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节 管辖(2/4)
的难度就大大增加了,明末官员的书信中有大量关于讼师的描述,有些新上任的官员在信中称双方讼师的争吵让他脑袋都大了,因为他听哪方都觉得有理——这些讼师的司法知识远远超过科举出身的官员之上,最后简直就不知道该如何断案了;还有大批的官员在信中称这些讼师甚为可恶,因为以前只要吓唬来告状的百姓几声就可以把他们的胆子吓破,断案后也不担心名声受损——因为其他的百姓大都也是法盲,既然官员说他断案是由根据的,那百姓也会相信——讼师的出现让官员胡乱断案的成本大大提高。满清入关之后,对讼师采用严厉镇压措施,禁止任何人向百姓提供司法服务,若是发现有人代写状子或是提供过堂建议的话,这个讼师就会收到流放的惩罚,后来更进一步提高到死刑;而为了彻底断绝需要,清廷还规定,所有人打官司时都必须自己书写状子,如果不识字的话可以口述让别人笔录,但其中不能有任何修改——为了方便官员识别,清廷还定下规矩,告状的人必须当堂背诵他的状纸,若是有“一字之差”,就会被视为找人代写,官府不但不会受理他的案子,还会将他乱棍打出。
简而言之,就是说即使是满清自己编写的大清律,官府也不希望百姓懂,更仇视那些向百姓普及法律知识的人。
“现在成都没有讼师,不过以后肯定要有,如果有人无力雇佣讼师,我觉得官府应该出钱为他雇佣一个,因为如果没有讼师帮他解惑,那提刑官想怎么哄骗百姓都很容易。”邓名的看法比张煌言还要激进,后者是江浙人,很多这里的人都在大明治下从事讼师行业。
邓名兴致勃勃地说道,等将来控辩体系完善后,军队的百姓的纠纷也通过这个机构来仲裁。邓名认为其实军队自己心里也清楚哪种行为是说的过去的,哪种是说不过去的,若有一个提刑衙门把审判权从军中中拿走的话,军人的在前线犯下伤天害理的几率就有可能降低:“我军中有一半的士兵都是张尚书的旧部,军官更是七成都是从舟山来,若是他们知道有一天还会落在张尚书手中,那他们肯定不会有胆子在前方做什么太过份的举动。”
听到邓名这句半认真、半开玩笑的话后,张煌言也笑了几声,他对邓名这种闻所未闻的司法体系产生了不少兴趣。邓名不可能为详细列举所有可能遇到的情况,刚才他提出军队对具体问题和形势的处理是合理,基本是由提刑官来判断的。
又想起了陪审制度搬出来,邓名也随口提起,将来可以挑选一批个与案件无关的平民组成陪审团,由双方讼师设法去说服他们,而提刑官期间起得的作用就是不让任何一方公然撒谎,最后由这个陪审团给出一个初步建议。
“让一群不懂律法的人断案吗?”听到此处,张煌言有些不以为然地说道:“若是这些人没有其他原因,只是因为犯妇俊俏,就要放走谋杀亲夫的毒妇怎么办?”
“最后的决定权当然在提刑官手里,无论陪审的人提出什么建议,提刑官都可以推翻,可以无视陪审的建议自行确定有罪还是无罪,并确定刑罚。”邓名答道,即使是在他前世的陪审制体系中,法官也是拥有绝对权威的,只是法官不轻易动用他们的权利而已:“但如果推翻建议,就需要详细写明理由,而且这个理由必须拿出来见人,在周围张榜示众。”
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问题上,张煌言似乎有过人的天赋,邓名拿出了众多他闻所未闻的设想,但每次张煌言只要略一思索就能体会到邓名背后的深意,也能看出邓名对这套体系极为用心,潜心思索数年之久——如果不是邓名这么年轻,张煌言就会认为这套体系邓名依旧琢磨了几十年了,这实在是他高抬邓名了,后者只是照搬经过几百年锤炼的产物。
“嗯,这和讼师的用处是一样的,没有讼师参与那官员怎么说都没人知道对错,所以他想怎么断就怎么断,所以邓提督甚至打算指派讼师,必须要有讼师参与断案中,这样官员徇私舞弊就不会无人知晓;不过这样还是不够,邓提督要设计了这个陪审人员。法不外人情,这十几个百姓如果大部分判人犯无罪,那周围的百姓中大部分人应该也有类似的想法。官员如果想让大家同意他的判罚,就需要拿出很有力的理由,否则很容易被大家看作徇私舞弊。”张煌言琢磨了一番,觉得对想枉法或是胡乱断案的官员来说,邓名的这套办法比之前的讼师还要讨厌。
“就是这样恐怕要多花不少银子。”张煌言指出了这一点,那就是以前断案的成本比较低,若是使用了邓名的方案,那花费肯定会大大上升。
“只是大案而已,小案应该没人愿意如此劳师动众。”邓名表示他设想里的法院不是志愿者,而要向来打官司的人收费,由输的一边支付:“理亏的人,估计就接受亭士的仲裁了,不至于闹到大堂上去。”
“而且,公正是很值钱的,如果花银子就能换来一些,那我认为这银子花的并不冤枉。”邓名冲张煌言微微一笑:“张尚书明鉴,我并非时时刻刻都用一军统帅的眼睛来看这大千世界。”
“邓提督说的不错啊。”张煌言露出些神往之色:“若非短期我实在抽不开身,还真想立刻去成都一趟,试试看提督的办法是否可行,想起来不错,但做起来往往会有新的麻烦出来。等等吧,如果将来舟山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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