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我也曾第一人称(2/2)
都是女人,都是为了生活而奔波的职业女性,她的家里有两个儿子,而我的家里有一个李青海,还有一个哥哥。四
那个混蛋李荣友有什么了不起的?
当初如果不是老娘我陶芳坚持,如果不是我陶芳看他是个人模狗样的东西,他会有今天?
凭什么?
我也曾花枝招展。
五
这一次,任姐采纳了我的建议,不再手软,立即下达了第一份处罚决定书。
给予环境一部主管张锐降一级工资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
给予秩序部主管冯坤降一级工资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
给予环境二部主管张羽立即辞退的处罚决定。
给予项目部除了我以外,包括任姐自己在内所有人每人1000元的处罚。
处罚立即生效,并且第一时间由任姐亲自报备给了学校各个分管物业的部门,包括校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校审计部门,后勤集团等。
又由任姐亲自向总公司上传了处罚决定。
任姐这回能够这样完全颠覆她的性格,以雷霆之势完成这一系列的操作,有几个方面的因素,但我能看出来的一点就是,她这么做的背后,一切都是为了我。
为了我能够很顺利的接手这个项目。
一来,任姐心里不再有任何的顾虑,一个月以后,她就要离开这里,这些人,她得罪了就得罪了,没有什么大不了。
二来,她是想让学校包括公司看看,不是她没有这个能力,而是有太多的外在因素制约了她。不让她有发挥的空间。
三来,这一年多来憋屈的火气总要找一个理由发泄出去。
四来,给陶芳扫除她任华能够在离开之前能够扫除的一切障碍。
为了信任,为了友谊,为了同为女人的不易。
六
而我的出发点完全与任姐的出发点不一样,我有我的原则。
七
我向总公司递交了述职报告,外加一份辞职报告。
我在述职报告上向公司答应可以做这个项目部的副经理,不过,前提条件是必须留下任华,任华还必须要是这个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任何的变更我都不答应,我辞职!
我也向杜总以书面的形式表达了我的意见,而且我的意见必须得到尊重,否则,我和任华一起,同时离开学校。
我知道,公司可能会给我设置一些条条框框,但杜总会答应我的条件。
八
项目部办公室完全炸了锅。
一场要闹罢工的情绪正在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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