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0章 冰皇(1/2)
不管蓝月宗如何策划,最终也是一场空,林轩去西域的目的是祸水东引顺便旅游探险,完全没有找寻小龙夺金刀和巨龙缺血刀的意思。
找到了又能如何?
败亡之剑已经重铸成了明空剑,小龙夺金刀内的剑魂没有丝毫价值,怕是已经彻底融合在刀上了。
巨龙缺血刀只是一层掩护,当初盗走败亡剑魂的铸剑师为了掩护小龙夺金刀铸造了巨龙缺血刀,并献给了某个部落的首领,因此两把刀齐名。
蓝月圣主视巨龙缺血刀为不祥之物,藏在蓝月宗封器冢内。
就算闯蓝月宗抢走宝刀,最多只是得到一块不错的材料,让铁智融了重铸神兵。
西域大漠的人文环境极为复杂,从古至今,出现过的部落超过万数,这些部落在和黑沙暴,酷暑,流沙,龙卷风斗争的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文明。
楼兰古国因丝绸之路而富甲天下,因此楼兰国王可以雇佣天下剑客合力创出无求易诀,但富庶且神秘的国度,又何止一个楼兰。
单单唐玄奘《大唐西域记》中记录的神秘部落,可以比肩楼兰国的便超过一掌之数。
除了最古老的对于日月星以及昆仑神的崇拜,通过丝绸之路远赴西域的商人带来了波斯、罗马等国家的信仰和神话体系,佛教文化对于西域各国也有很大的影响。
这些外来宗教和西域部落的文化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多种多样的信仰和神系,根据信仰体系演化出来的神功秘法更是多不胜数。
这些文明大多被掩盖在黄沙之下,等待后来人的探险。
蓝月宗每年都会派遣精锐弟子去大漠中试炼,一是用大自然的伟力磨炼弟子的内心,二是为了这些神秘传承,这么多年的积累,蓝月宗武藏之丰富,不亚于少林武当。
林轩上次来西域目标明确,直奔楼兰遗址,这一次却是要考验自己的学识和运气,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一月时间眨眼过去,林轩遇到过黑沙暴,被龙卷狂沙卷到百丈高空,沙漠特产的毒蚁毒蝎,破落的神庙,天竺的苦行僧,收获满满。
只有真正和天地自然近距离接触,才能体味到天人合一的无上妙谛。
林轩从一座败落的神庙中走出,这是一座崇拜星辰的部落修建的神庙,虽然败落不堪,但上面绘制的远古时期的星图仍旧给了林轩不小的启发。
刚刚走出神庙,林轩脸上的笑容立刻消失。
林轩的身前多了一个人,一个冷如冰的人。
此人身材高大,满头白发,不是苍白,也不是银白,而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白色,发型好似杀马特少年,一绺一绺,非常有特点。
右脸完全笼罩在寒冰之下,包括右眼,若非右眼血红,别人怕是会觉得他的右眼已经瞎了,寒冰面罩的额头处突出一根尖角,锋锐异常。
左眼上带着一个寒冰眼罩,造型有点类似龙珠中的战力观测仪。
容貌和造型诡异就罢了,此人的眼神尤其让人不舒服,不是寒冰一般的淡漠死寂,而是高高在上的蔑视,似乎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不被他括林轩。
林轩一眼就认出此人的身份。
冰皇。
帝释天的弟子之一,也是他目前最强大的弟子,得到过部分圣心诀的传承。
三十多年前,冰皇武功初成,冠绝天门,傲气无比,不仅违背了“天门中人不可有情爱”的门规,更在恋人的撺掇下反叛帝释天,妄图夺走天门门主之位。
帝释天轻而易举擒下冰皇,把他囚禁在九重冰狱之内,待到冰皇重获自由的时候,昔日恋人已经垂垂老矣,再不复昔日绝美容颜。
冰皇击杀恋人,向帝释天认罪,心态也变得更加的高傲。
他不是人,是神,长生不老,林轩虽然是当今国师,在冰皇眼中也不过是凡夫俗子,蝼蚁中一只比较强大的蝼蚁,不值一提。
冰皇指了指林轩的蝶恋花,傲慢的说道:“交出你的刀,我饶你不死。”
林轩道:“我的罪过你么?你为何要杀我?”
冰皇一脚踩死地上一只蚂蚁,冷笑道:“蚂蚁也没有的罪过靴子,我要你的刀,你没有跪下献刀,这便是十恶不赦的罪过。”
林轩心说这话我在四百多章之前对着青城派弟子说过,不过当时我碾压那群废柴,你算哪根葱。
“你算哪根葱,也敢和我这么讲话。”
“蝼蚁,你敢违逆我的命令,找死!”
被一只蝼蚁违逆,冰皇恼怒到了极致,想都不想,一爪探了出去。
天门有整个世界上最完善的武库,以冰皇的地位,有资格观看其中九成,换句话说,冰皇是这个世界上最博学的人之一,出手这一爪,至少蕴含七个门派的爪法精要。
林轩知晓冰皇擅长爪法,对此早有准备,一手结印,一手探爪。
印是大金刚轮印,爪是大弃子擒拿手。
双爪对撞,冰皇只觉得眼前不是ròu_tǐ凡胎,而是熔岩铸就的火人,慌忙运转寒冰之气抵御。
林轩冷笑一声,五指发力,抓住冰皇的手,用力一甩,把冰皇的身子甩了起来。
以膂力而言,林轩绝对是天下第一,就算是笑三笑,在纯力量方面也胜不过林轩。
冰皇轻视林轩,出手留力,自然难敌林轩的神力。
有实力的人说蚂蚁和靴子,那是真正的牛逼,没实力的人说蚂蚁和靴子,等待他的只有单臂大风车。
“砰”的一声,冰皇被林轩摔在了地上,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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