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节 生意(上)(2/2)
什么好办法,邓名随口称赞了卢欢一句:“还是你们明白事理,没有跟着朴烦他们犯蠢。”“这都是我们自己的买卖,不能不上心啊。”卢欢两年前还是个辅兵,听邓名夸奖自己也是心花怒放。
“哦。”这话让邓名若有所悟,他追问道:“你们不接受这个欠条凭据,武昌那边没有什么意见吗?”
“一开始是有的,陆尘音还跑去和叶老板理论,但叶老板直截了当地告诉他,这些川盐都是我们盐商的私人财物,不是提督的货物,他也就不纠缠了。”至于盐商扣下的那三分之一的特别货物,都根据刘晋戈的指示换成了生铁和耕牛冲抵税款,那些货物也都被刘晋戈按照邓名之前的模式补贴给成都的商行,扶持他们的发展。
“嗯,确实如此。”邓名突然意识到问题所在,他在武昌的货物都是公家的,对于公家的东西,大部分人都会不由自主地不珍惜,或者说,如果公家的东西能为他们换取一些私人的利益,他们也没有什么可惜的。
“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我的问题,不该让税务局来负责监督出售货物,这事怪不得于佑明和朴烦。”邓名琢磨了一会儿,又征求卢欢的意见:“如果我改变规矩,所有战利品都不直接出售给武昌的人,而是先拍卖给都府的商人,然后让他们和武昌的人交易,你觉得会有人买吗?”
卢欢思索了一会儿,问道:“提督打算卖多少钱,又如何征税呢?”
邓名打算采用投标模式,以后把货物都分开让成都的商行竞标,价高者得,这些货物运到武昌时就已经是私人财物,然后货物的主人再与陆尘音去做买卖,若是将来成都的商人实力更强跟随在军中,明军可以在战后就把战利品当场出售掉:“知府衙门或是税务局不再负责货物的定价和出售,但这些货物我都会定下一个规矩,三分之一要保留下来只接受欠条,你们自己去判断到底值得花多少欠条买下来。”
卢欢略一思考,满怀希望地问道:“那我们盐商也可以参加这个竞标么?”
“可以,你的钱,你愿意怎么花都是你们的事。”
不过卢欢提醒邓名,刚才他还说过信用问题。
“事情是一步步来的,现在我就算想把货物都卖给都府的商人,也没有人买得起吧?就是找银行贷款也没有哪家银行能有这么多钱;我可以先拍卖以后运来的瓷器,告诉陆尘音他们以后想买瓷器就别找我了自己去和瓷器商人谈;过上几个月、半年,我再把茶叶也卖掉,然后再是丝绸……最后什么想做什么买卖都不要找我,一律去和都府的商人谈。”
在江西实行了统购统销政策后,蒋国柱和张长庚也开始动起了类似的脑筋,他们都意识到这种官商模式有助于官府敛财。不过邓名却反其道而行之,这对官府聚敛肯定是不利的,但可能有益于提高成都的整体收入。
卢欢显然也是看到了这一点,经商以来他的见识不断地得到扩展:“这样提督挣的钱就少了吧。”
“如果你们不肯向我纳税,那肯定会是少的,不过要是我无力维持航运安全,那你们的生意也就做不下去了不是吗?很简单,如果保护食盐的付出比食盐税收还少,我就放弃保护食盐;如果保护丝绸贸易的代价不能从丝绸赋税中收回来,我就不再保护丝绸商人,就这么简单。你们贩盐的是生意人,我这个开官府的也一样生意人。”
送走了卢欢之后,卫兵报告贺珍赶来军营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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