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二六章 父慈子孝(1/3)
皇帝陛下的爽快同意,是因为这本来就是说好的。
在这个问题上荷兰人该怎么做,本来就是李旦已经告诉了他们的,他们的进贡只不过是来得到皇帝陛下的正式恩准而已。
万历又不是要做南洋救世主。
他对殖民者是欢迎的。
他不怕来的欧洲殖民者数量越多越好!
这些殖民者都是给他送银子的,他为什么不欢迎呢?
他不欢迎的只是欧洲殖民者到大明沿海直接贸易,因为那样的话他就必须面对沿海商人大规模走私的问题……
海上生意必须要做。
但却只能是南洋公司来做。
毕竟南洋公司是皇帝陛下的提款机,现在这家公司三分之二的股权在他手中。
另外三分之一在新贵们手中。
至于当年那批凑份子的闽粤世家,现在除了极少数已经转为新贵的外,其他基本上都已经被抄家灭门了。
所以南洋公司赚的钱,就是皇帝陛下的内库。
这种情况下沿海走私必须得杜绝,那是抢他的银子,各种产业的秘密也必须得保护,泄密就是抢他银子,但这些事情想控制需要很大成本,过去朝廷就是因为没有能力控制,所以才搞的海外贸易被沿海士绅掌控,一年输入上千万级别的白银,皇帝就能捞几万两。
所以最简单的就是把交易市场直接放在遥远的南洋。
可以说把殖民者和沿海士绅物理隔绝。
后者做供货商就行,在大明搞工厂,搞种植园,国内贸易随便,海外贸易交给南洋公司垄断,而南洋公司把他们的货运输到爪哇,北大年,马六甲,马尼拉。然后再以垄断企业应有的嘴脸卖给欧洲的商人们,甚至部分商品的价格都是皇帝陛下亲自指定,翻翻已经是不可能,准确说是翻几翻的,然后赚的银子回来送内库供他使用。
至于欧洲殖民者怎么对待南洋土著,那个关皇帝陛下屁事,他们压榨的越狠越好,毕竟压榨出的银子最后还是要源源不断送进他的内库。
这种意义上说,欧洲殖民者那是在为他打工的。
当然要准许他们居住。
租金不重要。
因为南洋公司随便一船货过去赚的都不止这个数。
租金一定要放低,这样才能让欧洲殖民者愿意过来,实际上就是不交也不是不可以,但终究还是交一点,而马尼拉的西班牙人每年也是五万,南洋公司最多的时候一船货就能从那里赚三十万西班牙比索……
再说了。
还可以时不时过去杀猪啊!
西班牙人这些年光被他以武力逼迫交罚款就交了四百万。
南美一年提炼的白银,百分之六十送到了大明,其中近半进了他的内库,可以说他得到的份额比西班牙国王本人都高,后者已经给美洲下令,要求美洲减少向亚洲直接输送的白银。但这没什么用,大明都有晋商,凭什么指望西班牙商人更有节操,而这些白银是皇帝陛下这些年不断扩张的支撑,话说他的海军横海船已经增加到了八艘。
以后还会增加。
毕竟缅甸拿下之后,廉价而充足的柚木就可以到手了。
他新造的四艘就是桧木的,这种某岛神木正在不断被砍伐,然后运出山林在笨港变成造船木料,甚至皇帝陛下还在笨港建了一座造船厂。
就这样荷兰殖民者摇身一变,成了得到大明皇帝授权,在大明属国爪哇进行合法贸易的商人,并依照澳门当年的例子,得到皇帝陛下授权居住,但每年需要为此缴纳五万两银子的租金。
另外大明皇帝还将在那里设立一名总督……
保护土人。
毕竟土人都很弱小无助的,万一荷兰人欺负他们怎么办?大明皇帝必须得对他们负责,所以专门派出一名总督带着部分军队过去驻扎,而考虑到那里的气候条件,就没必要从大明直接调兵。原本南洋公司在爪哇的总管黄鸣岗被任命为爪哇总督,那里的大明臣民转为皇庄民兵,然后爪哇事务归其管理,荷兰人做什么首先得得到他的允许。
另外负责征税。
当然要征税。
荷兰东印度公司一年运回去那么多香料,这可都是大明皇帝领地上的,所以征税是必须的。
荷兰东印度公司全盘接受。
他们除非把欧洲的舰队全部开到爪哇,否则终究打不过大明海军。
实际上就算他们把欧洲的战舰全开来也打不过,那八艘横海船的实力,就是在这时候的欧洲也是顶级战舰,就目前荷兰那一堆本质上的武装商船,还真没能力与之一战。
荷兰贡使退下之后,紧接着西班牙贡使到达……
他们是来缴纳罚金的,因为跟着倭国入侵朝鲜,他们需要向皇帝陛下缴纳两百万两罚金,上次大明水师已经去收过一次,那次收了一百万,还有一百万给了他们些时间筹措,否则就派遣大军登陆马尼拉,取消西班牙在马尼拉的居住权并对其进行封贡处理。
也就是断绝贸易。
以后任何出现在东方的西班牙船只,大明水师和南洋公司遇上一艘就打沉一艘。
西班牙人还能怎样?
打又打不过,贸易也不能断,一百万就一百万吧!
大不了把运回去的货物涨价!
所以这次他们是带着一百万两白银来进贡的。
而对于他们的识时务,皇帝陛下仁慈的原谅了他们被倭国人哄骗,才犯下的罪行……
都是倭国人的错。
然后西班牙商人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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