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话 八宝金簪(1/2)
幸亏这殿里只有皇上、马公公,随侍的小太监。纵然如此,马公公还是连忙使了个眼色,两个小太监见状非常乖觉地退了出去。
“饭不能乱吃,话更不能乱讲。袭之,说这些有的沒的,是沒睡醒啊?”马公公狠狠地白了袭之一眼,显然今天的袭之从样貌到言谈都不同往日,心下有些后悔刚才非要让他进來。
袭之一动不动,只一双含水的碧眼凝望着皇上。
“你先下去吧。袭之,近些,坐到我榻上來,让我瞧瞧。”皇上侧卧在榻上向里靠了靠,拍了拍床沿。
袭之低头向前,竟是挪动膝盖,一点点跪上去的。
马公公边退边摇了摇头,倒是自己讨了个沒趣,这袭之现在的地位,连陪着皇上长大的他也看不懂了。皇上三宫六院,最不缺的就是各式各样、极尽能事侍奉他的女人。可随着年纪渐长,这皇帝爷突然天灵盖灵光乍现,偏偏开始宠幸男色,颇有两汉之风,独宠一人。而这人偏又出身低微,不知道有哪里特别,或可说真爱从不需要理由?
见袭之跪上來,皇上很是怜惜,竟移下榻來握住了那双微微有些颤抖的手,“怎么这么凉?”
“袭之沒事。皇上快些躺好才是。”扣在皇上宽厚温热的掌中,袭之只觉得双眼一阵阵发热,俯下身子拉起一边的薄被盖在了皇上身上,鬓间的香味也随着这一倾身,扩散开來。
“美人香暖,衣袂蹁跹。这后宫三千,沒有谁能比得了袭之你。还记得当年为什么给你取‘袭之’这个名字吗?”
“怎么会忘。那还是我头次遇到皇上。可我当年愚笨,还不认得您就是皇上,说了很多傻乎乎的话,又哭又笑,好像还喝醉了酒,跌在了胭脂摊子上,一身的红粉菲菲,香气袭人……现在想想,皇上给我起这个名字,是笑我傻吧?”袭之眼睛弯成了新月,一双手始终乖巧地放在皇上的手掌中。
“怎么会。你性子单纯、率直,和你在一块,连朕都觉得轻松了不少。况且不是我夸自己的眼光。你看这后宫女人虽然多,可有一个能配得上湘妃色?穿出來不是俗艳,就是小家子气。只有你,美而不骄,艳而不俗,甚得斑竹泪的真谛。袭之二字,就有惊诧之意,你是惊到朕了,一下子就戳到了朕心里。”
袭之一双手早已被皇上攥紧了放进怀里,“还有这八宝簪子。本來朕最讨厌黄白之物,觉得俗不可耐,腐臭之极,远比不得玉石。可自从这金簪子插进你的鬓间,我就改主意了。原來这世间物本无好坏之别,遇黑则黑,遇白则白。遇到美人你,就立时大气了。”
像是头次被皇上如此夸奖,袭之大着胆子将头也靠在了皇上的胸膛之上,“袭之本身无长物,得皇上恩典,才有今日之荣耀。若说袭之有什么,那都是皇上给的。无论您让袭之做什么,都心甘情愿。”
“哦?”皇上声音一扬,手似无意地抚在了袭之颈子处的血痕之上。
袭之吃痛,抽了口冷气。
“他划伤的你?”
“是……”
“他是吃了豹子胆了。看看,这么深的伤口,八成是要留疤了。”
“皇上要替袭之做主啊。”
“好!我这就派人去割了他的头回來给你消气。”
“好啊皇上,他和他叫玉颜的朋友都去了城郊的地宫,若现在派人去找,大概他们还困在里面。”
“原來如此。”皇上像是被什么呛着了,突然咳嗽起來,袭之慌乱地坐起,溜到床边,轻抚着皇上的后背。
“这簪子还像新的一样。”不知什么时候,袭之鬓间的簪子已经到了皇上的手中,拿到近前,不住地摩挲着,“看你头发都乱了,我來替你挽起來吧。”
“怎么能劳动皇上,还是我自己來吧。”袭之去拿那簪子,皇上却执意让他转过身去,一双温热的大手梳理着发丝,“看这一头的乌发,多年轻,多有活力。袭之,你虽然书念的不多,但你很聪明。我來问你,这八宝金簪除了挽头发,还有什么用处?要是答对了,朕有赏。”
“袭之愚钝,袭之不知。”
“装乖卖傻久了,人只会变得无趣。袭之不要和他们学。”皇上脸凑得很近,温热的鼻息几乎喷到了脖颈间,“不过这次朕就告诉你这八宝金簪的另一个用途吧!”
“好。”
很微弱的一声响之后,这“好”字就凝结在了袭之的口腔里,两只眼圆溜溜空洞洞地看着远方。与刚才唯一的不同是,后脑最薄弱处多了道刺目的金闪闪,那簪子尖锐的一边已全部沒入了袭之脑中。皇上用最迅疾的行动,给了他个到死都惊讶的答案,“簪子还可以杀人。”
皇上翻身站起,顺势一脚将袭之的尸体踹到了殿下,从怀里掏出帕子,使劲地搓着几根手指,这空挡,马公公等人早听见了动静,以为皇上出了什么异状,一并冲了进來,反而惊呆在原处,倒是皇上发话了。
“是猫,就好好当你的猫。做狗,就好好做你的狗。怕就怕把自己当了人,还要让别人拿你当人。你不配!在我面前装可怜、耍心机,你还嫩了点。今日能这么对你有一饭之恩的人,明日会不会背叛我,只会看形势是否对自己有利。”皇上很厌恶地将帕子丢了下去,盖住了那袭之仍睁着的眼,“他家里还有个弟弟?”
“是。好像是个傻子。不但长不大,还人事不知。”
“那还留着做什么。你派人去做得干脆点,让他陪自己的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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