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网手机小说首页小说搜索

返回《火影之黑色羽翼》

爱薇小说网(avrxs.com)

首页 >> 火影之黑色羽翼 () >> 第26章 东海 (中)
亲爱的书友,您现在访问的是转码页面,会导致更新不及时及无法正常下载,请访问真实地址:http://m.avrxs.com/19427/

第26章 东海 (中)(1/3)

夜无忌的十手和将来的斯摩格的十手可不一样,斯摩格的十手只有顶端的那一部分才是十手,剩下的部位是精钢。

斯摩格是恶魔果实的能力者,如果他选择用全部都是海楼石制造的十手,首先他自己的能力就不能发动。

“看来迫不及待了啊。”夜无忌抽出安德鲁身上的十手,看着港口附近包围过来的近百手拿各种武器,一看就不是好人的家伙,微微有些惊讶。

他不过是才到东海,这些人就迫不及待的行动,而且是如此光明正大,简直是一点都不把世界政府和海军放在眼里。

当。

说话间,夜无忌忽然右手一动,手中的十手向着自己的身后挥去,随着一道兵器交击的火花出现在半空中,一个若隐若现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身后,这人的手中拿着黑色的钢爪。

“变色龙甘多。”

看着又消失的无影无踪的甘多,夜无忌并没有太在意,甘多是可以把自己隐形,但在他的见闻色之下,甘多的身影就有黑暗中的萤火虫那样显眼。

拥有动物系恶魔果实变色龙果实的甘多,是世界排名前十的杀手之一。

恶魔果实当中很多人都以为动物系最弱,但事实上动物系一点不弱于自然系和超人系,不说那据说比自然系还稀少的动物系幻兽种恶魔果实,就是那些具有独特能力的动物也不比自然系超人系弱。

眼前的甘多就是如此,变色龙的隐形能力并不比超人系当中的透明果实差,事实上海贼世界可以隐形的恶魔果实有不少,还有一种颜色果实据说也可以隐形。

只不过这些隐形能力一旦遇到见闻色,就一点作用都没有了,只不过一般人很少像夜无忌这样,在没有战斗的时候开见闻色。

先前的影人安德鲁可以说非常的冤枉,靠着超人系影子果实,他曾经暗杀了不少强者,里面甚至有不少见闻色霸气都不错的高手。

“杀,所有的悬赏我们平分。”随着一声大吼,顿时所有人一起向着夜无忌冲去,手枪,步枪,大刀,镰刀,绳刃,各种稀奇古怪的武器一起向着夜无忌的身上招呼去了。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据以上所述,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其出生于黄帝时代,可无置疑。黄帝于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建庙,国号有熊氏,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期,但由此推知,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故后人称之短兵之祖,确可当之无愧。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渐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又考古记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中国在商代开始有制剑的史料记载,一般呈柳叶或锐三角形,初为铜制。当时通常是作为长兵器之下的辅助武器,但在吴、越等河川较多的地区则因水战较多而是将剑作为主要武器,春秋时代的名

剑也因此大多出于这些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朱开沟遗址出土的“鄂尔多斯直柄匕首式青铜短剑”,是我国迄今所知最早的青铜剑,约在早商时期的公元前15世纪。此剑通长254厘米,剑身近似柳叶形,厚脊,双面刃,直柄,中间有两道凹槽,柄首略呈环状,柄与剑身衔接处的两侧有凸齿,剑身向下斜凸成锋,柄部缠绕麻绳。

春秋战国,剑为步战主要兵器,并不断加长。湖北江陵望山一号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全长有 557厘米。汉武帝时,有超过3尺,剑刃

越王勾践剑

越王勾践剑2张

由两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剑锋的夹角由锐加大。东汉,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主要为佩带仪仗或习武强身自卫。汉代后铜剑渐被钢铁剑替代,并趋于定型,即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茎端设环处称镡,此外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隋唐,佩剑盛行。《隋书?礼仪志》载:“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则象剑。带直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散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号侯,皆只佩。绶亦如之。”唐代最盛,被文人墨客视为饰物,抒以凌云壮志

状态提示: 第26章 东海 (中)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