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诽谤刘备——廖立(1/2)
廖立,字公渊,三国时期蜀汉重要谋臣,被诸葛亮评价为荆楚一带的奇才。
廖立,是刘备在荆州所用的重要人物之一,深受诸葛亮器重,当孙权派人打问,谁是西蜀经天纬地的大才时候,诸葛亮答道:“庞统、廖立,楚之良才也。”将廖立同庞统相提并论,足以见廖立卓尔不群的才能。然而如此大才被历史淹没不为人知者,是他在刘备去世后,遭到诸葛亮打击流放。
刘备死,廖立为五校之一的长水校尉,并没有被安排在足以“赞兴世业”的更高位置上,他“本意自谓才名宜为诸葛亮之贰,而更游散在李严等下,常怀怏怏”。李严郡吏出身,长于文法而短于学术,廖立“公言国家不任贤达而任俗吏”,所指当包括李严在内,主要就是李严本人,廖立发难,集团内部关系趋于紧张。诸葛亮表上后主,说廖立“坐自贵大,臧否群士,……诽谤先帝,疵毁众臣”,廖立被废徙汶山为庶民,导火线在于坐自贵大,不服李严。
当诸葛亮率兵北伐时,身为长水校尉的廖立对来访者李邵、蒋琬讲了一段话,大致有这几层意思:其一,先帝时,曾发生过战略错误,主要是轻启战端,徒然造成了重大损失,言下之意是要接受这个教训,不应该贸然地进行北伐;其二,批评诸葛亮组织路线发生偏差,使用了一批德寡才拙的庸俗人物;其三,应该体恤民众不堪承受的负担,再不能像王连那样剥夺搜刮百姓了。李邵、蒋琬并没有从廖立谈话中清醒过来,而是看作不协调声音,并向诸葛亮传了小话,在知情之后,诸葛亮立即上奏刘禅,弹劾廖立三大罪状:一、“藏否群臣,公然宣称国家不任贤达而任用俗吏,当位的都是人”;二、诽谤先帝;三、“将军队兵众简练,部伍分明”的训练成绩斥之为不足一提。
关于第一条,批评诸葛亮任人标准发生偏颇是以事实作依据的,向朗、郭攸之、文恭等已盖棺定论,他们确实很平庸,平庸得传记中几乎无可以圈点之处。王连对民众的苛刻与否,已是后世评论者的立场问题,见仁见智的分岐,全在于此。诸葛亮不等于国家,把国家作挡箭牌,只能表明手端的拙劣,就像今天一些人要求部下听命时,常搬出“服从不服从党”一样的荒谬可笑。
廖立批评用人不当,是实指,都有具体人,并没有一概否定,“万人率者皆小子”是诸葛亮强加于他的,先把对方推到荒谬绝论的地步再加以挞伐,很失公正。廖立对刘备并没有无中生有地横加指责,而是对东三郡争夺战、汉中争夺战和襄阳争夺战,这三次失败总结教训的,不能说是对刘备的诽谤,以此作借鉴批评诸葛亮北伐,恰好反映了廖立清醒的政治头脑和战略目光。夷陵之战失败后,诸葛亮对其他人感叹地说道:“法孝直若在,则能制主上令不东行,就复东行,必不倾危矣”。这段感慨除批评其他大臣无能外,更指责了刘备东行的决策失误和指挥战争的无能。
诸葛亮北伐五战五败的历史,廖立对训练的军队不甚看好,一方面正视了蜀军本身的不足,更包涵了对战争双方军力的比较,他较为客观也较为冷静。廖立针对诸葛亮提出了批评,一是指斥他蓄意组织荆州帮;二是指斥他贸然地进行不可能胜利的北伐战争,所要终结的,则是诸葛亮登上皇帝宝座的意图,这两点击中了诸葛亮要害,自然引起他的恼恨。
在《诸葛亮集》中,陈寿又收集了诸葛亮弹劾廖立的另一份奏章,显然是刘禅还有清醒的头脑,对第一份奏章并没有批复的结果。由于对现实“罪行”弹劾未能奏效,诸葛亮又对廖立“历史旧账”进行弹劾,共列举五条:(一)奉先帝无忠孝之心,守长沙开门就敌;(二)任巴郡太守暗昧阘茸其事;(三)任侍中时,曾在皇宫中持刀杀人;(四)跟随大将军则诽谤讥笑大将军;(五)嫌将军职位低下,曾找我要进入五校之列,列入五校后,仍然怏怏怀恨。细究弹劾廖立的理由,都是难以立足的。
刘备以不予处理方式亲自处理过了的,诸葛亮杀刘封,担心“刘封刚猛,易世之后终难制御”;担心彭样“心大志广,难可保安”,也能说得动刘备加以采纳,说明他的建议很有份量。如果诸葛亮当时主张杀掉,那么,刘备是将这种意见否定了,如果诸葛亮曾为其辩护,那么,这时就不能出尔反尔。无论是为之辩护或主张杀掉而未被采纳,在处理过几年之后,没理由重新翻出来要求清算。弹劾廖立任巴郡太守时“暗昧阘茸”更荒诞不经,暗昧是说不清、道不明之意,阘茸是众人有意见,瞧不起,将四字合在一起进行弹劾,同后世“莫须有”三字如出一辙。
廖立的品德,以内容看,大将军大概指的是前将军关羽。关羽任襄阳太守董督荆州时,廖立是长沙太守,两人有隶属关系,如指廖立在长沙时诽谤讥笑关羽,以关羽傲视士大来的骄狂态度和狭隘心胸,断不会轻饶,不会留给诸葛亮为之清算,如指与李邵、蒋琬的谈话,则是在总结经验教训,谈不上诽谤讥笑。
讨官要官,发生在两人之间的事情,原本难判断是非,没有自己主张又自己出面再做人证的道理。既然廖立是可与庞统匹敌的经纬之才,就应该像重用马谡、费祎、杨仪那样破格重用,没理由论资排辈加以压制。不肯重用廖立的原因,只能以廖立不肯加入荆州帮加以理解,以李严未曾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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