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公开亮相(1/2)
要想抓住一个人的心,那就要抓住他的胃。
这是地球现代出现的一个说法,看起来被约翰拿到这个世界现在情况来用也十分合适。
前世的京都烤鸭、德州扒鸡、粤东烧鹅、胡建佛跳墙、苏南的狮子头、鲁东的烧海参、辽东锅包肉……,等各地区美食代表,还有这辈子的富兰克林焗龙虾、波尔多烤羊排、黑森林熏香肠、弗兰茨松露蘑菇汤、斯巴尼亚海鲜饭以及香料群岛著名的热带水果等等前世和现今的各色美食,都是符合这个世界饮食习惯的菜式。
配上变化出来的起泡酒、松木酒、葡萄酒等各色美酒。
一顿法食大宴吃的祖灵们太享受了,很有些意犹未尽的意思。毕竟他们已经没有了真正的肠胃,也不怕撑破肚子,这一桌子食物还稍显不够分呢!
对于祖先祭祀,甚至谋求封神,作为中土玄门的修行者,约翰觉得自己应该是这个世界里最擅长的一个了,起码在理论知识这方面无人能及。
虽然他只是出身于末法时代修炼不出什么法术神通的爱好者,但是这也是一种优势,因为末法时代灵气断绝,反而很多古代都是隐秘的传承都流传了出来,加上网络时代的各种资讯爆炸,他脑子里有着很多祭祀方法可以帮助那些祖灵进行祭祀。
这世界东方类似中土那片大陆有没有他不知道,但是约翰知道自己所在的西方世界是没有香火这一说的,一般只有灵媒举行仪式时,会点燃香薰、蜡烛、精油等物,但多半也是为了集中自我精神,使灵性更加能够贴近所祈求的神灵或者其它存在罢了。
香火是前世华夏民族所发明的,更方便信徒集中意念转化为信仰之力的一种载体,从远古时的血食祭品,到以陶俑木偶代替,再到三牲祭品,以及一直延续到近现代的香火和纸人纸马等祭祀之物,聪明的华夏人一直在寻找更便捷的祭祀方法。
事实上也是如此,血食祭祀在殷商时期大为流行,但是到了西周就已经被废弃,这不是没有原因的,后世讨论,血祭太多也会积累怨念恶意等扭曲意念,使得神灵的意识也会因此而发生堕落甚至疯狂,或许殷商之所以灭亡就于此有关。
玄门修行界中一直有一种说法,无论是三牲六畜这些活物祭品还是瓜果馒头乃至纸人纸马这些食物和死物,对于神灵来说效果基本上是没有区别的,有区别的只是祭祀的规模与信徒的虔诚度而已。
道教发明了香火这种祭品代替物,显然更加方便与实用,当然很多时候为表虔诚,好多家庭和祭祀活动也都会供上个猪头等物,以表示对神灵或者祖先的孝敬。
这一点从约翰用简单的干粮清水就能变化出那么多前世都只听过没见过菜式的法食,就可以得到证明。
在神灵领域,大多时候唯心的力量才更强大。
要不怎么前世论坛里大家都有一种说法,那就是道士本身实际上是一种神道职业,跟那些牧师祭司一样呢,道士所修炼的东西基本上很多都跟祭祀天地神灵有关。
……
就这样,约翰一行人在公主府暂居了数周,每天约翰都是白天整理知识和修炼,晚上则进入王宫的地下大厅接受克劳狄乌斯这位老祖宗的教导,一时间倒是大有收获。
精灵的剑舞者或者说人类继承这个职业变化而来的剑圣,更加符合前世中土文化里那种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剑客模板。
所以约翰在接受和适应上要远远超过克劳狄乌斯这位传奇剑舞者也被称为精灵剑圣的老祖宗的预期。
更关键的是,约翰在某些方面的理解,竟然还会给祂带来一些收获,要知道自从称为祖灵一来,英灵状态的他在长达近千年的时光里,在剑术等方面取得进步的次数简直屈指可数。
于是约翰更加博得了这位十二祖灵之首的强者的重视。
就这样虔心学习与修行,其间约翰除了抽出功夫陪黑猫塞巴斯蒂安玩耍了几次,还兑现承诺拜访了施瓦尼茨家族,又参加了海伦娜公主为他具备的欢迎宴会。
这也算是在埃姆斯丹上层亮相一番。
然后宴会第二天,报纸上就出现了他的消息。包括生平和能力等等信息。
让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些报纸在操纵舆论,明显是站在约翰这一边说话的。而埃姆斯丹的大众虽然还没有见过这位候选继承人,但是光是海森赛尔家族血脉这一条就已经让他们心中有了倾向。
因为继承人的身份未定,所以约翰也没有过多的去与埃姆斯丹各级权贵交流,仅仅是宣示了一下自己的到来,就继续深居简出,不里外面的沸沸扬扬,直到半个月之后,其他参选者的陆续全部到来。
早早起来,约翰穿上一身简洁修身的军服式礼服,头戴没有标志的埃姆斯丹陆军半檐帽,腰跨长剑,脚穿高筒马靴,这是埃姆斯丹人或者说神圣帝国的人们最喜欢的风格。
“深蓝与黑的搭配是男人最不可或缺的礼服颜色,再加上这个,完美极了!”
海伦娜细心的为约翰的胸口插好一只白玫瑰,顿时将整个人的气质又提升了一层。
约翰被他这位便宜姑姑摆弄,有着回到母亲还在的时候那种感觉,让他感到很温馨。
看了下镜中的自己,也觉得很满意。
原本克劳斯披肩的浪子发型已经被他照着前世的流行发型改成三寸长短,王室理发师的水平还是很高的,不输于前世的托尼老师,换了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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