”
说到这里,杨定几乎能想到那群娶了一堆小妾的地主老财们,日后会是什么样的场景了。
叫你们占用那么多姑娘啊!
看朕不给你们埋雷!
冯裕也是打了个哆嗦,听着这话就能明白,杨定是打算逼着所有大家族,两代内自然崩塌了。
“然后接下来就是每五年一次的人口普查了,人口普查的时候需要针对产权进行审计,如果被查出产权人已经去世,但他们还利用产权人的身份偷漏税赋,回头算出来漏了多少钱,重罚十倍长记性。不够就没收资产,用来抵债。”
杨定哼哼起来,在他的靖国,除了皇帝给你的免税额度,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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