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八章 项明规划,以墨执法(1/2)
听闻此言,渚昭内心剧震,感觉自己自幼学习墨理养成的价值观念已经接近崩塌,无论如何,都想不出一个正确的做法。
似乎连亲眼见证此事,都有了过错。
“吴侯可有正解?”
他犹豫片刻,抬头望向项明。
项明严肃的表情顷刻之间化为乌有,同时语气变得无比平静,道:
“其实这世间有许多事情,没有正解。”
客观来说,十人见石不避,石击之,于情于理,是其自作自受,怪不得他人,不应移动巨石;而从社会角度来说,十人的价值是比一人要大的,两害相权取其轻,应当推动巨石偏移。
冰冷,残酷,却又无比现实。
除非整个社会文明已经发展到无人愿意去站在巨石必经之路上,否则,这都是一个绝对无解的问题。
所以,此题无解,因为它并不是一道单纯的仅仅关乎对错的问题。
就好比物竞天择,虎食羊鹿乃是杀生,但不食自己就要饿死,此时是正是邪?
全看评判之人的主观见解。
渚昭迟疑着说出自己的见解,得到了项明的颔首认同。
“但这和墨家前路有何关系?”
这个问题渚昭并未说出,只是在心中默默存疑,等待项明接下来的解释。
“此时,当个人观念不足以判断事情对错,便需律法约束。”
项明看出对方疑惑,随即道。
“法者,既是约束,亦是底线。律法设立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限制世人去做些什么,只是给世人一个行为的准则。”
“简单来说,就是规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但制法之人终归也是人。如何保证其不会犯错?律法制定出来,就绝对是正的吗?”
渚昭又提出了一个反对意见。
项明非但没有回答,反而问道:
“你以为,某会劝说墨家投靠法家?”
“难道不是吗?”
渚昭继续反问,项明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还不是为了推崇律法而贬低墨家行事方法?若不是让墨家依靠法家,那对方口若悬河是为了什么?
“非也。”
项明莞尔,渚昭还是错会了他的用意,但这也怪不得他,若没有后世的见解,谁能够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法家在某看来,只是律法的制定者,不可否认,法家确实适合律法的制定,但这并不适用于墨家。”
“某想要让墨家成为的,是执法者。”
项明的声音传来,让渚昭微微一愣。
“执法者?”
他重复一遍,同时在心中暗暗揣度这三个字的含义。
“没错,法有制,则更应有执,否则,只是一纸空文。”
项明淡笑道,他对这个时代了解得越透彻,越能明白后世制度的优越性。
在这个时代,军警之别尚不明确,管辖地方治安的,一叫做城卫,一名为乡勇,严格来说,他们都是军队体系的分支。
安则治安,乱则平叛,是他们的义务。
但这义务太过笼统与繁杂,甚至有些不堪。
人的能力是有限度的,不能期待大将之才破案逼审,也不能期待主管地方治安的官员上阵杀敌,这样的制度,蒙尘了无数明珠,这也是罢黜百家之后的一大弊端。
这是大汉特有的制度缺陷。在此之前,法家之人同样掌管执法,再次之后,又演变出衙门官吏等专门负责治安的机构,虽不能和后世比肩,却也算作雏形。
项明想要改变这个制度,但他不想仅仅完成雏形,他希望直接将这方面的制度同后世对齐,建立“警”这一机构,实现军警分离。
后世的衙门虽然同军队分开,但却有着“官”的性质,执法之人名作官差,将法与官联系在一起,以至于,断案之人,是地方最高官员。
并不是说执法者不能为官,只是这项权力太过特殊,倘若与其他权力结合,恐怕会滋生野心,从而导致贪腐,甚至是动荡出现。
执法者权力当是最为特殊,有着绝对的权力,但除执法外,完全不涉及其他权责,这样,才能够杜绝一些事情的发生,也能让整个体系更加的长治久安。
然而,有了规划还不够,项明同时需要一群有能力并且有信念的人,来建立他设想之中的体系。
墨家的到来,让他看到了此事成功的可能。
首先,墨家游侠虽不比军中将领,却起码也是身手矫健之人,解决寻常治安问题易如反掌。
其次,墨家有着兼爱的理念,不至于仰仗执法者的权力做出一些为祸乡里之事,如此更加能够推动整个体系的完善。
最后,墨家同法家不同。
“因何不能恢复前制,令法家执法?”
随着项明的讲述,一条前所未有的道路摆在了渚昭眼前,他能够意识到,除非世人真的到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程度,否则,墨家将成为朝堂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再也没有被罢黜之险。
“因法家太严。”
项明摇摇头,回想起前世经历。
大秦之制,一直以来被后人诟病的,便是对于法规的严苛,甚至在无数人口中被称为暴秦。
可项明分明记得,后世《黑夫家书》出土之时,所载之法比后世还要宽松,完全不至于苛刻。时代观念的约束恐怕仅仅是一个方面,最重要的,是大秦的执法态度。
法家盛行之时,无所谓人情世故,无所谓道德仁义,以fǎ_lùn事,太过死板。因为说到底,律法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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