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1/1)
隋清似乎已经缓过来,还颇为好心情地冲聂征笑了笑。
也是,她女儿都找到了,人就在面前,还有什么好着急的。
他和聂母的关系说来话长,总结起来又是一桩狗血。
隋清确实与聂征的母亲周礼存有血缘关系,同父异母。
两姐弟一个是宋家嫡母正妻的嫡yòu_nǚ,一个则是母不详的庶子。
周礼走失之前两人并没有交集,隋清五岁被带回宋家时周礼已经走失半年。
那时候宋家大部分人还心存一丝丝希望,认为周礼还能找回来。
周礼彼时是个粉雕玉琢惹人怜爱的小姑娘,宋家上上下下,无论主仆、老小,就没有不喜欢她的。
有些人已经隐秘地私下想:大半年找不到,小姑娘八成是找不到了,但没有人会愚蠢、伤人地说出来,所以时不时的念叨几句成了大家宣泄和表达惋惜、难过、失望等等复杂情绪的唯一方式。
“如果小姐还在就好了,她每天都会来找我玩……小姐最喜欢和我踢毽子。”
“小姐最喜欢吃我做的糖醋里脊,可是我……我已经快半年没有做过糖醋里脊了。”
“小姐……”
“小姐……”
佣人们一脸怀念、惋惜地这样说,而宋家大宅的主人们则说:
“囡囡特别乖巧,囡囡会把自己喜欢的糕点分给大家吃……”
“囡囡虽然年纪还小,但是她却最孝顺,母亲生病的时候会认真虔诚地给母亲呼呼,会奶声奶气地说‘呼呼就不痛了’……”
“囡囡会……”
“囡囡……”
那时候的宋家,没有周礼的存在,周礼却无处不在。
隋清很快记住了这个人。
但是这个人直到他长大成人都没有见过。
隋清是私生子,他的父亲确认是自己儿子带回家之后再没管过,宋夫人,也就是周礼的生母则把整颗心都系在寻找宝贝女儿一事上,对他不闻不问。
隋清在宋家如路边一棵野草,从未有人关注过。
在宋家住了十多年,依然用着自己母亲的姓氏和名字。
十六岁,隋清自己跑了。
宋家人甚至都没有人发现家中有人不见了。
他自己一路南下,在云省一个落后的乡镇落脚。
由于未满十八岁,正经单位和企业公司没人敢用他,只能在餐馆打打零工,给人搬东西。
虽然日子不算富裕,勉强能够过活,隋清自己过得也自在。
耐不住有天手贱扶了个倒地的老头去医院,老头苏醒了解隋清情况之后,非要将人拉回去继续念书。
两人还上演了一番哭笑不得的“三顾茅庐”的戏码,隋清烦不胜烦便不情不愿又回了学校,老头还找关系给他报了户口和身份证,他进了镇上的高中继续念书。
隋清就是那时候认识的周礼。
不过那时候他并不知道对方是别人口中念叨多年、与自己有一半血缘关系的宋家走丢的嫡小姐。
只因为周礼当时实在瘦弱得厉害,哪还有半分富家小姐的影子。
不过周礼学习非常好,是镇上最有希望出去上大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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