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神之婚礼(3/3)
注啊。一下子金九就明白她的意思了。
王婆现在手上已经有了一个卖不出去的赔钱货了。
这鸨儿看看,还不死心。
“伤了,那就五十贯……”
夏州姑娘就把另一侧的脸割开了。
刀子现在放在喉咙上了。
周围围观的人全都气坏了,齐声怒骂这个贪财的老鸨子,要她放人。
“这么一个性子刚烈的姑娘,你就算让她接客,倘若杀了客官,你不要吃官司吗?”
鸨儿看看金九。
“王妈妈,我说的话还算,我仍然欠您一个人情,但若是她死了,您跟我就做下仇家了。”
这是金九第一次讹人东西,讹来了一个媳妇,当时有人不了解,还说金九找了一个毁容的媳妇,实在太蠢,等到金九家的小女儿有三四岁了,抱出来,大家才明白。
原来娘好看,这孩子天生就长得特别好看。
后来金九认识了徐知训,就托了山字堂找去疤痕的妙方,山字堂里,最善于去疤痕的是徐太岳,他一直给刺配的兵卒配药。
太岳后来派人送来了疤痕妙药,用了几次之后,九婶这个脸几乎看不出疤痕来,这是当年的一段欢喜往事,被当做传奇说来讲去,东京人知道的还真不少。
金家小妹妹头发带金黄色,皮肤白皙、高鼻深目,但是长得又不像她娘那样冷峻,倒有一种特别的娇憨可爱,这个姑娘小名叫做“狸奴”,就是小猫的意思。
而且人姑娘吃饭完全不像她爹那样吧唧嘴,当年徐咏之辞婚的借口纯粹是多虑了。
李嗣归对徐咏之说:“公子,我问他家女儿好看不好看,是这个意思——他家的女儿,是嫁不出去吗?”
“当然不是!丐帮帮主的女儿,怎么会愁嫁呢?”徐咏之没好气地说。
“他今天摆的是什么酒?”李嗣归问。
“嫁女儿的酒。”徐咏之回答。
“嫁什么?”李嗣归问。
“女儿……”徐咏之说。
“我明白了!”徐咏之看着金九的书房,“干爹遇见麻烦了。”
李嗣归点点头,“我进去有话可能不好说,少爷自己进去吧。”
徐咏之进了书房,翻身跪倒。
“爹,这个对头到底是谁?”
“什么?”
“要强娶狸奴的,到底是谁?”
“你怎么知道的?”金九吃了一惊。
“妹妹今天要出门子,你又突然要我娶她,丐帮的龙头、长老们都带着兵器,干爹,您跟孩儿说实话,这个对头是谁?”
“哎!一言难尽。”金九英雄了多半辈子,现在居然泪流满面,太疼这个闺女了,掌上明珠,居然要吃这样的苦头;自己一生豪杰,居然要吃这样的哑巴亏。
“你妹妹,她……她……她被神仙看上了!”
这真是:
从来未有事,竟出大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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